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是我還不夠好?
※ 引述《goforaride (紅湯圓)》之銘言:
: 我原本打算婚後當家庭主婦,知道會很辛苦可是就是希望可以帶小孩跟照顧家庭。
: 可是男友覺得我應該要有自己的人生,要積極進取,就算他年薪千萬,只要小孩去上學我就要出去工作,不願意讓我在家,若要在家就是家事全包然後也不會給我額外的費用,就是該給的家用會給這樣。
: 以上是第一次吵架
你打算整個婚後當家庭主婦,這包括三個時間段
1.婚後還沒小孩 - 超閒
2.小孩出生還小 - 忙碌
3.小孩長大上學 - 閒
帶小孩真正忙的是年紀尚小還不能上學的時候
等到能去幼稚園時就開始閒了,等上小學之後更閒
請注意,此時你男友認為你該出去工作的時間是 3.小孩去上學之後
他也願意給該給的家用,但不願意多給額外零用錢
其心態大概是家裡閒閒那也沒理由拿太多錢
(在小孩長大上學之後,這是事實)
: 今天是第二次
: 經過上次我心想好吧,那我就可以放心去工作(我原先是服務業,跟他上下班還有假日都錯開,今年為了配合男友所以轉職一個兼差的工作,收入不穩定但不用怕失業,放假也好安排生活作息可以配合但薪水講出來很廢就是,是我自以為這樣對雙方未來家庭比較好才換工作但對方不領情。)
: 小孩當初他主動說他的父母可以帶(我也詢問我爸媽但他們表示無法,頂多一個月幾天)
: 所以今天吵架的點是~
: 我說決定要去工作不帶小孩喔!
: 家事當初兩人協調好會各自分擔了
: 告知男友不希望聽到他爸媽抱怨我不帶小孩的部份,希望他能坦好自己家庭。
: (近期男友剛轉職,薪水沒之前多所以可能沒信心)便說要我講話不要講這麼死,
妳爸媽可以表示無法帶一個月多幾天,但你卻不希望對方爸媽不能帶?
: 如果他爸媽不能帶怎麼辦?小孩託嬰要三萬如果還有其他費用呢?
: 說我有育嬰假產假可以用,今天他賺比較多,所以到時候希望我放棄工作。
這邊既然講到育嬰跟托嬰,代表這時討論的時間段是
2.小孩出生還小
知道問題在哪了嗎?你根本把不同時間段的事情混在一起
不同時間段不同情況自然有不同的應對方案
而在小孩出生還小的情況,以經濟方面來討論
(1) 如果你出去工作可以賺超過三萬,以產值來說可以出去工作然後請保母
(2) 如果你出去工作連保母費都賺不到,那不然在家帶小孩
然後你自己都說你做的工作薪資很廢...........
: 我心裡就不高興了,雖然他沒有明講要我一定要做什麼,可是我整體感覺他就是在指導這一切,都給他講就好了啊!
: 要我積極進取要有自己生活,然後又要求如果怎樣了就要我配合,我就說如果託嬰付不出來我出一半。
: 畢竟養得起一個家也是他說的
: 他覺得我結婚開那些條件是施捨!!
: 我說希望把錢留給以後家庭用這樣算施捨嗎?我有要求每年出國、有車有房、名牌包?
: 男友丟一句:「你如果要求這些條件妳也找不到」
: 我一怒之下就回:「怎麼會找不到,我要不要而已」
: 男友:「那你就去找他們吧」
: 其他就不講了,希望大家看是噓醒我,告訴我心態錯在哪裡,或是可以開導我,怎麼面對或溝通未來的方向
: P.S.養一個家不包括我的零用錢,我自己賺自己花男友也不同意
這個P.S顯然不符上面描述
根據上面敘述整理下來
1. 小孩出生前,隨便你,你賺多少自己花
2. 小孩剛出生,如果你能賺超過保母費那可以去工作然後一起請保母
如果你連保母費都賺不到,那就乖乖在家帶小孩
3. 男友認為小孩長大上學後,你寧願閒閒在家也不願意工作
那就只願意給你生活費但不願意多給零用錢
把時間段整理出來,你男友並沒有自打臉,而是情況不同處理方式不同
如果你只是想找個能養你免工作的男友,就趕緊分手,只要你夠正,很好找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51.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530273989.A.BD0.html
推
06/29 20:11,
5年前
, 1F
06/29 20:11, 1F
→
06/29 20:47,
5年前
, 2F
06/29 20:47, 2F
→
06/29 20:47,
5年前
, 3F
06/29 20:47, 3F
→
06/29 20:47,
5年前
, 4F
06/29 20:47, 4F
→
06/29 20:50,
5年前
, 5F
06/29 20:50, 5F
→
06/29 20:58,
5年前
, 6F
06/29 20:58, 6F
推
06/29 21:18,
5年前
, 7F
06/29 21:18, 7F
→
06/29 21:18,
5年前
, 8F
06/29 21:18, 8F
→
06/29 21:18,
5年前
, 9F
06/29 21:18, 9F
→
06/29 21:18,
5年前
, 10F
06/29 21:18, 10F
→
06/29 21:18,
5年前
, 11F
06/29 21:18, 11F
→
06/29 21:18,
5年前
, 12F
06/29 21:18, 12F
→
06/29 21:18,
5年前
, 13F
06/29 21:18, 13F
你補充的有矛盾
1. 如果你的薪水請得起保母跟有的沒的雜費,那你在第二階段就繼續工作
然後保母雜費等跟男友一人一半就好了,就不會出現文章中的問題
