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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y-Girl ]
討論串[求助] 如何不被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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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友po. 以下男方代號A. 女友代號B. A為我的朋友,所以敘述會比較清楚. A:45歲,在工地上班,收入不固定,但以前工作固定或收入優渥時有買兩間小房子租人,目前與家人自住則是A的爸爸名下的。交友廣闊,每個月都會跟朋友出遊,離過婚,據說是當初個性不合。. B:35歲,服務業,工作及收入都穩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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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不合是跟前妻不合。. 就是傳統家庭的小孩。. 收入不穩定但是有房產,表示會存錢,所以女方家長比較放心,. 當然女生也35歲了,自然會希望遇到好的對象趕快結婚,感覺女方完全沒問題啊,. A不應該拿前一段婚姻的疙瘩當理由,這對女方來說很冤。. 因為前次婚姻交往兩年後結婚還是離,就覺得要交往久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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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超級奇文共賞的耶. 有時間壓力的是女生,又不是男生. 而且算盤打那麼精,婚前過戶的財產算個人財產,婚後過戶的財產除非特別去辦夫妻財產分別制,不然都算是雙方共有財產。. 要A現在過戶給她,意思不就擺明趕快把房子送給我?. 如果A真的是我朋友,我一定勸他同樣一間房子換一個老婆,我幹嘛不去找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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