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房屋 登記一方 或 共同持有 --> 爭執不休
※ 引述《fallsnow (我相信你是第一種人)》之銘言:
: 這一次,男方覺得自己的感受很沒有被尊重,
: 也不覺得關於金錢問題,這不會是最後一次
: 但其實男方會捨不得女方...... 只是被女方再次推向抉擇,真的別無他法了嗎?
真的 別無他法
因為 他 根本不被 她 當人看
他 在她眼中 只是一台買房子用的提款機而已。
夢想或堅持甚麼的 其實只是藉口
回歸基本面來看 問題只有一個: 兩人的關係到底平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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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雙方出的錢相同的情況下
如果 雙方是在互信互愛 對等平權的情況下交往的
那麼 共同持有 才是理所當然的
而從文中看來 男方認為 兩人的關係是這種狀況
如果 男方與女方都認為
是因為男方是有錢富商 女方哈錢哈個要死 兩人才成為情侶的話
那麼 他 本來就有義務當台稱職的提款機 滿足女方所有無理要求
在這種狀況下 給女方單獨持有 才很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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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 她 自己也講得很清楚了
她 那個希望自己能有一間房子的夢現 已經蓋過一切
更要命的是 受其環境與友人影響 她 根本希望自己是被富商買來的
是以 她 打從心底認為 自己的這段感情 是必須支付一間房子作為代價 才能售出的
至於 他 本身做為一個男友 作為一個丈夫的價值 根本不在她的考慮之中
所以 他 得不到互信互愛 對等平權的正常交往
只能被迫成為一台提款機 一台理當為了她 鞠躬盡瘁 死而後已的提款機
而且還是台連老公名分都沒有 就得無條件吐錢
更可隨意甩掉的~提~款~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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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 前文已經提到 既然她的交友圈 淨是些想嫁給的富商女性
而且 她也有很充足的動機去找個富商幫她出錢買房子
那麼 在這種 他 連續兩次拒絕被 她 仙人跳的情況下
或許 他 該去買一瓶綠油精了
事情實在太過明顯 即便 他 按兵不動 等待轉機
她 也會因為處於那種交友圈中 耳濡目染後
為了 她 那個一定要有一棟房子的夢想 而有所行動的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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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連公子當上台北國捷運董事長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台北縣市民眾。
當財團老闆在剝削欺壓勞工階層時,我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廣大勞動階層。
當兩黨惡鬥階級世襲社會不公不義,我保持沉默,因為我非藍非綠中間選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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