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改變個性與佛法
※ 引述《Travel312 (崔弗)》之銘言:
[del]
: 在那過程中,我曾經告訴心理師說我想要改變自己的個性
: 因為我感覺自己心裡充滿各種貪瞋癡慢疑,淫心跟虛妄心有點重,不夠勤奮,有一點點喜
: 歡投機取巧,內向,固執,容易鑽牛角尖,不善交際,容易依賴別人等等
[del]
: 如果完全照佛法講的都做到,那我的個性就會產生很大改變,我會變成"聖人",我將不再
: 是現在的我,但這不符合心理師告訴我的心理健康之道啊
所以你很滿意現在的你?心裡充滿各種貪瞋癡慢疑,淫心跟虛妄心有點重,不夠勤奮,有
一點點喜歡投機取巧,內向,固執,容易鑽牛角尖,不善交際,容易依賴別人?
"現在的你" 又是什麼?有一個"現在的你"嗎?
你知道人體細胞一年幾乎會全部代謝一遍嗎?從物質上來說,去年的"我",已經不是今年
的"我"。
從精神上說,小時候的你知道你將來會變成一個:心裡充滿各種貪瞋癡慢疑,淫心跟虛妄
心有點重,不夠勤奮,有一點點喜歡投機取巧,內向,固執,容易鑽牛角尖,不善交際,
容易依賴別人的人?
小時候的你一定認為"這不是我"吧?我這麼純潔可愛天真無邪又善良!
能得到內心真正的平和安詳,這才是"心理健康"
"聖人"的意思是"通達的人",他有個耳朵,對吧?耳朵聽得很清楚,
娑婆眾生耳根最利,拿耳當代表,就是六根接觸六塵,感官心意接觸外面大千世界,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不會被迷惑,不會執著,能受其樂,不受其苦,這叫聖人。
你不願意成為這樣的人嗎?佛就是這樣的人啊!
什麼是佛?佛就是覺,覺悟的人,為什麼覺悟?因為清醒,所以清楚,所以明白,
所以不會再被困住了,從此只有快樂沒有痛苦。
佛就是聖人啊。成佛成聖不是變成超級賽亞人,而是變成一個對宇宙一切清楚明白的人。
當我們不明白、不瞭解的時候,我們才會執著才會痛苦,才會:心裡充滿各種貪瞋癡慢疑
,淫心跟虛妄心有點重,不夠勤奮,有一點點喜歡投機取巧,內向,固執,容易鑽牛角尖
,不善交際,容易依賴別人
當我們明白了,瞭解了真相後,自然而然改變了,這不是再正常合理不過的事了嗎?
當你誤會一件事時,對這件事有個成見,
當你誤會解除後,那個成見自然消失了,
你會說這已經不是"我的個性"了嗎?(姑且就用你很堅持的說法說吧)
當一個喝醉的人酒退了,清醒過來,他就是一個清醒的人。
還是你覺得那個酒醉的人才是你?清醒的人就不是你了?(還是姑且)
: 正因為是人,所以才會有或深或淺的種種煩惱欲望啊,要人家徹底斷絕這些,根本不符合
[del]
人有種種煩惱欲望,就像酒鬼對酒有種種渴望,又愛又恨。
你說教一個酒鬼,其實更正確地說,我一直都覺得毒蟲比較貼切。
叫一個毒蟲、酒鬼,戒酒、戒毒是不符合人性的嗎?
(我不是指你喔,因為我也是毒蟲、酒鬼,正在學習戒毒、戒酒的毒蟲、酒鬼 XDDDD)
: 我不敢皈依佛教,是因為害怕自己所知甚淺,擔心自己錯誤的一言一行會害人對佛法產生
: 誤解或輕蔑佛法,以致謗法
那就讓自己多聽經聞法,親近善知識、如法道場,多學習。
皈依就是註冊,成為正式學生,哪一級?幼幼班。
來跟我們一起排排坐吃果果。(招手)
因為註冊了,穿上佛弟子的圍兜兜了,所以你看到圍兜兜才會更勉勵自己,
不可以給佛菩薩丟人,要乖。然後我們就真的會慢慢把這個觀念深深種到心理,
才能改變自己的心。
不然我們的心,你知道全世界最難管的事是什麼嗎?就是我們的心啊。
我們的心要交給佛菩薩幫忙,把佛菩薩放在心裡,讓佛菩薩當我們的老師。
當你真正改變了,有一天別人看到你,挖塞,你怎麼完全不一樣了?
