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想要去住男友家 媽媽崩潰

看板Boy-Girl作者 (王牌)時間9年前 (2014/12/04 18:15), 編輯推噓-6(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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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m80123 (吃魚的貓)》之銘言: : 我跟我男友交往4年多了,期間也有住過他家幾次,相處都還不錯 : 我自認該幫忙的會去幫忙,他家人會給我家事做而且他們自己也會做家事 : 畢業後我因為身體的關係在家休養半年 : 現在想找工作,而我男友正在服役 : 我男友提議直接去住他家,在他家縣市找工作,等他退伍一起打拼 : 我自己也想跟我男友憶起打拼 : 原本是想在外面租房子可是我男友堅持要住他家 : 我想想跟他家人相處上也沒多大的問題 : 而且也有談到要繳房租給他媽媽 : 就不算白吃白住了吧! : 結果我跟我媽說這件事情時她大崩潰 : 說為什麼她養十幾年的女兒要送給別人養 : 別人會覺得我已經沒身價了 : 別人會覺得是不是家裡對我不好才要去住別人家 : 第一我不覺得我是給男友家養(有付房租有自做事 : 第二我覺得別人憑甚麼給自己打身價呢?(自身價值給別人決定的? : 第三...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說阿...因為跟我媽說不是她也不聽 : 我真的不知道我去跟我男友住在一起的母親確切想法是甚麼 : 如果我po錯版了請見諒 : 因為我這是男女同居衍伸出來的問題 : 首po謝謝大家觀看 首先我必須強調,我是支持婚前同居的。 情侶相處之間有些問題,諸如家事分工、開銷、生活習慣等等... 不同居前是很難明朗化的。 如果婚後會與對方父母同住的,那更需要先同居一下。 好好探就一下婚後可能發生的婆媳問題。 但是礙於社會價值觀的關係,婚前去對方家裡住這種事情。 還是有許多人無法接受。 您母親反駁的理由,大概也就是基於這個原因。 就是會在意他人的眼光 因此,就出現了一種折衷方案。 秘而不宣 ---------------------------- 我有個堂姊,本身是中部人,但是大學畢業後,就一直定居在台北東區。 我也曾跟他聊過,問他住哪裡,他只告訴我,他因為在那附近工作,所以住那附近。 僅此而已。 後來幾年後,這位堂姐結婚了,參加喜宴時聽我老爸說我才知道。 原來婚前堂姐一直都住在姊夫家裡。 剛好就符合你現在打算的情況。 去對方家住這種事情,是很成敗論英雄的。 如果堂姐,最後也結婚了,風光迎娶。 那真的沒有人有辦法說他婚前去住對方家是錯的。 可是要是最後沒有走下去呢? 當初不看好你的人,是不是就更有話說了? "你看,早就跟你說了嘛!去人家家裡住根本就..." "你看,當了幾年的免費媳婦,最後娶的還不是你,幹嘛自貶身價" 各種砲轟轟不完。 所以,才要秘而不宣 這是很令人感嘆的一件事情。 畢竟社會價值觀的改變是隨時間慢慢演變的。 悠悠眾人之口,不是你我一言半語可以理堵之。 同性戀有沒有錯?當然沒錯。 可是明明沒錯,還是有人會歧視同性戀。 所以不是每個同性戀都敢出櫃,需要"秘而不宣"。 同理,這就是為什麼我告訴你"秘而不宣"當折衷方案。 自己的人生,自己決定。 自己的幸福,自己追尋。 但你仍可以"低調行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249.24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7688159.A.B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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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秘而不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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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外地來的很容易就在台北找人分租,有男友就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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賭注太大了!賭上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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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局如果順利結婚固然幸運,但如果分手了呢?你的青春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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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送在當免費瑪麗亞幾十年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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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而不宣只能讓媽媽不必擔心 但媽媽所擔心的事並不因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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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喔 所有的風險仍然存在 而且 倘若走到最壞的結果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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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被掃出來 也不能回家哭訴喔 勸當事人還是多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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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而不宣連最後哭訴的地方都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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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那個城市,中南部很難秘而不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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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同居是兩個人比較好,多了對方父母,一切就不會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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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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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處心積慮地要去當台傭,也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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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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尬拍囹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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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要看男方的父母是怎麼想的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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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死人不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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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了就是英雄是嗎?你有問你堂姐心境如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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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一次她還會不會這樣選擇?有沒有其他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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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下下策之計!真的不要亂教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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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愛是美好的,為何要搞到好像見不得人一樣?現代楊過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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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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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是說要一住幾十年,測試不過不用多久就分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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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什麼爛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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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 07:29, , 25F
賭輸你賠的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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