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論及婚嫁 到 選擇放手消失

看板Boy-Girl作者時間7年前 (2016/08/22 11:47), 編輯推噓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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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原po先看這個連結 http://www.cmoney.tw/notes/note-detail.aspx?nid=38554 原po,我先說,我佩服你,你做到了把理智擺在感情之上這一點 換句話說,你也算夠果決(比較難聽的說法是夠狠) 但是世間事不就是如此,多算勝,少算不勝,而況於無算乎 你是個會算的人,理當要配一個也會算的太太,或是至少認同"算"這件事 思考,想法的不同, 如果雙方各持己見,沒有達成共識,那就遲早引爆 恭喜你 另外,結婚前,記得看民法第1004~1046條 陳美鳳和王寶強,還有強尼戴普的例子,可是血淋淋的攤在陽光下。 法律可不是保護好人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71837626.A.B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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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我自認是理性比較多的人,凡事我都會多想一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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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我不相信船到橋頭自然直這說法,凡是想要的,一定要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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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去做,才能獲得。所以,既然我想通了,我要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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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會努力去完成。我不想哪天出狀況了後,才事後抱怨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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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都知道可能會怎樣了結果還是這樣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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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雄才大略,是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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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說xD 小弟不過是個一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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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理性 但不夠果斷和有謀略,不過經歷過此事,想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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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未來另一半的選擇,會更有自己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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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認識原原po!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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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這本書 另外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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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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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kdMwk6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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