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應徵到政府某生技研究單位的職務,職稱 …

看板Bioindustry作者 (四品工部台灣安衛司主事)時間17年前 (2008/08/11 13:1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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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wvan (哈哈哈)》之銘言: : ※ 引述《boblu (六百)》之銘言: : : 類似人力外派 : : 不過是你自己外派你自己 : : 這樣搞當然是有規避資方責任的味道 : : 不過相對的 要是你能談出比一般勞資關係下更好一點的薪資條件 也未嚐不好 : 就談薪資這邊,其實是沒得談的,他開40k給我去建議書裡分配 : 但是招標還沒通過,表示我的預算還是會被砍,將子算來算去,還是回歸到單純 : 的勞資雙方不是比較恰當嗎? 我也是政府某另一研究單位的人員,從目前所知的運作狀況與勞資關係分析本案狀況供您 參考。 一、如果是採用招標方式用人,那麼您跟該單位很有可能應屬於計畫合約論件計酬或是勞 務採購關係,而非以公務人員或行政院臨時人員相關條例進用之聘僱關係,故當然該單位 無須負擔您的勞健保。 二、若是上述屬實,可能連年資部分都不採計,因為您不算是政府公務體系內的正式編制 人員,也不佔缺。如此可能連離職儲金與勞退年金部分,該單位都不負責。 我猜測這是由於該計畫業務需要承辦人,但是並無空餘員額及空間,而該單位用人管理又 很嚴格,不能由外包公司投標,然後夾帶您進去工作所致。 一般這種案件,多半都會由民間事業單位投標承接,然後帶一個工程師駐在該單位協助業 務執行,這種由自然人投標狀況算是很少見。 三、在合約上應會載明您工作之相關 之業務內容與條件。請注意,合約內容請區分是否為 驗收標準。因為驗收標準若是有一項您未達成,該單位可能有權扣留您的酬金,甚至是法 律程序處理。 我建議您,詳細拿出合約好好從頭看到尾,相關所有業務內容與工作條件都逐一討論。而 後再決定是否承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1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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