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JUNstudio 判決
請選擇申訴類別:
1. 群組組規制定權
群組長擁有決定整個群組之群組規範,包含連署標準、申訴流程及其他特殊需要
之群組規範,但是不得與本國法律與全站站規牴觸,牴觸者無效。
5. 看板與小組監控權
群組長有權對違法之看板與小組進行警告與處理權。
申訴人:laptic
申訴之群組長:國家體育場 JUNstudio
申訴事由:
一、為就日前再檢舉案之裁定事(註一),聲請板務站長針對該結果(註二),核查是否
有違反既有群組規或站規等情況。
二、雖然站規賦予小組長「板主任免權」,得在「經過一定之程序後,方得給予任命或免
職之」,然目前存在的疑問在於:是否得以其他案件中(註三),針對同一當事人提
出詢問後取得的回應為證據,認定被檢舉對造行為是否需受處分?
如對前述問題的解答是肯定的,本人對此沒有疑慮;然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對於群組
長是否有客觀審視案件,則已經有所懷疑,由此所作成的裁定亦有不當之虞。
綜上,請板務站長裁定該案結果是否違法、有無必要在排除該回應的情況下發回重審。
註一:#1bFAZ00j (SP3_AllSport)
註二:#1btQEdo5 (SP3_AllSport)
註三:#1bropWIu (Sportcenter)
#1bsBqdpz (Sport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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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08 02:15,
2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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