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可以跟女友收房租嗎?

看板Boy-Girl作者 (微笑皮耶羅)時間4年前 (2020/05/20 09:50), 4年前編輯推噓6(7112)
留言20則, 10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8/83 (看更多)
1. 以結婚為前提:她就是你未來的老婆,一起分擔生活壓力是應該的。 2. 以可能會分手為前提(不結婚):你沒理由非幫她分擔生活壓力,非給她方便不可。因為説同住的不自由,你也是要承受的。 所以以現階段還沒結婚來說,你當然可以體貼她給她方便,但她也同樣該幫你分擔生活壓力。人是互相的,無論情侶或夫妻都是。 講起來很簡單,但困難的是,這是道理,而你們是因為情感而聯繫的情侶,所以如果在這裡把邏輯理得太清楚會傷感情。 不過如果對方不能接受,婚後相信她也不會是個能體諒你的好老婆,所以我會建議你談,而且談到底;不只談租約,租約內容還要包含如果結婚,房子產權按分擔比例分配。至於如果分手,就看你現在怎麼訂租金,可以讓她覺得那個金額跟『你體貼她,給她方便』之間彼此是對等的(當然這也會影響到婚後房子產權的持有比例)。 這邊要提醒你的是,談了可能會分手。而不談則有兩種情況:1. 選擇不委屈自己的感受,不談也不讓她住進來。這樣她會不高興,還是有可能分手。2. 選擇委屈自己單方面體貼她,不談而讓她住進來。這會變成你委屈求全,卻沒有照顧到自己的情感,累積下來會變成日後爭執的種子不利感情發展,同樣還是有分手的可能。 所以説白了,當她提出一起住的要求(要求你體諒她,給她方便),卻沒有提出相對的回饋,就是埋下傷害感情的陷阱而不自知。所以無論你做出什麼樣的選擇,你都得承擔爭執分手的風險,請好好思考。 P.S.:當然有人會説,分手後一個人也是得承擔現在的房貸壓力,為什麼不拿來體貼女友?這不盡然正確。談戀愛是要花錢的,一個人生活花費很好控制的,壓力相對會小很多。 ※ 引述《ccu1002 (蘑菇綿綿蓁)》之銘言: : 代po : 小弟是個33歲的男生 : 目前跟女友交往差不多半年了 : 最近討論到女友想住我家同居 : 女友是個27歲的上班族 : 我現在是自己住 : 房子是一年前自己貸款買的套房(快20坪左右) : 小弟的月薪大概9W左右 但房貸背得很辛苦(房貸加管理費一個月將近5W) : 所以如果女友來跟我同居跟她要房租會很奇怪嗎?(可能一個月8千到1萬之類的) : 小弟有點不敢開口…她目前也是租屋 房租好像一個月一萬五左右 : 補充一下 有很多人提到房子沒持有是不是幫忙繳房貸 : 我的想法是這戶房子如果租的話也是要將近三萬 就想像成我們一起合租女友付一萬我付 : 兩萬這樣 應該make sense吧…?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Samsung SM-N920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63.5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89939451.A.69D.html

05/20 09:51, 4年前 , 1F
你的前提沒屁用 因為你不曉得未來會發生什麼事 所以當然是
05/20 09:51, 1F

05/20 09:52, 4年前 , 2F
以最壞打算作考量 結婚都有機會出軌了 根本沒有選擇
05/20 09:52, 2F

05/20 09:53, 4年前 , 3F
結婚為前提 房子是不是要共同持分?
05/20 09:53, 3F
當然是,我後面有寫。要打合約的。 ※ 編輯: fortunia (101.12.63.54 臺灣), 05/20/2020 09:56:55

05/20 10:03, 4年前 , 4F
我是男生的話我不會答應,到時分手分錢告來告去,不
05/20 10:03, 4F

05/20 10:03, 4年前 , 5F
能自由處置
05/20 10:03, 5F

05/20 10:03, 4年前 , 6F
肥了律師
05/20 10:03, 6F
不是老婆那個錢就是房租了,結婚才有持分。所以,金額看怎麼訂,合約寫清楚不用請律師的。

05/20 10:06, 4年前 , 7F
男生理財都已經很天兵了,還要浪費錢養法律顧問
05/20 10:06, 7F
※ 編輯: fortunia (101.12.63.54 臺灣), 05/20/2020 10:07:22

05/20 10:27, 4年前 , 8F
幫推一下,這邏輯正確
05/20 10:27, 8F

05/20 10:27, 4年前 , 9F
人真的是互相的,什麼鍋什麼蓋
05/20 10:27, 9F

05/20 10:43, 4年前 , 10F
結果寫合約寫了好幾個月,中間要讀書讀法條,他不可
05/20 10:43, 10F

05/20 10:43, 4年前 , 11F
能的啦
05/20 10:43, 11F

05/20 11:01, 4年前 , 12F
乾脆直接打出租契約,收少一點
05/20 11:01, 12F
談到最後彼此可以接受這樣的簡化形式,那當然沒什麼不可以啊。

05/20 11:32, 4年前 , 13F
租屋第一要點不要跟房東同住 這點就掰了 考慮那麼多
05/20 11:32, 13F
所以不是只有女方單方面要承擔同住的不自由跟不方便。女方當然可以不願意付房租,而男方也應該有權力拒絕同住。

05/20 11:50, 4年前 , 14F
推邏輯
05/20 11:50, 14F

05/20 12:48, 4年前 , 15F
共同持有 女方有出錢?
05/20 12:48, 15F

05/20 13:44, 4年前 , 16F
說得一點沒錯!不單單是經濟(錢)的問題!
05/20 13:44, 16F

05/20 13:47, 4年前 , 17F
收房租後吵架就不能隨意趕對方出門 很不方便的
05/20 13:47, 17F
※ 編輯: fortunia (101.12.63.54 臺灣), 05/20/2020 15:17:32 ※ 編輯: fortunia (101.12.63.54 臺灣), 05/20/2020 15:18:56

05/21 00:58, 4年前 , 18F
同居的條件,共同持有,或者共同租房,比例兩個人談得
05/21 00:58, 18F

05/21 00:59, 4年前 , 19F
妥就好,但共用的財務上只要沒有辦法有共同承擔的具體
05/21 00:59, 19F

05/21 00:59, 4年前 , 20F
事實,基本上很多問題都無解
05/21 00:59, 20F
文章代碼(AID): #1Un8pxQT (Boy-Girl)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Un8pxQT (Boy-Gi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