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另一半的人去夜店是為了什麼?

看板Boy-Girl作者 (我的冒險生活)時間11年前 (2013/04/26 05:50),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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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有自己的經驗判斷,這倒無所謂, 但是如果毫無保留地斷定,那就有點危險了 ※ 引述《aImErPeD ()》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有另一半的人去夜店是為了什麼? : 時間: Fri Apr 26 04:24:44 2013 : : ※ 引述《rabbit0531 (兔)》之銘言: : : 一直以來都覺得夜店是讓寂寞的人找伴的地方 : : 說是找伴感覺不太對 大多數的人去夜店都不是為了去找伴或甚至找ONS : : 應該說是排遣寂寞吧 去夜店排遣寂寞的型式就很多了 : 你這裡說的大多數是你的認知, 不過這倒沒關係, 只是最原PO的情況,是男方已經有女友, 這點在我的認知裡和單身情況是有區別的, 所以我才會特別跟你提問確認, 但我在問的時候,我想就真的只是在問,並非要斷定什麼, 雖然我跟你認知道情況不同,這個歸因於生活圈不同,我想很合理吧 我想也許我的生活圈中, 有女友的人,通常不會去夜店看妹來排遣寂寞, 就這樣子, : 本人大學時在酒吧和夜店當過bartender : : 不在這邊工作的時候也偶爾會去(大概一個月1~3次) : : 我想我應該可以提供一點我本人的經歷和見識給妳 : : : 所以當自己男朋友去的時候難免心裡覺得怪怪的 : : 他也不是愛去夜店的夜店咖 : : 但是一個學期都會去個一兩次 : : 當然他都會跟我說只是跟朋友去喝喝酒聊聊天 : : 一個學期只會去個一兩次 就真的沒什麼好擔心的了 : : 跟朋友去喝喝酒聽聽音樂聊聊天是真的 看妹子是順便而已 只是他沒說 : : 我想也沒什麼必要說 因為看妹子真的只是順便而已 : : 我去夜店就是這種類型 只跟同行朋友聊天聽聽音樂喝喝酒順便看妹子 : : 幾乎不下去舞池 一定不搭訕陌生妹子 只喝酒聽音樂 根本悶聲處男 : : 如果真的想要幹什麼 就每一兩個禮拜都去了 : : : 但原po也去過一次 : : 一次就夠讓我大開眼界了... : : 我其實不太相信一群男生去夜店真的只為了喝酒聊天... : : 其實我也不想隨便懷疑自己的男朋友 : : 但真的很想知道 : : 男生已經有了女朋友,還會想去夜店是什麼心情? : : 是因為平常沒機會接觸其他女生嗎?(有人這樣跟我說啦) : : 或者是他也需要一些解放? : : 還是他就真的只是去喝個酒聊天而已?? : :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該用什麼態度去面對 : : 我當然會不開心 : : 但又不想讓對方覺得很小心眼 : : 這個問題還滿困擾我的 : : 希望大家不要覺得我很奇怪QQ 列數據,會比較中肯不武斷嗎? 夜店和酒吧很多,統計過幾家? 當然我只把它當成你要具體表達自己的經驗, 所以這也沒關係, 只是 (1)即便你去的是這樣,也不表示全都是或者普遍是 (2)另外,我想單身與有女友,情況還是要區分的 : : 簡單分類一下會去夜店的男生類型 : : 種類一 : 超常去(5%) : : (1) 色大膽普普 : 亂槍打鳥瘋狂搭訕約回位子→灌酒→手來腳來吃豆腐→爽了 回家睡覺 : : 色大膽普普之二 : 去舞池亂貼→爽了 回家睡覺 : : (2) 色大膽也大 : 亂槍打鳥瘋狂搭訕約回位子→灌酒→手來腳來吃豆腐→撿屍體 : : (3) 色大膽很小 : 亂槍打鳥瘋狂搭訕約回位子→灌酒→只敢聊天→爽了 回家睡覺 : : (4) 色大膽超小 : 只看妹子 : : 超常去的100%中 (2)頂多5% (1)頂多10% (3)差不多15% 其他70%都是(4) : : : : 種類二 : 一到三個月 去 一到兩次(10%) : : 沒什麼好介紹的 都是跟同行朋友玩樂聊天聽音樂 : : 80%的只看妹子 剩下20%頂多搭訕聊聊天摸摸小手搭個腰 : : : : 種類三 : 一學期去個一次兩次(50%) : : 也沒什麼好介紹的 只是跟同行朋友玩樂聊天聽音樂 : : 95%只看看妹子 5%下海去跟陌生妹子小聊個天 : : : : 種類四 : 大學四年只去過一次 併 種類五 : 大學四年沒去過夜店 (共35%) : : 略過 : : ============================================================ : 妳男朋友就種類三啊 沒什麼特別的 : : 這種人去夜店完全沒什麼好擔心的 : : 就真的只是去放鬆一下 跟朋友一起喝喝酒聽聽音樂看看妹子 畢竟夜店的妹子真的很有趣 : : 看完了 滿足了看妹慾 回家睡個覺 醒來之後跟沒去過沒什麼兩樣 : : 說真的 對妳說只是跟朋友去喝喝酒聽聽音樂就真的是如此沒有別的 不用想太多 : ================================================================== 這段話的用詞語氣,有比較語帶保留嗎? 既然你覺得我危言聳聽, 請你自己先檢視一下你的語句是否武斷? 你憑自己的經驗判斷, 然後你就認定"完全"沒甚麼好擔心的? 那如果我不認同或者與我經驗認知不合, 我是否可以說,你這樣子武斷誤導,害原PO掉以輕心? : : : 話說 女生去夜店或酒吧才恐怖 : : 如果我把我個人的見識一五一十打出來 我大概會被水桶一百年吧 : : 男生大部份都色大膽小 玩得超開的女生才多的是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180.177.173.51 : → condensed:你說的這些例子 包括你自己 當時都有女友了嗎? 