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 #1FzxXRa- (BoardCourt) 判決公告
感謝提問。
理論上這裡應該直接處理申訴、不適宜討論站務,
不過由於是判決的延伸,
因此直接在此回覆您。
關於您問及「至少向上申訴一次的權利」:
如果小組長懸缺,原則上群組長應儘速填補缺額,但實務上這不容易。
因此若群組長預期短期內不容易尋得適當小組長人選,
自應兼職處理懸缺群組小組長之義務。
以此為前提,則以先在小組內申訴、由群組長代理小組長身份裁定為原則。
當然這是處理原則,
實務上為了方便、也為了尊重各群組文化,
直接向群組長申訴也有同等效力,
因此各群組另有規定或慣例時,從其規定與慣例。
(第二個問題較為複雜,
將於下篇另文回覆)
※ 引述《ask1234 (ask)》之銘言:
: 版務站長您好:
: 在您的判決公告中,有幾個問題想請問站長:
: 1.判決公告中提到:
: 「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機會,
: 其至少一次向上申訴機會,
: 應以受理為原則,不受理應為少見之例外。」
: 如果關於版務方面的申訴,若無小組長,請問如何保障
: 使用者至少一次的申訴機會?
: 是再向上一級跟群組長申訴,
: 還是仍在小組內申訴,由群組長直接在小組內處理申訴案?
: 2.判決公告中提到:
: 「本來就不應在帳號部確認前直接將之推定為使用多重ID者。」
: 以及
: → mousepad:謝謝,但既有多重帳號查詢的機制,則當然必須以帳號部的 07/09 17:05
: → mousepad:認定為依據。 07/09 17:05
: 如今在版務、組務等各層級規定中,或多或少都有對分身帳號的限制或規
: 定。
: 請問站長,當版主、小組長、群組長,依據其規定處置分身帳號時,應先
: 經帳號部認定,確認為分身帳號後才能處置,還是可以自行認定版友的分
: 身帳號?
: 以上,針對「至少向上申訴一次的權利」與「分身帳號認定權力」兩個
: 問題請教站長,煩請播冗答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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