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意外在林口三井outlet發現自己是「小三」
我不認識男女雙方,男方婚內出軌很渣,沒有要幫男方護航
我只想請問板龜D-2:
D.嚴重違規:水桶半年起跳,文章刪除+退文(無法退文者加水桶一個月)。
2.未經同意公佈他人隱私,不限形式,馬賽克亦同。
名字/身分證/生日/照片/任何的社交軟體
若只有生日則判定無違規
此文po出照片(版龜明文說這是嚴重違規),給的線索也非常足夠網搜本人,推文直接搜出本名和本人Linkedin。
4/29po出第一篇到現在三天了,板主完全不管,檢舉文章也沒下文。原po還出來更新後續說自己和其他網友"對點渣男的資訊,包括本名、現職
公司、出生年月日等等"
現在是怎樣,B-G板是渣男渣女社死許願池是不是?沒人管板龜了?個資法呢?
※ 引述《Ann1996 (Ann)》之銘言:
: 幫朋友(女方)代PO
: 她真的很氣,希望大家交往時都要睜大雙眼,不要傻傻被渣了啊~~~
: 男主角:陳X仁 Axxxn ( 近40歲) 之前在Q公司做server業務超過10年,目前在A開頭CPU
: 外商做業務。2016年開始跟我交往,2021/11月人直接蒸發。
: ==
: 那天下班突然想去三井,當我停好車往入口處走,一個熟悉的身影出現在我斜前方,他手
: 推嬰兒車旁邊還有一位女生,我懷疑自己是不是認錯人,我加速腳步到他左側確定就是那
: 位突然消失的男友後,立即跟隨他的腳步問:「這是你的小孩嗎? 」
: 那位先生被嚇到並面露緊張回: 「對」 。
: 我聽到後心一緊馬上追問:「所以這麼多年你都在騙我!?」 那位先生馬上立即恢復冷
: 漠的神情說:「我跟她交往20多年了,從高中就開始。」他加快腳步進入商場想要甩開我
: ,我馬上追上去賭住他,不想放棄可以解開我多年疑問的機會。
: 我開始質問他是否已婚?什麼時候結婚的? 原來不加FB、IG的真正理由是這個?原來一
: 直不讓我去他老家嘉義見他家人和認識他的朋友是這個原因?這位先生開始慌張U turn
: 往停車場走,想快點開車走人,好在那女生也感受到不對勁拒絕上車想瞭解狀況,最終我
: 們在他的車旁交談。
: 原來這女生是他從高中就交往的女友,並在2017年結婚,兩人目前有一個目測不到2歲的
: 小孩,女生一直住在嘉義,而這位先生自己住在Q公司附近的小套房。我瞭解狀況後開始
: 回想他當初追求我時跟我說過的話並質問他:「你當初不是跟我說你跟前女友分手半年多
: ?分手原因是因為你工作常出差無法常陪她才被分手?而且那女的是在台北某百貨公司做
: marketing的?」(完全跟他老婆的訊息對不上)問完這些後我馬上意會到原來這男的一
: 直在外偷吃,我不是第一個!!我的驚嚇程度此時已爆表!!!!
: 都已經到這地步那位先生還可以臉不紅氣不喘的在老婆面前否認跟我在一起的事實,連我
: 拿出去年生日一起出去吃飯的合照他還是否認,我叫他發誓如果說謊出去被車撞死,他還
: 真敢發誓~這時我才知道他是個說謊可以面不改色的爛人。
: 最後他老婆問我想要怎麼解決,我跟他老婆說: 你放心這種男人我不會要,我只想證明我
: 沒說謊,如果要更多的證據我可以line給她,加了她line後我就離開。
: 回到家後,我開翻跟那位先生的line對話,從2016年開始快速截圖一些可證明交往的甜蜜
: 對話丟給他老婆,不久那位先生就用line打給我並開speaker說他老婆在旁邊,開始說一
: 些道歉的話,我立即打斷他,要他不要利用我演戲給他老婆看,釐清他跟我在一起時他還
: 未婚,是在我們交往過程中他偷偷結了婚,確認這實情後我罵了他幾句+咀咒他就直接掛
: 了。
: 到現在我的心情還是無法平靜,翻看line對話2018年我還問過他有沒有想跟我結婚,還討
: 論到要一起看房買房、想生3個小孩等等(當然最後被這男生騙人的嘴導向不了了之)。
: 剛開始交往就覺得怎麼有人除了出差假日都回嘉義陪父母,一開始跟我說他媽因早年工作
: 事故導致一隻手殘疾,他出差時都是弟弟們幫忙家人,因此他在台時要回家幫忙;之後換
: 個不用出差的工作後就說他爸開刀住院要照顧,再之後又說因為開刀後腸沾黏常需要進出
: 醫院照顧爸爸。身邊每個朋友聽到都覺得他有怎在騙人,但他的演技(每次見面時眼神散
: 發出的愛意和開心)使我相信了,一直到去年我的懷疑加大,但他還是一直跟我保證沒別
: 的女人,不能假日陪我是因為要照顧他爸爸。
: 以前就看過別人遇到渣男的故事,真的沒想到自己會遇到這pro級渣男還不自知,好在老
: 天有眼讓我撞見這一切,不然以他的功力我一輩子都不會知道自己被騙,回想跟他相處的
: 種種和對照他結婚和老婆懷孕生子時間點就覺得噁心。
: 我相信這男的偷吃本性不可能會改,女生們請小心此男;這些渣男段數通常很高,不要鐵
: 齒以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 最後附上渣男照片兩張~
: https://i.imgur.com/zS1yJJz.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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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5.50.9.71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651518188.A.1D0.html
※ 編輯: liuman (35.50.9.71 美國), 05/03/2022 03:04:39
※ 編輯: liuman (35.50.9.71 美國), 05/03/2022 0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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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個資的法律定義:
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
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
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說沒違反個資法 真的法盲的可以
※ 編輯: liuman (35.50.9.71 美國), 05/03/2022 03: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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