你就可以很開心地說,都是老師教得好啊!
那你就是給佛菩薩長臉,功德無量!因為你會讓人對佛教有很深刻的體會。
這世界上多的是很敢胡說非為的人,多你一個沒什麼功德,
但這世上多一個立志當好人的人,就真的功德很大。
沒有一個人一皈依就立刻開大絕變成佛,每個人都是慢慢學、慢慢做。
我也常常被我媽鄙視:你這樣還是一個學佛人嗎?(眼神嫌棄)
那我鼻子摸一摸,呼吸呼吸,是,我認錯懺悔,下次改進努力唄..... >"<
皈依了,一個人才有一個依靠、依準、典範、自覺。
皈依是自覺的開始,也是給自己的一個承諾。
: 不敢受戒則是因為自己定力不足,一但破戒,罪業會比沒受戒的人重
你可以先學持戒,等可以做到五六成了,就去受戒,給自己一個更上一層的鞭策。
我自己也是這麼做的。受戒後,妳就會覺得真的有一個聲音會提醒你,
軟弱時一想到戒,就會覺得不要這麼做了。
這就是受戒的力量。
不要怕,佛怎麼可能挖洞給我們跳?佛讓我們持戒,一定就是有好康的,持就是了。XD
先學,學持,然後再去受戒。有步驟的。:)
: 目前的我其實不打算"修行",我才年輕20多歲,人生才正式開始,我嚮往世俗的功名富貴
: ,想要享受種種物質欲望
: 要修行的話,就等過了40歲中年,該享受的物質欲望都享受過,人生該經歷的都經歷過,
: 覺得了無遺憾再修行比較能專心此道
: 在這之前,自己最多就是研究佛學,有個正確認識就好
你真的有把握你會活到40歲?棺材裡裝的是死人,不是老人。
有時我都覺得沒有很真切的無常觀和因果觀,並不算開始學佛。
而且,如果一個毒蟲、酒鬼跟你說,我打算喝酒吸毒到40歲再戒煙戒毒,
因為喝酒吸毒太快樂了啊,我還年輕,我還很嚮往這些"享受"!
你會怎麼想?
你去問吸毒喝酒的人,他們就是覺得吸毒喝酒是享受,是快樂,所以戒不掉、不想戒。
這就是沒有清醒的人。
你覺得一個剛學抽煙吸毒沒多久的人戒毒戒煙比較容易、輕鬆,
還是一個老煙槍老毒蟲戒毒戒煙比較容易,成功機會比較大?
我有時候碰到過去不良身口意的記憶被勾出來浮現時,
就會很懺悔我以前沒有早點學佛,讓阿賴耶薰染那麼多不好的記憶、習氣,
我要是在你這年紀學佛,就會少做很多錯事。
但是年輕,我們都不知道其實這些都是錯事,都還以為是快樂,是聰明。
要不是我有一對好父母,我做的錯事恐怕還會更多。
以前怨他們管得嚴、保守,現在是真心感激他們。
才知道他們都是我的菩薩來照顧我的。
: 說到持名念佛,有時候擔心,因為念佛會感召各種無形眾生到身邊來,開口念出聲,無形
: 眾生會聽到,所以就一律改為默念佛號,不久又發現無形眾生有他心通,你心中念佛,人
: 家照樣還是知道會來找你
: 所以現在又想乾脆研讀佛學就好,不要念佛較安全,以免不清淨心,煩惱心念會有走火入
: 魔的風險,如果之前有意無意之間造了什麼殺盜淫妄酒的業而念佛,更擔心會吸引更可怕
: 的無形過來
念佛當然會召感眾生啊,因為念佛可以普渡眾生啊,親愛的。XD
我們也是眾生啊。我們念佛就希望大家都聽到,盡虛空遍法界都聽到,大家一起念佛啊。
一入耳根,永為道種,金剛種子啊!
你念一句佛號就是撒一顆種子,一個眾生得到一句佛號,將來就一定成佛,
這樣去想,還巴不得大家都來聽我念佛!