04/26 04:32 : : 有的有 有的沒有 : : 沒有女朋友的可能會玩得比較開 : : 有女朋友的大部份都很安份只跟同行朋友聊天 : : 沒有女朋友的也是大部份都很安份 : : 有女朋友的也是有敢玩的很開的 : : 以上自行排列組合 : : 我文章只是想表達 我個人覺得原po她男朋友沒什麼問題 : : 如果有意外 那就只是意外了 : : → condensed:有女友 還會去夜店看妹排遣寂寞? 04/26 04:36 : : 看妹子會怎麼樣嗎? : : → condensed:我只是要表達那個心態 看妹是不一定會怎樣 就像蓋棉被純 04/26 04:41 : → condensed:聊天 也不代表就會怎樣~但我想這不是普遍現象~ 04/26 04:42 : : 看妹子跟蓋棉被純聊天差很多 : 請不要斷章取義喔, 我說的是 ~有女友仍仍然去夜店看妹排遣寂寞~ 如果要斷章取義來比較, 那怎麼不把"純聊天"和"看妹"來做比較 =.= 或許你覺友沒有女友都沒有差, 但我的認知裡面是不同的情形, 要引述或者解讀別人的話 就要引用完整吧 : 有女朋友的人敢跟別的女生蓋棉被純聊天 先斬了再說 : : 而且 男生都說了只是跟朋友喝喝酒聊天聽聽音樂而已 : : 我說了 以他去的次數頻率來看 我就是把他歸類在安全無虞的那一類型裡 : : 因為我看得夠多 我才敢這麼說 男生 比起女生 安份得太多了 : : 會去夜店的男生大部份都只跟同行朋友聊天順便看看妹子 這就是普遍現象 我想你真的很有把握 從你的語氣用詞這麼肯定 我也感覺的出來 只是 這終究還是自己的主觀經驗 並非無庸置疑的事實 在妳這麼肯定的下這種結論和建議的同時 我也可以覺得 這對最原PO同樣有風險 你只能允許自己做武斷性的建議 卻不能接受別人給最原PO不同的觀點 以及 提醒她小心注意? : : → condensed:當然可能我們認識的生活圈不同~ 04/26 04:42 : → condensed:ABC學妹道別朋友都直接擁抱~但臺灣人一般是不會這樣~ 04/26 04:45 : → darkcola:純看妹就跟看AV一樣 有人在亂扯什麼? 04/26 04:46 : 推 w76301:同意這篇 我朋友都這樣阿 不常去 去了就一起躲著喝酒聊 04/26 04:46 : 推 MESUMI:有經驗有推 其實女生可怕太多了… 04/26 04:46 : → w76301:可能C大認識的去夜店都在撿屍體之類的吧^^ 04/26 04:47 : → condensed:你還真會腦補=.= 04/26 04:48 : → condensed:補出一個跟我講的完全相反的劇情=.= 04/26 04:50 : 推 w76301:condensed:當然可能我們認識的生活圈不同~ <-? 04/26 04:50 : → condensed:不是躲著喝酒聊的人 就是去撿屍體? 04/26 04:51 : 推 w76301:2分法不是你先開始用的嗎? 04/26 04:52 : → condensed:生活圈不同 所以我認識的人有女友不太會去夜店看妹排遣 04/26 04:52 : → w76301:condensed:如果妳只是去聽音樂~卻選擇充滿醉翁之意不在酒 04/26 04:53 : → condensed:寂寞 而是陪女友...為什麼這樣讓你腦補成去撿屍體? 04/26 04:53 : → w76301:你已經單方面認定夜店=醉翁之意不再酒=酒不是重點 04/26 04:53 : → condensed:還是你打錯了 你其實想說你認識的都是去撿屍體的?@@" 04/26 04:54 : → w76301:那去夜店不是在喝酒聊天 那可以幹嘛? 吸空氣喔 04/26 04:54 : → w76301:不是= = 我是覺得你的口氣太果斷了= = 04/26 04:54 : → condensed:請不要用你的腦補替我代言=.= 04/26 04:54 : : 另外 我這樣講對c大沒什麼惡意 : : 但是在狀況完全不明的情形下 妳在原po文章底下推的文才是腦補的可以 : : 先是假設去夜店就是想偷吃 : ^^^^^^^^^^^^^^^^^^^^^^^^^^^^^^^ 我並沒有假設去夜店就是想偷吃 只是我覺得就"案主"的情形,不是普遍現象, 所以值得留意,請她自己小心 因為她給我的感覺,一直在找合理化男方的理由, 我在推文中也請她和男方溝通了, 如果我假定男方一定想偷吃, 這顯然和我給她的建議互斥 : 然後說明夜店就是一個找ons的高效率場所(好啦 是沒錯) : 我的認識是這樣子,與其他地方比較是這樣, 這有什麼問題嗎? 我說比其他地方高效率,並沒有說去的所有人都一定是要這樣子做,是不? : 另外還要特別舉出朋友的男朋友瘋狂偷吃的例子 : 我舉這例子,是要說明人在沖昏頭時,替對方找理由,卻不自知, 提醒她保持清醒去判斷, 如果今天她一開始就認定男方要偷吃, 那我想我舉的例子或建議不會是這樣。 已經發生的事情,又有什麼好說的, 重點是還沒發生的事情才要防患未然 : 最後還要開玩笑的說怕原po得病 : 我沒有在開玩笑,如果是我, 的確會怕, 所以我提醒原PO是認真的 也許你認為機率很低, 這種事情擔心是多餘, 但我認為這種意外只要一次就夠了, 就足夠嚴重了 我並沒有開玩笑喔 : 我明白妳是為了原po好 但是也請適可而只 : : 危言聳聽的話不要說太多 不覺得這很危言聳聽 : : 如果妳的一言因此引起原po對她男友的從此不信任 她男朋友未免太衰 因為我一言提醒,就從此不信任, 那這種關係也太脆弱了。 自己的男友相處情形怎樣,自己最清楚, 別人都只能給提醒, 如果你叫她完全放心, 結果不小心就是中了, 那她才是真正的衰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59.254.113

