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bb3025 (Jellyfish)》之銘言:
: 代友po
: 以下男方代號A. 女友代號B
: A為我的朋友,所以敘述會比較清楚
: A:45歲,在工地上班,收入不固定,但以前工作固定或收入優渥時有買兩間小房子租人
: ,目前與家人自住則是A的爸爸名下的。交友廣闊,每個月都會跟朋友出遊,離過婚,據
: 說是當初個性不合。
個性不合是跟前妻不合。
: B:35歲,服務業,工作及收入都穩定,家裡思想傳統,目前跟家人住,穩交對象可帶回
: 家跟家人見面,但不能過夜,但跟男友出去玩可以過夜,但不准搬出去同居。
就是傳統家庭的小孩。
: B的爸媽雖然覺得A的收入不穩定,但有小房子租人,勉強接受兩人交往。
: 交往一年後,B的父母開始催婚,覺得要熟也都熟透了,可以結婚了。但A由於前次婚姻感
: 受不佳,不太想那麼快結婚,想再交往久一點看看,A跟B常為了如何讓兩位長輩不要施壓
: 而吵架。
收入不穩定但是有房產,表示會存錢,所以女方家長比較放心,
當然女生也35歲了,自然會希望遇到好的對象趕快結婚,感覺女方完全沒問題啊,
A不應該拿前一段婚姻的疙瘩當理由,這對女方來說很冤。
: 聽說B的父母還會酸自己的女兒是不是給人家白睡一年了?(我聽了翻八百圈白眼了,難道
: 你女兒都沒爽到?!)
: 在吵了差不多一個月之後,B向A提出了一個方案,建議A可以把一間小房子過給她來堵爸
: 媽的口,但A雖然沒正式給答覆,因為前妻的關係,他真的覺得交往一年不夠(跟前妻交往
: 兩年才結婚),他目前無法確定兩人是否真的適合走一輩子。
因為前次婚姻交往兩年後結婚還是離,就覺得要交往久一點。(X) 邏輯錯誤
交往兩年了沒狀況結婚還是離,表示交往和婚後相處是兩回事。(O) 這樣才對
與其說是女方逼婚,我覺得女方要的只是一個承諾,
一個可以讓父母相信女兒交給男方會幸福的理由,
結婚也好,過房子也好,都只是手段而已,
兩個都不能接受,男方也應該要提出方案吧,
男生一直這個不行那個不要,如果是你女兒,你會放心嗎,
婚姻市場是很現實的,女生在這個年紀,時間是最寶貴的,
但是對男生來說,時間的壓力不大,男生一直浪費女生的時間,
女方家長很快就從勉強接受,變成強力反對了。
: 想請我幫忙求助大家如何解決目前這個難關。(不要勸分,他們還是很相愛,只是想不出
: 方法不被逼婚酸語)
男方如果真的有想共組家庭,就先登記不宴客,對女方是一種負責的表現,
房產自己賺的給不給看自己,等男生過了自己那關再補宴客昭告天下。
但是這也只是緩緩,重點還是男生要自己放下前一段婚姻的陰影,
不然耽誤了女方,也可能讓自己錯過一段好姻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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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9: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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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誰耽誤誰,只是自己能不能接受而已,感情裡很多事兩個人都沒錯,
現狀就是這樣,男方如果想走下去,就要跟女方一起找辦法解決吧,
不然就是接受女方等不下去放手的結果。
女方自己現在也是在承擔自己拖到35歲的後果,才會落到這樣
※ 編輯: bensonaa (60.251.14.135), 03/27/2018 09:56:07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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