無形眾生鬼神天人對於真正的念佛人,是特別尊重護持的啊。
你誠心念佛,頭頂就有佛(應該是竹窗隨筆裡的故事),佛光照耀,大平安大吉祥啊。
就是因為不清淨多煩惱才要念佛,用佛號洗清我們的心啊。
至於走火入魔的,那不是念佛,那是念魔。
他心裡執著想見佛,那個執著就是心魔,他念念都在這個執著上,沒有在佛號上。
有一次我同學的婆婆長東西,聽說念佛會好,她怕開刀不想死,就堅持不開刀要念佛。
結果我同學無奈地說根本也沒效啊。
我就告訴他,因為你婆婆念的是病,不是佛,當然沒效啊。
他就想著他的病快好病快好嘛,他沒有把病放下,真正憶佛念佛嘛。
結果我同學那個「喔~」恍然大悟的臉好可愛~ XDDD
: 我不是修行人,我跟普通的PTT阿宅鄉民一樣有各種宅嗜好,喜歡回到家,坐在電腦前沉
: 浸在各種欲望上
: 唯一的差別只有,自從接觸佛法後,許多欲望有自然慢慢減少的趨勢,僅此而已
沒關係,只要你繼續念佛,繼續聽經,慢慢就會進步,機緣就會成熟。
機緣還沒成熟叫勉強,機緣成熟了叫自然改變,歡喜改變。:)
歡迎一起來聽經。(對,我就是要打廣告!)
如果你覺得我講的有一句是對的,是好的,
那都是因為聽法師講經、讀經學來的。
聽經聞法真的很重要。
善知識的說法都有他們持戒和真實禪定的功德力,以及佛菩薩的加持。
這不是我們隨便學一點皮毛知識,世智聰辯可以比的。
一起來學習吧!:)
南無阿彌陀佛。
--
無瞋即是戒,心淨即出家。我性與你合,一切法無差。
-- 拾得‧普賢菩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7.219.11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ism/M.1499063928.A.AF5.html
※ 編輯: summertrees (203.67.219.113), 07/03/2017 14:50:21
推
07/03 15:32, , 1F
07/03 15:32, 1F
推
07/03 15:47, , 2F
07/03 15:47, 2F
→
07/03 15:51, , 3F
07/03 15:51, 3F
推
07/03 15:53, , 4F
07/03 15:53, 4F
→
07/03 15:53, , 5F
07/03 15:53, 5F
→
07/03 15:53, , 6F
07/03 15:53, 6F
→
07/03 15:55, , 7F
07/03 15:55, 7F
→
07/03 15:56, , 8F
07/03 15:56, 8F
→
07/03 16:00, , 9F
07/03 16:00, 9F
→
07/03 16:02, , 10F
07/03 16:02, 10F
→
07/03 16:04, , 11F
07/03 16:04, 11F
→
07/03 16:04, , 12F
07/03 16:04, 12F
推
07/03 17:25, , 13F
07/03 17:25, 13F
推
07/03 17:35, , 14F
07/03 17:35, 14F
→
07/03 17:35, , 15F
07/03 17:35, 15F
→
07/03 17:35, , 16F
07/03 17:35, 16F
→
07/03 17:35, , 17F
07/03 17:35, 17F
→
07/03 17:35, , 18F
07/03 17:35, 18F
→
07/03 17:35, , 19F
07/03 17:35, 19F
推
07/03 17:36, , 20F
07/03 17:36, 20F
推
07/03 18:02, , 21F
07/03 18:02, 21F
推
07/03 18:25, , 22F
07/03 18:25, 22F
推
07/03 21:58, , 23F
07/03 21:58, 23F
推
07/03 22:24, , 24F
07/03 22:24, 24F
推
07/03 23:01, , 25F
07/03 23:01, 25F
推
07/04 00:42, , 26F
07/04 00:42, 26F
推
07/04 07:31, , 27F
07/04 07:31, 27F
推
07/04 10:59, , 28F
07/04 10:59, 28F
推
07/04 12:57, , 29F
07/04 12:57, 29F
推
07/04 16:50, , 30F
07/04 16:50, 30F
推
07/05 01:12, , 31F
07/05 01:12, 31F
推
07/05 01:25, , 32F
07/05 01:25, 32F
推
07/05 20:20, , 33F
07/05 20:20, 33F
推
01/31 02:59, , 34F
01/31 02:59, 34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