04/26 06:10, , 1F
拜託別鬧
04/26 06:10, 1F

04/26 06:20, , 2F
1F覺得哪裡在鬧?請理性點喔
04/26 06:20, 2F

04/26 08:42, , 3F
這樣也可以吵...
04/26 08:42, 3F
觀點認同無妨,但請保持尊重禮貌就好, 沒有要去戰誰的觀點, 但也不喜歡有人把意見交流,當成一種輸贏遊戲 如果你有理,根本不必擔心和別人的意見不一樣, 更不需要靠攻擊別人來突顯自己有理

04/26 13:03, , 4F
原po有常去夜店嗎?不然怎麼那麼清楚?還是都去鍵盤夜店?
04/26 13:03, 4F
請問哪一句讓您認為"我很清楚"? 我從來就不是在表達自己很清楚,而是從自己的認識經驗中判斷, 你覺得去書店和夜店,哪個比較不會讓另一半擔心? 這種事情需要多清楚的頭腦才能知道, 所以完全不知道你所謂的鍵盤意義在哪。 你想要研究數據或鍵盤推理? 建議別看BG板,去做調查或是直接左轉八卦

04/26 13:18, , 5F
去約炮
04/26 13:18, 5F
呃,慢走,不送

04/26 14:55, , 6F
在我的生活圈有女友還去夜店看妹的還不少阿
04/26 14:55, 6F

04/26 14:59, , 7F
我好奇原po去過幾次
04/26 14:59, 7F
我沒去過幾次,因為並不是很喜歡那樣子的環境, 如果是聽音樂或喝酒,對我來說有其他更好、更舒服的選擇, 當然去那裏的人,也許有人就是去放鬆心情或認識朋友, 喜歡那裏的氣氛或是喜歡喝酒聽音樂,也有人是基於好奇過去, 這都無所謂,一直糾結在別人怎麼想,也沒意義, 不過,在我生活圈中不是ABC同時又有女友的人, 就真的很少純粹為了和朋友聊天聽音樂而去夜店, 更別說是為了看妹而特地跑去夜店, 但那畢竟就只是自己的生活圈, 糾結在每個人看到的怎樣,就失焦了, 重點是,就我曾經認識的之中,真的有些人是為了認識妹去的, 如果只是單純為了朋友聚會, 吃頓大餐或是其他比較安靜的地點,不是更便於交談嗎? ※ 編輯: condensed 來自: 116.59.242.112 (04/26 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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