2. 你現在說不是不出去工作,原本就不是能閒在家的
但你文章開篇就說你打算當家庭主婦,是明顯的矛盾
3. 如果你原本就可以出去工作也沒有要閒在家
你們完全沒有爭執的理由
→
06/29 21:30,
5年前
, 14F
06/29 21:30, 14F
→
06/29 21:53,
5年前
, 15F
06/29 21:53, 15F
→
06/29 21:53,
5年前
, 16F
06/29 21:53, 16F
→
06/29 21:53,
5年前
, 17F
06/29 21:53, 17F
→
06/29 21:53,
5年前
, 18F
06/29 21:53, 18F
依然矛盾
小孩還小不能上學前他也覺得可以讓你帶(如果你賺不多)
小孩上學後,就算你出去工作照樣也能參與小孩成長期(除非你想跟到學校去)
你要不要先決定一下,當小孩長大能上學後
你到底是願意出去上班還是只想當家庭主婦?
不要一直把2跟3兩個情況不一樣的階段混在一起講
推
06/29 21:59,
5年前
, 19F
06/29 21:59, 19F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06/29/2018 22:00:23
→
06/29 21:59,
5年前
, 20F
06/29 21:59, 20F
→
06/29 22:00,
5年前
, 21F
06/29 22:00, 21F
→
06/29 22:00,
5年前
, 22F
06/29 22:00, 22F
推
06/29 22:15,
5年前
, 23F
06/29 22:15, 23F
→
06/29 22:15,
5年前
, 24F
06/29 22:15, 24F
→
06/29 22:15,
5年前
, 25F
06/29 22:15, 25F
→
06/29 22:15,
5年前
, 26F
06/29 22:15, 26F
→
06/29 22:15,
5年前
, 27F
06/29 22:15, 27F
→
06/29 22:16,
5年前
, 28F
06/29 22:16, 28F
全職顧小孩不給零用錢的時間段是 3.小孩長大上學
看情況給你帶小孩的時間段是 2.小孩還小孩要托嬰的時期
你可以回頭去問小孩長大上學前,還需要托嬰整天照顧的時候零用怎麼算
※ 編輯: shamanlin (122.116.51.173), 06/29/2018 22:37:32
推
06/29 22:41,
5年前
, 29F
06/29 22:41, 29F
→
06/29 22:47,
5年前
, 30F
06/29 22:47, 30F
→
06/29 22:47,
5年前
, 31F
06/29 22:47, 31F
→
06/29 22:47,
5年前
, 32F
06/29 22:47, 32F
→
06/29 22:47,
5年前
, 33F
06/29 22:47, 33F
→
06/29 22:47,
5年前
, 34F
06/29 22:47, 34F
推
06/29 22:55,
5年前
, 35F
06/29 22:55, 35F
→
06/29 22:55,
5年前
, 36F
06/29 22:55, 36F
→
06/29 22:55,
5年前
, 37F
06/29 22:55, 37F
→
06/29 22:58,
5年前
, 38F
06/29 22:58, 38F
→
06/29 22:58,
5年前
, 39F
06/29 22:58, 39F
推
06/29 23:04,
5年前
, 40F
06/29 23:04, 40F
→
06/29 23:18,
5年前
, 41F
06/29 23:18, 41F
→
06/29 23:18,
5年前
, 42F
06/29 23:18, 42F
→
06/29 23:18,
5年前
, 43F
06/29 23:18, 43F
→
06/29 23:18,
5年前
, 44F
06/29 23:18, 44F
→
06/29 23:18,
5年前
, 45F
06/29 23:18, 45F
推
06/29 23:32,
5年前
, 46F
06/29 23:32, 46F
→
06/29 23:32,
5年前
, 47F
06/29 23:32, 47F
→
06/29 23:32,
5年前
, 48F
06/29 23:32, 48F
→
06/29 23:32,
5年前
, 49F
06/29 23:32, 49F
→
06/29 23:43,
5年前
, 50F
06/29 23:43, 50F
→
06/29 23:43,
5年前
, 51F
06/29 23:43, 51F
→
06/29 23:43,
5年前
, 52F
06/29 23:43, 52F
→
06/29 23:43,
5年前
, 53F
06/29 23:43, 53F
推
06/30 01:36,
5年前
, 54F
06/30 01:36, 54F
→
06/30 01:36,
5年前
, 55F
06/30 01:36, 55F
→
06/30 01:36,
5年前
, 56F
06/30 01:36, 5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