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同居費用分擔已刪文
我是A
以結婚為前提
我不會收房租
除非沒有要結婚
那就算清楚
我是B
以結婚為前提
我不會付房租
但包下水電費
天然氣費用還有電視等等額外開銷
外食盡量請客
不結婚
就正常AA
沒錯
結婚不結婚才是關鍵
結婚了話
保險套要AA嗎?
衛生棉要AA嗎?
刮鬍刀牙膏都要AA嗎?
算那麼清楚就單身
小孩姓什麼要AA嗎?
我不懂耶
你爸媽跟你AA嗎?
老實說
前提是你有沒有要把彼此當成家人
沒有就不要同居了
※ 引述《snowcat168 (雪貓)》之銘言
: 情侶以a,b代稱
: 兩人討論同居費用分擔問題(目前尚未同居)
: 共同費用有 水電網路第四台管理費 買菜 生活雜支等
: a,b 兩人收入差不多(b 略高一些)
: 房租部分
: a 有自己購入,仍在貸款中的一房一廳小公寓
: 目前是以兩人共同住在a的公寓來討論
: a認為應該視當地房租平均值/2來分擔,
: 但是a 不是想要盈利,所以會採取比當地房租平均值更低的費用來/2
: a的想法是:住在某處本來就應該要負擔住所費用(無論是叫做房租或者其他名目)
: 認為情況跟兩人去找一個新住處,一起分擔所有費用是差不多的
: b認為a想要收取房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並不想要把a視為房東
: b覺得這跟兩人一起找一個新住處的情況完全不同
: b願意付共同費用/2 再加上一些錢,但是仍然比a認為的費用低
: (b想付出的金額是b目前租屋處的房租開銷等/2)
: 目前兩人共識是先不同居,若要同居可能會一起找一個新住處,a 把目前公寓出租
: 請問大家的想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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