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帶(揪)桌遊團幾個問題
※ 引述《clnman (魚)》之銘言:
: 小弟想請問幾個帶團的要點
: 最近在公司尋找桌遊的愛好者,所幸也有找到一些人。
: 願景是下班後,也有桌遊咖可以找!!(仰望櫃子裡的策略遊戲)
: 我自己沒主動揪團過,都是參加別人團居多...
: 經過一次揪團之後,發現一些問題,想請教該如何帶團@_@
: 1.第一次陌生人玩桌遊,只適合Party Game嗎?(如:說書人、閃靈快手)
: 2.如第一點成立,每次開團就只能玩歡樂遊戲?
: 慢慢加重口味? (再次看著策略遊戲)
: 3.開團前先定一些規則?
: 如:不能玩手機Pad、看書、不會中途離開、不能吃東西。
: 4.養團初期先挑簡單、時間短的遊戲?
: 5.不考慮對方,開自己想開的遊戲,有興趣的再參加?
: (因為我擁有的Part game實在很少,只有Bang、風聲、超級犀牛)
: =========================失敗的揪團完結==============================
: 還有個小弟存在很久的疑問,
: 我看FB的正板橋團、台中、台南、高雄桌遊團都蠻熱絡的,讓人好生羨慕呀!
: 反觀小弟處的新竹桌遊同好會...就..還..蠻..冷的..
: 是氣氛不太對,還是我多心了~_~
嗯...睡前來回篇正經的~:P
玩桌遊到現在也不知不覺得好一陣子了,
老實說玩桌遊給我最大的收穫是認識了不少朋友~
我想這點應該很多人都會有同感的~:)
怎麼糾團?嗯....以下這是我個人經驗跟一點心得,
(不過其實我糾團一直都很隨性不專業的~看看就好)
1. 該糾團在哪裡?
一開始因為我自己的遊戲很少, 所以是直接糾人一起去桌遊店
去桌遊店的好處非常明顯, 遊戲選擇多還有店員可以幫忙推薦/教學遊戲
缺點? 大概就是會有人嫌貴吧.....
當開始入手了些遊戲後我開始嘗試在自己家裡開團, 好處是省錢
缺點? 最明顯的我覺得是要去一個陌生人家裡玩遊戲....我都有點驚驚啊
(對敢來我這玩的朋友獻上敬意 XD), 所以會嚇退一些人(尤其是女玩家)
此外也會需要主糾花上更多的精神注意新來的朋友, 畢竟這是你家啊....
2. 該怎麼帶氣氛?
老實說我很不擅長帶氣氛, 不過其實桌遊有很多遊戲玩起來自然就會high
起來。開場先用這類型遊戲讓大家互相熟系炒熱氣氛就是~
如果還是很冷? 那只能說這群彼此調性不合了~:P
3. 該開哪些遊戲? 何時可以拿出自己想玩很久的硬派策略遊戲?
只要有新朋友一開始我一定是會先稍微詢問一下是否有玩過BG?
如果有大概玩過哪些作為參考用。不過我幾乎還是會先從較輕度/歡樂類型
的遊戲開始。從實際的教學以及遊戲過程中你可以更準確的抓出這位朋友
大概能接受的程度.....
何時該開很硬的大遊戲?
我是這樣做的啦....當開過團後如果你覺得這玩家很ok, 那麼你可以試著
直接詢問對方說有沒有興趣玩較硬的遊戲? 事先說明你打算玩哪類型的遊
系以及大概需要時間這樣~ 如果ok那就是找天開心的玩你供在架上很久的
遊戲了~~XD
4. 該怎麼養咖?
我想這應該是最重要的問題了.....
該怎麼養? 其實我也只能說『多開團』了~ 玩桌遊到現在也開了不知道多少
次團, 新朋友來來去去多不勝數, 其中很大部分都只來過一、二次就沒下文
的, 不過也有最後變成非常熟的固定咖朋友。
其實這只能說合則來不合則去的問題, 開團不就是這樣嘛? 我盡力的招呼新
朋友, 努力的拿出個人覺得好玩的遊戲跟大家玩。不過我相信還是會有人覺
的我招呼不周、拿出來的遊戲不好玩、甚至是我說話很冷之類的而不願意再
來玩的。
那也只能說彼此磁場不合無緣了....XD
只要你持續而穩定的開團一陣子自然會培養出口味相近又聊的來的固定咖的
5. 要不要定規矩?
其實我的要求一直都很簡單,不要一邊吃東西一邊玩桌遊,離開時帶走自己
垃圾這兩點而已。
你要邊打電動/看小說/漫畫/玩手機? 好啊~ 如果你有本事不影響到遊戲進行
(不過幾乎都嘛會影響到....)
那如果會影響到遊戲進行我一開始會稍微提醒說麻煩專心一點, 不過如果依然
故我那我就也不會再多說甚麼了....就多花點精神照顧其他團友吧
至於那位不專心的朋友?
反正身為主糾有一個特權就是過濾團友,直接將他列為拒絕往來戶就好。 :D
==
好~沒頭沒腦的就說到這邊了~ XD
--
個人遊戲清單
http://ppt.cc/troF
個人BG鬼扯Blog
http://rogerjj.pixnet.net/blo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08.50
推
07/25 09:46, , 1F
07/25 09:46, 1F
→
07/25 09:47, , 2F
07/25 09:47, 2F
推
07/25 10:37, , 3F
07/25 10:37, 3F
推
07/25 10:47, , 4F
07/25 10:47, 4F
→
07/25 10:48, , 5F
07/25 10:48, 5F
→
07/25 10:49, , 6F
07/25 10:49, 6F
→
07/25 10:50, , 7F
07/25 10:50, 7F
推
07/25 10:51, , 8F
07/25 10:51, 8F
推
07/25 13:27, , 9F
07/25 13:27, 9F
→
07/25 13:53, , 10F
07/25 13:53, 10F
推
07/25 15:09, , 11F
07/25 15:09, 11F
→
07/25 15:10, , 12F
07/25 15:10, 12F
推
07/25 18:43, , 13F
07/25 18:43, 13F
推
07/25 19:54, , 14F
07/25 19:54, 14F
→
07/25 20:07, , 15F
07/25 20:07, 15F
推
07/25 20:22, , 16F
07/25 20:22, 16F
推
07/26 00:30, , 17F
07/26 00:30, 17F
→
07/26 12:26, , 18F
07/26 12:26, 18F
推
07/26 13:24, , 19F
07/26 13:24, 19F
推
07/26 14:13, , 20F
07/26 14:13, 20F
→
07/27 03:33, , 21F
07/27 03:33,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
問題
14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