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拿我的錢借給我?

看板Boy-Girl作者 (古美門上身)時間9年前 (2014/08/13 15:42), 9年前編輯推噓45(45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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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的事情,扯到金錢就會變得複雜,並不是因為錢使事情複雜,而是人把錢夾雜情感的 原因,才會使得整件事情看起來很複雜,合先敘明。 : 交往三年半的時間, : 在前面三年,都由我支出房租,家用,還有日常開銷, : 房租2~5萬不等 : 每月再給她2~2.5萬的家用打點家裡,也算是預備金跟生活費 : 如果出外吃飯或者一些開銷, : 只要我在我就會支付,買衣服手機之類 : 過年的時候我也會包紅包給她的家人 : 3年半總金額大概是400萬元 其中的家用120萬元,房租110萬元 : 另外她剛跟我交往的時後在外欠債20萬元,我也替她還清 總金額大概是400萬元,就法律上來看幾乎都應該算贈與行為,(房租的部分 可能要看租賃契約的承租人是誰比較好判斷,假如承租人是你,那就不能叫贈與了, 她頂多算是跟你有使用借貸租屋處的關係),另外因為無法得知你贈與實際每年的分 配狀況,假如有超過贈與稅免稅額的上限,看起來你是有可能有逃漏贈與稅的嫌疑喔XD : 分手前一個月,我無意間發現3本存摺掉在地上是他的名子,其中一本裡面有40多萬元. : 但我覺得很怪, : 因為存款日期的那段期間,他並沒有工作. 那這筆存款從哪裡來的. : 這段很辛苦的日子她隻字未提. 從這段文字很清楚,存摺裡面的金錢都已經是你前女友個人所有,也就是她個人的財產。 她也沒必要跟你交代存款來源(難道她是公務員涉及貪污治罪條例,有財產來源不明罪?!) : 當天回到家我問她"老婆,這筆錢是哪來的" : 她先把我大罵一頓問我為什麼翻她東西, : 當時我的財務急需現金的週轉,兩個星期後我實在想不到辦法, : 於是跟他開口,說我需要一筆資金25萬,解決問題. : 她原本很不情願,但最後還是拿給我解決問題. 所以你以要向她借貸該筆金錢的意思表示,然後她也確實將該筆金錢移轉給你, 縱然你們沒有書面的消費借貸契約,但她已把借貸金額交給你了,你們消費借貸契約 就已經成立了。 : 前鎮子某一天 她突然傳line給我,態度很差, : 問我記不記得當時有跟他借存款25萬,問我什麼時後要還? 但是從上述內容,看不出有約定還款時間,屬未定期限的消費借貸,她可以向你定 一個月以上的期限,要求你返還借款,這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 : 我說我記得這筆錢,但我現在對這筆錢很有疑慮, : 這筆存款是我給妳的家用, : 妳拿我給妳的錢來借給我嗎? 更有趣的是其中一部分錢還是支付共同開支 例如 房租 : 她丟一句,我借你的時候我不是心甘情願的,是你要求的 : 你當初給我的時候是心甘情願的 這女生相當聰明阿,很清楚的告訴你,當初她是"借"你錢,而是你是贈與她金錢。 所以就法律上關係很清楚,就是你應該還她錢阿。 我覺得扯什麼你以前對她多好多好,她的那筆存款也都是你當初贈與給她, 所以你覺得這筆錢對方是拿你的錢借給你,這根本就是謬論。 退萬步言,就算那些錢當初確實是你給她好了,那些錢已經因為你對她贈與,早就 跟你脫離法律所有權關係了,而且也已經跟她本來的存款混同了,所以她把錢借給你 你就有要返還借款的義務,這是無庸置疑的。 如果你當初不是以贈與家用的意思,而是用"我把錢寄在你這裡,你幫我保管"而成立 寄託契約關係的話,這筆錢你拿回去用就會合情合理合法了,也不用有什麼問題。 不過我是建議女方,如果男生當初確實有幫你清償二十萬對外債務的這件事情的話, 而不是他拿二十萬贈與給你去清償債務的話,他會因為以第三人清償而有法定債權轉移 在他身上,或是對你有無因管理的請求權存在,就雙方債務抵銷,請對方還你六萬元。 當然如果根本就沒有他幫你還錢的這事情,自然你就不用管這件事情了X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51.220.13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y-Girl/M.1407915778.A.2B7.html

