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藥學改制成六年制?

看板Bioindustry作者 (無止境的奮戰)時間18年前 (2005/10/04 23:19), 編輯推噓7(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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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hy (遺忘是件好事情)》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藥學改制成六年制? : 時間: Mon Oct 3 22:40:59 2005 : : Pharm.D北醫那邊是翻譯成臨床藥學博士 北醫藥學系有2個老師就是拿這個學歷回台灣 : 的 不過因為台灣的學制沒有承認 Pharm.D 這種學歷 所以這兩個老師在北醫是用講師 : 聘請的 不過據我所知 這兩個老師有在念北醫的博士 不知道畢業了沒有 : 這種學制是美國特有 在USA念藥學卻沒有念Pharm.D的 只可以當技術員 而念了Pharm.D : 之後 薪水高很多 不過在美國 藥師是可以改order的 在台灣 藥師不可以改order : 美國藥師跟醫生一樣大 但是台灣不是.... 我想應該這樣說 歐美的文化是比較尊重不同的專業的(雖然專家也被叫做訓練有素的狗^^;) 醫師有醫師的專業 但也有盲點 藥師的存在 就是為了要彌補醫療制度的漏洞 讓民眾的用藥有兩個人一起來把關 來討論決定對病人最好的policy 如果有版友在看美國比較大的書商出的一些臨床用藥手冊 就會發現 連技術員 護士都是需要經過一定的臨床藥學訓練 懂得一定程度用藥知識的 藥師的話那就更不用提了 台灣跟韓國的醫療文化傳承自日本 獨尊醫師 所有的學術資源自然也就大部分投入醫學生的訓練 加上收入 社會地位的差距 其他醫療人員跟醫師之間的差距才會越來越大 其實這種狀況對病人的醫療權益來說是不好的 藥師要提供臨床服務 也得看民眾願不願意為了較高品質的醫療付出較多成本 不過 台灣人想要牛肉麵的醫療品質 卻只願意付出陽春麵的價錢 所以目前的健保在我看來已是奇蹟.... : 其實現在台灣想要搞美國的那一套 不過我覺得很難 因為現在台灣的這一套是師承日本 : 而且也不是每個藥學系畢業的都想要藥師<---至少我不想 所以我到是覺得可以分組 : 例如 以後想走研發的 或是藥廠的 或是醫院的通通都可以分組 上的課就可以有所區別 藥學系本來就應該要分組才對 想走學術路線的跟臨床的東西真的是格格不入 時間資源上也互相排擠 目前台灣的大學部藥學系的課程其實是各種學門互相角力的結果 最後落得四不像....^^; : 不過 真的像是C版友說的 現在台灣沒有一間藥學系是有本事訓練出Pharm.D的 至少在 : 醫生最大的時間內 是不會有的 現在我在台灣看到的臨床藥師做的比較完整的就是在北 : 榮 因為北榮的周主任以前還是總藥師的時候就蠻積極的在推動這個 (那個藥袋評鑑第一 : 也是他的主意) 不過聽說北醫的也做的不錯 因為有那兩位老師分別在北醫及萬芳 至於 : 台灣其他的醫院中心 這個制度都還只是半調子 : 所以要有台灣的Pharm.D 我想大概還要很久吧 ^^ 應該這樣說 本來所有的藥師 就應該具備臨床服務的能力 也就是根本不應該去分什麼臨床不臨床 所有的藥師都應該是臨床藥師才對 一個不會算TDM的藥師 不會做用藥建議的藥師 看不出處方問題的藥師 根本就稱不上是夠資格照顧病人 跟醫師討論用藥問題的藥師 只是目前台灣的法規 醫療制度 民情 都根本不重視這些服務的好處跟必要性 嗯 以目前的情況而言 不要再繼續惡化就好了 至於北榮的臨床服務如何 雖然有一些意見與這位版友相反 不過個人不予置評^^; : 推 coyot:"博士"是教育部要承認才算 不是北醫說了算 即使台灣將來有 10/03 22:51 : → coyot:Pharm.D 還是不應該稱博士 啥叫醫學博士 不就除了MD還要PhD 10/03 22:53 醫學博士叫做MD PhD 沒問題阿 在美國 藥學博士是叫做PharmD Phd的 最後對不起 又離題了:P -- 哼!!偶門的邁摳一向速醉牆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168.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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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沒有後面的Phd僅拿PharmD或MD就不是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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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23:50, , 2F
是阿 我又沒說你說的不對: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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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 00:02, , 3F
麻醉科醫師與護理師很好賺 原因在於他們責任重大! 若藥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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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被訓練到掌握藥劑的能力與權力 那自然社會地位與待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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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醫師 問題是台灣沒這環境也幾乎沒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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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多少錢就擔多少責任是合理的 只是包包藥的工作有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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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跟韓國的醫療文化傳承自日本 獨尊醫師? 不如說日韓的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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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價值都是來自中華民族數千年來醫師掌藥權的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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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吧...古時候藥堂與大夫堂也有很多分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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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開帖子(在醫院或家裡) 病人自己去藥房抓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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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藥房的師傅當然也常常是鄉民不去看病的簡單醫學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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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親戚現在當中醫師就是這樣子的醫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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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開帖子 病人藥房抓藥" 就這層責任關係! 若上游診斷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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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游藥調對也沒用 這就是責任的差別 所以社會地位才會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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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鋪當然能隨經驗而有開藥方的能力 但重病仍需看醫師來開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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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過有一天醫師只有診斷權 而處方權給了藥師 那才會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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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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