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不能接受有婚姻紀錄的?
可以 只要小孩斷乾淨
一個月給一半最低扶養金額
遺囑保險受益人都規劃好
有一個基本的觀念是 配偶是當然繼承人
不算順位
小孩是繼承第一順位
遺產 保險金 默認是當然繼承人跟第一順位繼承人平分
遺產也有特留份
輪休 放個假
她要去陪前夫跟前夫的小孩
你愛去娶就去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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