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保護自己別逞強
※ 引述《shamanlin (點藏必須死)》之銘言:
: ※ 引述《DavidVillaS (David Villa Sanchez)》之銘言:
: 為什麼要一堆人跳出來提醒大家教育失敗的事實....
: : 這篇文章有舉出許多例子,提出那些觀點並反駁。
: : 諸如強暴事件總是發生於家門外頭或是夜晚嗎?而實際上並不。
: : 或是強暴事件只會發生於在年輕又有吸引力的女性身上嗎?實際上也並不。
: : 文中有提到有回報的強暴事件裡,超過50%的比例是發生於家中。
: 50%比例發生在家中,So what....?
: 現在的問題是
: 經常穿著暴露上夜店喝個爛醉夜歸 vs 盡量避免的人
: 哪一個遭遇到性侵害的可能性較高?
: 當你媽媽口提命面告訴你盡量不要狂吃油炸的避免心血管疾病喔?
: 你卻回他台灣最大死亡病因是癌症啦?
: 是啦最大比例的強暴案都是家中或是熟人所為
: 這居然可以被你拿來當做不用防範被陌生人或外面被強暴的藉口? wtf....
: : 原原po認為蘇美的文章中隱含了強暴迷思中的概念,
: : 這三個"危險因子"實際上也是社會上某些以偏概全的言論而已。
: 你敢捏著你的LP發誓,晚歸穿著暴露上夜店不會增加0.000000001%被強暴的可能性嗎?
: 那想必你的女友改天穿個超暴露比基尼跟你說
: 「Yo man~我今晚半夜要一個人去夜店喝爛醉喔,早上才回來掰掰~」
: 你會微笑的跟她說慢走不送玩的開心喔
: 你以為為什麼一般常說女生夜歸危險最好有人陪伴?
: 按你的邏輯,下次女朋友夜歸只要跟她說一句
: 「放心,強暴案最多發生在家裡跟熟人,所以我不送妳比較安全喔揪瞇~」
: : 但蘇美似乎是忘了自己原文到底寫了什麼。
: : 我呼籲針對文章及作者的行文概念來討論,
: : 不需要做到像是人身攻擊般地侮辱。
: 我呼籲先把邏輯搞懂來
: : 這裡也完全彰顯了蘇美的確有上述提到的強暴迷思的概念。
: : 這裡我要反問蘇美,
: : 你能保證台灣一千多萬的男性每個人都對穿得緊緊的女生完全不會發生加害的動作嗎?
: : 你敢保證的話,我馬上在前十大熱門版發文向你道歉。
: 你不用反問蘇美了,我直接反問你
: 你覺得台灣一千多萬的男人面對穿著暴露的女生跟穿著緊緊的女生
: 哪一個會去加害的比例比較高
其實研究顯示
強暴犯鎖定的對象是"看起來比較好控制 不會反抗"
跟露出的肌膚比例沒有一定關係
所以年幼、看起來嬌小可欺 都有可能
不過台灣社會默許強暴文化
一聽到女生受到騷擾
十個有九個會說
"你穿很少喔? " 再配上一個"不意外"的表情
標準譴責受害者的嘴臉(嘆氣)
: : 即使有裝鐵窗鐵門,我家還是被偷過啊。〈還被偷過兩次〉
: : 要減少小偷的發生,鐵窗鐵門只是治標不治本吧。
: So what? 所以你就因此不裝嗎?
: : 讓小偷消失並不是一個人兩個人能夠做到的事。〈可能在社區中可以〉
: So what? 所以你不先從保護自己開始嗎?
: : 巨觀一點到整個社會上,諸如倘若這個社會對於失業者的補助增加,
: : 或是以教育呼籲、或是整體的經濟層面有所改善,
: : 我想都更能對此有所幫助。
: So what? 所以你會因此不裝鐵窗鐵門不鎖門嗎?
: 所以說你這邏輯基本有問題啊
: 你要檢討大環境,檢討為什麼會有加害者,該怎麼減少加害者時
: 跟你保護自己減少被侵害機率是完全兩回事啊?
: 說穿了你的邏輯跟前面被電爆的是一模一樣
: : 這邊有華府的slutwalk的新聞連結。
: : 新聞有段內文如下:
: : 「透過這幾次蕩婦遊行,女人想要告訴男人,我們無法藉由這種或那種穿衣風格預防性侵
: : ;只有性侵者才有能力預防。」
: : 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思考出發點。
: : 謝謝大家
: : 不客氣。: )
: 下次你女朋友說想一個人夜出晨歸只穿小可愛跟齊bi短裙跟你說要去夜店瘋一晚的時候
: 希望你也能這麼豁達
(小聲說) 但她穿長袖長裙戴手套 還是有可能會受到攻擊喔
選擇受害人的永遠是加害人好嗎
我們都應該學會保護自己
但是遇到有人受害時
再跳出來說" 哈哈哈你看看你 不懂得保護自己嘛"
就很難令人認同了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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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自古誰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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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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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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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8 之 30 篇):
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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