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交往七年, 遲遲無法結婚…(代po)

看板Boy-Girl作者 (觀念快扭曲了)時間9年前 (2014/09/15 18:39), 9年前編輯推噓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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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ltsmc (伶牙俐齒)》之銘言: : ※ 引述《masako88 (雅子)》之銘言: : : 怕曝光代po,如違反版規請告知, : : 會立即刪文 謝謝 : : ========開始 ======== : : 可能文長 先感謝鄉民的閱讀 : : 這幾天因為結婚的事情把眼睛都哭腫了 : : 我28男友27 : : 很難過也不知道自己敘述的好不好 : : 這麼長的文章謝謝鄉民看完 : 神奇餒 : 好奇原po 是否該問問你自己 : 「是很不甘心女人大半的黃金時期都花在這男人身上,不嫁他感覺不划算」 : 還是 : 「真的愛對方,想跟對方在一起一輩子」 你把結婚分成這兩件事,然後又說女人有前者這種想法不會幸福根本是謬論!! 你怎麼會這樣寫? 這兩種想法同時並存,又強烈相關根本不互斥。 假設第一種想法是1, 第二種想法是2, 如果男女雙方互相真的愛對方,想跟對方在一起一輩子,滿足2的條件, 那男生就不會讓女生大半的黃金時期花在他身上, 卻又因為沒有名份而不快樂。 因為你愛她啊!怎麼會讓她出去被人指指點點和笑? 如果女生很愛一個男生想跟對方在一起一輩子, 那當然結婚又是最好選擇啊! 在一起一輩子又可以有法律保障小孩的身分地位。 這樣亂把感情一分為二根本就是謬論。 : I'm so eager to see you again : to me : 我想你如果抱持著這種心態,你跟他結婚根本不會幸福,理由如下 : 1.妳在他媽心中早黑了 : 一直逼我兒婚,巴我兒不放,妳不知我兒還有大好前途TMD : 2.妳男友其實沒那麼想結婚 : 說實在,妳跟他在一起七年妳會不瞭解他個性嗎? : 他要是真的想跟你結婚,他早就帶你去偷登記之後在跟老爸老木負荊請罪。 : 扭捏拖拉? : 3.妳心胸有寬大到能對他現在的態度嗣後完全既往不咎? : Come on,女人心都馬雞腸鳥肚,五年前的事情都可以說的歷歷在目 煞有其事一般;妳結婚之後能夠對他媽+他現在這種半擺爛態度完全既往不咎? : 容小弟一拜 活媽祖 : 4.妳懂婚姻的意義,還是只是覺得自己年近三十所以該結婚? : 別想的太美麗啊,婚姻的責任家庭的責任、家族之間的關係、婆媳、養育下一代、生活費、家事的分擔、法律的責任 : 妳以為結婚就是像大學同居進化版嗎 : 別天真了 : 他媽媽那種話都說了+他根本沒要站妳那邊的意思 : 妳跟妳媽到底是在堅持什麼? : 如果真的很想穿婚紗去愛國東路那邊試一下 : 與其跟他吵鬧,逼他什麼時候娶妳,還不如見好就收,讓大家都好過。 對啊 她現在就是要見好就收, 因為男生沒有滿足2的條件, 在一起很難幸福,是男生不夠愛,不是女生不夠愛。 不要隨便歸罪給女生好嗎?? 千錯萬錯都是女生錯,莫名其妙。 想結婚就是因為女生不愛,哪門子的道理?? 沒想到可以看到這種詭辯的文。 七年了,七年的意思就是你花了七年在一個人身上, 起碼適應性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你都可以花七年表示你也可以花上更久的時間, 至少不是那種兩個人在一起會吵到有性命危險的。 男生如果還沒有打算長久定下來趕快放了人家, 不要用什麼看看、等等、等經濟條件怎樣怎樣, 這些都可以技術性解決的, 這女生也沒要求要怎樣的婚禮, 也沒有說要馬上生小孩, 而且她媽媽一直很支持,我想應該也會幫忙。 萬里之行始於足下,有些事你如果連第一步都不肯動, 就永遠都不會做了。 建議原原po先確定男友意思,有意思的話先訂婚, 還在不確定的話, 抽個空, 有很多聯誼還不錯的,快又有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7.40.1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10777559.A.193.html ※ 編輯: osmanthusjo (36.237.40.191), 09/15/2014 20:52:39

09/15 21:16, , 1F
是der 是der 人家是女生餒~~不能怪女生餒~人家沒有
09/15 21:16, 1F

09/15 21:16, , 2F
錯餒~
09/15 21:16, 2F

09/15 21:19, , 3F
人家就是想嫁不行咩 哼
09/15 21:19, 3F
你自己看看你這樣像啥, 真幽默...

09/15 21:43, , 4F
風向不對 只能幫忙推了
09/15 21:43, 4F
※ 編輯: osmanthusjo (36.237.40.191), 09/15/2014 21:47:38

09/16 00:03, , 5F
感覺是男方家人在嫌棄女方?!有門當戶不對的狀況?
09/16 00:03,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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