08/13 15:45, , 1F
談法或許男方站不住腳 但情理上是女方站不住腳
08/13 15:45, 1F

08/13 15:46, , 2F
男方是血淚控訴女方窮困時伸手救援 男方窮困時卻被踢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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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8, , 3F
感謝理性分析 這篇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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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8, , 4F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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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8, , 5F
理性分析 女方感覺很聰明
08/13 15:48, 5F
我剛剛才看了女方的文章XD 看來這女生保留的資料 比我想像的還要多阿,真是高手, 看來如果法律戰的話,似乎男方應該會很慘了。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8/13/2014 15:50:50

08/13 15:49, , 6F
女主角有點台灣郭美美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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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9, , 7F
男方說存款日期的那段時間女方沒工作 女方則說那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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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9, , 8F
法律觀點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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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9, , 9F
是交往前就存好的 兩邊說法有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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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49, , 10F
專業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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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0, , 11F
不過女方真的是挺聰明的 男的拿錢出來是心甘情願 女
08/13 15:50, 11F

08/13 15:50, , 12F
的拿錢出來則是借貸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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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2, , 13F
推推~看了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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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4, , 14F
女方不聰明怎麼騙得了一堆色中餓鬼阿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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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6, , 15F
男方所說的400萬其實在這裡根本不重要,而是那40萬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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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使用25萬的情況才是爭點。不過,我並不認為這是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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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6, , 17F
耶,又如男方所言屬實,該40萬其實是家用費所累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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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6, , 18F
應能推斷不是以贈與的意思表示為之吧,感覺似乎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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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5:56, , 19F
接近履行輔助人?麻煩指正
08/13 15:56, 19F
第一個要講存款40萬的部分,女方的文章已經說明,那筆錢是在她認識這男生前就存了, 男方給的家用其實早就已經跟女方的錢混同,除非當初雙方有約定有關支出費用必須檢具 單據來核銷,事實上男方也沒有這種約定,這種給"家用"的情形,在法院很容易會認定, 是贈與行為,因為也沒約定每月多出來的支付其他債務的結餘,應該還返還。 而且你講履行輔助人可能比較接近如果女方代繳一些費用的時候,但這裡的家用看起來 就是買些吃吃喝喝、生活所需的相關費用。

08/13 15:56, , 20F
可是那男的有元配 應該不至於餓成這樣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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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12, , 21F
關於那40萬,兩方說詞其實有滿大程度的出入,所以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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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男方說詞為真,再者女方也僅提及交往前開始存,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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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交往前已有40萬不一樣吧。你說得我覺得比較是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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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12, , 24F
問題啦,而且家用費通常是用以購買生活必須品及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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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12, , 25F
能否認定是贈與其實好像實務上也沒有確定見解?反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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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12, , 26F
房租的部分倒有判決認為女方是不當得利的情況
08/13 16:12, 26F
所以你認真看一下女方的文章XD 男方的舉證比較偏向用概算用喊的計算之類的, 女方可是詳細準備事證跟答辯說詞喔,我看那段Line的對話 覺得男方大概打官司沒救了。 關於所謂"家用"也是男方的一面之詞而已,除非這男的細心到所有的"家用"都有匯款紀錄 ,不然當他把這"家用"交給女方的時候,這筆錢早就跟女方的錢混同了,你要怎麼舉證 這四十萬完全就是"家用"的結餘款?!還是你也要用大水庫理論來解釋一下哩?!

08/13 16:23, , 27F
40萬那個簿子帳戶是男方還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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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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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的文章去看,40萬是存在女方戶頭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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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自己也說 存摺上面是名字是女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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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BG長知識
08/13 16:24, 29F
其實簡單來講,就是男方不甘心吧XD 男方是真的感情因素影響了對金錢關係的判斷。 但這過程女方非常的理性阿,證據資料保留的相當的完整,我看到男生指摘幫女方 還了二十萬的那段,女方竟然說可以提出證據男方幫忙還款的證據只有六萬XD 真的某甘丹,金正某甘丹。 ※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8/13/2014 16:27:36

