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站規] 請求站長釋疑
※ 引述《sawg (Mr.絲襪)》之銘言:
: 根據站規-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 二、權限:
: (15) 申請板主權:
: 板主有權申請增加板主協助管理看板之權力,申請之新任板主必須經過該板所
: 有板主同意,依照規定向上層組務申請新增板主權,板主以三人為限,第四人
: 須通過板務站長通過。
: 目前卡漫群組所屬之C_CHAT看板發生
: 因此條規定見解不同所引發之申訴案與罷免案
: 由於PTT並未明文規定板主產生方式
: 目前常以現任板主直接徵選板主或採看板投票產生的方式
: 這次所引發的爭議點在於
: C_CHAT板主已於看板公告板主投票徵選的條件
: 但若有參選人使用與徵選條件不符的情況
: 是否還該保有參選權利?
1-1 參選條件:上站200次以上,劣文0篇
不得在PTT有擔任超過2個其他公開板板主(不含班板/社團板/組務板)
在希洽有30篇以上發文記錄(板主這邊有2009以後所有人的發文記錄)
在希洽無水桶一個月以上(含)的違規紀錄
ID 長度7字元以內(系統限制,太長會放不下)
本人為原申訴人。
上述為徵選板主公告文所列之「參選條件」。
在板主駁回本人參選之公告內,完全無提及本人違反此條件之處。
僅憑板主有權否決政見為由,進而否決本人參選權利。
明顯與自己事先訂出之參選條件相悖。
: 板主認為根據站規他有否決與參選資格辦法不符之參選人的權力
: 申訴方則持相反意見
: 文章內容已轉錄至BC板
: 就這部分還請板務站長釋疑
: 站長釋疑後會再做後續的板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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