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asketballTW) 2023/10/28
檢舉人與本案當事人 yangjam 之間對於言論表達見解的不同之處,除了於本案發生
現場的 basketballTW板 以外,亦在 NBA板 有相同事蹟,故認為此案已非檢舉人「
台籃板主應罰而未罰」之檢舉主張,而係屬雙方當事人之個人言論與溝通方式。
故群組長持續觀察雙方於相關看板言論,經長期觀察後還是認為本案應回歸雙方當事
人個人溝通行為之面向,應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溝通,不應以公開看板強制處分。
同時根據日前檢舉人於板主任命案 #1bsCb4Wp (Sportcenter) 提出之見解:
小組長:板友在不違反板規的情況下,針對特定人士的文章進行噓文?
檢舉人:在沒有違反板規的情況下,對方均有在板上自由發言的空間。
在此對相關當事人做出裁定如下:
台籃板板主群:認定無違規行為。
另外建議如下:
台籃板板主群:請考量是否對「對一般使用者造成困擾之言論」調整裁量標準
若認為有必要處分時,應勿枉勿縱
請善意提醒看板使用者可多加使用他板發表符合看板主旨之言論
檢舉人laptic:若對當事人於他板言論有異議時,請向他板板主提起檢舉
請積極與本案當事人溝通,若認為有惡意騷擾時,請明確告知對方
當事人yangjam:請勿將他板恩怨帶入本群組的討論板
請積極參與本群組看板討論,不要只針對檢舉人文章發表意見
請積極與本案檢舉人溝通,嘗試建立噓文以外的交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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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上述建議並沒有實質強制作用,可能對相關當事人來說都沒有啥效果,但這邊還
是希望各方能調整一下自己的想法與作法,一同努力營造看板善良討論風氣。
個人其實也有過不少次類似的親身經驗,所以應該能理解檢舉人的心情與努力,只是
板規既然沒有針對此種私人溝通行為作出規範,那就不能從現行規範去找出解決之道
,可能還是得從別的方向去解決問題。
最後,個人不認為當事人的行為是「合法的」,目前只會說這是「沒有違法的」,但
還是會希望當事人可以找到別種交流方式,能夠確切傳達自己的想法予檢舉人,同時
不會給予對方惡意騷擾的念頭。同時,根據當事人在 NBA板 與 台籃板 的發言紀錄
,很明顯近期都是在檢舉人的文章底下推文發表,這並不是一種好的討論態度,因此
這邊才會建議 yangjam 積極參與看板討論,不要只針對 laptic 的文章提出意見,
這對看板討論風氣並沒有幫助。希望當事人能理解組務人員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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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場群組長 公務專用簽名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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