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ene (莫靜)》之銘言:
: 抱歉> <
: 今天在公用電腦上po文所以亂七八糟
: 想請問各位大大,報案後三聯單查詢有之後需要做哪些措施嗎?
: 家裡下午剛好收到我報案分局來文,說對方指定的戶頭是高雄的分行,所以將我案移至
: 該管轄警局,我人在基隆不清楚要怎麼配合(還是報案後就沒事等傳喚@.@)
: 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嗎? 謝謝
: ps:是我年紀大嗎?我不覺得有很多注音文*.*
不知道case一不一樣,分享一下希望有助益
我親友(在高雄)被詐騙當時匯的人頭戶開在台中
高雄警察會把案移給台中,然後台中警局那邊會去查人頭戶
通常會找得到開這個詐騙戶的人頭,有嫌犯及事證人證就表示此案可以起訴了
再來就移給檢察官,如果報案當事人(就是妳啦)當初所做筆錄完整,該說的都
有說,那麼不會再傳妳到案說明,就直接判決,會寄判決結果書(之類的)來
並會問妳有沒有意見,若有的話要在7天內回覆
如果想要向人頭戶民事求償的話,在這時候要向法院表示要告人頭戶、要民事求償
(因為我們選擇不告民事了,因此這個程序沒走過,所以麻煩要再CHECK囉~)
以原就被,所以妳若要告民事,就要去高雄出庭囉..
要小心這幾天打來的電話通常是打算再來詐妳第二次的
電視上不是報什麼女教師4度被騙嗎
妳筆錄完整下,警察不會主動打電話再問什麼的,妳要小心的是假警察
假警察和假檢察官,甚至是假的165--->騙子假裝的!!!
我打去165確認過,程序上,警察、檢調單位有什麼事或本案有何結果,
他們會來書面的。書面的...也要小心CHECK,也不可盡信啦
這年頭真是騙子無所不在
*大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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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2.5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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