[情報] 一頁臺北-主要聯營公車路線導覽

看板Bus作者 (大提琴夜未眠)時間11年前 (2013/04/18 13:36), 編輯推噓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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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頁臺北-揭開了主要聯營公車路線導覽新扉頁 發布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發布科室:大眾運輸科 發布日期:2013/4/18 聯絡人:張雅婷 聯絡電話:27274168#8322 為提供民眾更多不同管道取得公車路線資訊,臺北市公共運輸處(以下簡稱公運處) 再度與聯營公車業者合作,全新推出「臺北市主要聯營公車路線導覽圖」摺頁。 臺北市公車路線平均每日搭乘人數約165萬人次,其中1、2級公車路線平均每日搭 乘人數約96萬人次,已佔臺北市每日運量約6成,公運處考量1、2級公車路線使用 民眾眾多,與臺北市聯營公車管理委員會及欣欣客運公司(負責承辦此摺頁)於今 (18)日發表主要聯營公車路線導覽圖摺頁,該導覽圖摺頁主要係將臺北市1級 (尖峰4-6分鐘、離峰5-10分鐘)、2級(尖峰7-10分鐘、離峰10-15分鐘)之公車路線 及行經偏遠觀光景點路線(共79條)與臺北市地圖、重要捷運轉乘點透過33種不同 顏色整合於單一圖面上,也提供臺北市熱門景點與主要行經公車、捷運路線圖暨 車站資訊等訊息,由欣欣客運製作並印製3萬份,於4月18日起優先在臺北市12處 旅遊服務中心、捷運臺北車站、火車站(松山車站及南港車站)、市政大樓1樓服 務臺及公運處等地方供民眾索取,5月後重要捷運轉乘點(共26站)將陸續放置。 由於導覽圖採可攜帶式的摺頁型式,且涵蓋全臺北市主要1、2級公車路線,也與 以往發行的公車手冊有所差異,加上該摺頁結合臺北市地圖及觀光功能,提供搭 乘公車更多元、更豐富的資訊,且彌補公車手冊僅提供單一路線資訊,讓較不熟 悉臺北市公車路線民眾,可於短時間內且更容易找到欲搭乘的公車路線;另摺頁 摺疊後長度21公分、寬度10公分,輕薄短小的摺頁比起厚重的公車手冊更讓人容 易隨身攜帶,方便臨時查詢需要,也提供無智慧型手機或無法由網頁取得公車路 線資訊時的民眾另一種管道與選擇。 發行該導覽圖摺頁前,公運處先於102年2月進行193份問卷調查,近6成民眾認為 導覽圖可提供的資訊實用、願意索取使用及可清楚查詢資訊,部分民眾亦反映摺 頁路線資訊太複雜及字體過小等看法;之後經多次研討修改,已就導覽圖摺頁版 面空間,再適度放大資訊字體並調整版面配置,以利民眾閱讀查詢。 該摺頁共劃有79條公車路線,若民眾已知欲搭乘的公車路線,可於地圖上找出該 路線行經路段,並前往離目前所在位置附近的站位搭乘;若民眾僅知道目的地而 不知道搭乘公車路線,亦可透過目的地與目前所在位置的路線顏色,找出可搭乘 的公車路線,提供民眾另一種具「方向性」之公車路線資訊查詢方式。 公運處表示未來將依該導覽圖製作經驗推出英文版本供國外旅客參考,以擴大服 務對象;該處亦表示歡迎市民朋友及國內遊客多加索取利用並多多提供意見,希 望蒐集更多民眾意見後,讓臺北市主要聯營公車路線導覽圖摺頁內容更加完善、 更符合需求。 http://tcgwww.taipei.gov.tw/ct.asp?xItem=50207010&ctNode=12308&mp=1170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0.16.37

04/18 13:37, , 1F
http://goo.gl/wVhle PDF 不知道是不是這個?
04/18 13:37, 1F

04/18 14:21, , 2F
剛好有事去市府一趟 確定是上面的版本沒錯 展開約A1大小
04/18 14:21, 2F

04/18 15:29, , 3F
冰魚大如果有畫台北的版本應該很精彩
04/18 15:29, 3F

04/18 16:33, , 4F
左上角 河的位置偏離好多 百齡橋變成在陸地上了= =
04/18 16:33, 4F

04/18 16:48, , 5F
推一個
04/18 16:48, 5F

04/18 21:58, , 6F
摺頁的錯誤頗多.....
04/18 21:58, 6F

04/19 00:29, , 7F
真的蠻多的...目前就先抓到204起點跑到南港去了
04/19 00:29, 7F

04/19 10:16, , 8F
還有錯很多嗎?
04/19 10:16, 8F

04/19 11:14, , 9F
311返中和是走福和橋,卻變成走永福橋
04/19 11:14, 9F

04/19 16:43, , 10F
939也沒有到達動物園= =
04/19 16:43, 10F

04/19 21:08, , 11F
因為這些都不是欣欣的路線XD
04/19 21:08, 11F

04/20 00:22, , 12F
欣欣也把自家的招牌236畫去景美啊= =
04/20 00:22, 12F

04/24 10:52, , 13F
這折頁如果錯誤那麼多 真的應該全面回收 並追究承包
04/24 10:52, 13F

04/24 10:52, , 14F
廠商責任..
04/24 10:52, 14F

04/24 10:53, , 15F
這應算是採購法正式標案之一 做出來這種表現並不及格
04/24 10:53,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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