08/13 16:25, , 30F
所以男生跟本無法証明那40萬是之前還之後吧=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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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6:26, , 31F
沒貼存款明細上來之前,其實都是各說各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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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報任何期待說男方會保有詳細的證據,所以才說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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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舉證困難的問題,不過也難保男方回文後發現有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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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1 則推文
還有 8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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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算完全是詐騙 但只是道德上大家唾棄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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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就只能討拍阿 也不能幹麻 乖乖還錢摸摸鼻子 當學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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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不要當那個肥羊阿XD 或者覺得自己可以改變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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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男生幫女生付錢 基本上這錢就要當丟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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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23, , 79F
女方就道德瑕疵,但法理上卻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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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道德上有瑕疵這我們都不是當事人XD 就真的是周瑜打黃蓋的問題 如果從男方文章來看,女生有道德瑕疵;從女方的文章,女生似乎所為符合情理。 反正大家都挑自己有利的講而已。

08/13 17:23, , 80F
板上一大堆詢問「如何改變對方」的文章,不管男女都會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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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24, , 81F
還去討或是事後還去講說花了多少錢 只會被別人覺得在討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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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eann (60.251.220.133), 08/13/2014 17:26:48

08/13 17:27, , 82F
女生真的聰明就不該挑這種會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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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28, , 83F
就算法律上男生就是欠女生債,沒工作(會課稅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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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28, , 84F
就算打官司也可能都討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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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29, , 85F
分手之後會計算之前付出的部分的人也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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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7:31, , 86F
會說女生聰明主要是在借貸關係上的自保問題吧,還有用詞
08/13 17:31, 86F

08/13 18:12, , 87F
聰明?我真覺得心機好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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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3 18:40, , 88F
是吐猩果宮主嗎
08/13 18:40, 88F

08/13 20:10, , 89F
有理有據給推
08/13 20:10, 89F

08/13 20:20, , 90F
男生賠錢巴 人家法律玩贏你 繳學費
08/13 20:20, 90F

08/13 20:41, , 91F
女方真的蠻多心機的
08/13 20:41, 91F

08/13 23:13, , 92F
女方在Badrain之前的前前男友交往,也一直沒工作啊
08/13 23:13, 92F

08/13 23:14, , 93F
一個沒工作超過4年的人,存款怎麼有辦法到40萬的..
08/13 23:14, 93F

08/13 23:33, , 94F
Deann大大分析的真細膩,暱稱還用古門美上身!! XD
08/13 23:33, 94F

08/13 23:33, , 95F
古美門...打錯 >"<
08/13 23:33, 95F

08/14 00:40, , 96F
這篇只能推了。家用還是用家用帳戶會比較好。
08/14 00:40, 96F

08/14 00:56, , 97F
以後給女生錢 請女生開本票好了 然後都要堅持不是贈與
08/14 00:56, 97F

08/14 01:51, , 98F
在一起前開始存40萬,然後外面另外有債務?
08/14 01:51, 98F

08/14 01:52, , 99F
我怎麼覺得心機重又很會挖錢啊XD
08/14 01:52, 99F

08/14 01:55, , 100F
我都沒想到,的確給他就是他的了!不過我想男方最後
08/14 01:55, 100F

08/14 01:55, , 101F
會計較這些地方也是後來知道女生這麼扯吧?覺得付出
08/14 01:55, 101F

08/14 01:55, , 102F
不值得.....
08/14 01:55, 102F

08/14 02:42, , 103F
高手
08/14 02:42, 103F

08/14 03:58, , 104F
推專業 原來口頭約定也算借款成立 不過依照男方補充
08/14 03:58, 104F

08/14 03:58, , 105F
40萬是交往期間存起來的 這樣也算贈與嗎
08/14 03:58, 105F

08/14 04:58, , 106F
推 覺得男生活該又爛 原配真慘
08/14 04:58, 106F

08/14 07:45, , 107F
推這篇 女方思考似乎比較強耶
08/14 07:45, 107F

08/14 09:02, , 108F
我覺得那40萬不能算贈與啦,私房錢應該不算贈與才對
08/14 09:02, 108F

08/14 09:03, , 109F
雖然男方的心情我能理解,不過那筆錢很難說得通
08/14 09:03, 109F

08/14 09:11, , 110F
現在說誰輸誰贏還太早吧 王牌何必這麼早拿出來?
08/14 09:11, 110F

08/14 12:07, , 111F
目前只有這篇最值得推
08/14 12:07, 111F

08/14 13:55, , 112F
推這篇 希望男主角看一下
08/14 13:55, 112F
文章代碼(AID): #1JwnS2At (Boy-Gi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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