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提醒各位板友注意危險車輛 車牌DG-2216

看板BigShiLin作者 (陸遜)時間13年前 (2011/07/27 01:12), 編輯推噓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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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被拿綠光雷射的人照過 因為地點很近 行為一樣危險 我推測也許是同一位小孩 事情是這樣的 我曾在事發地點附近某一樓店面工作 那個小孩就住在對面樓上 常常躲在窗戶後面 拿綠光雷射照進店裡 第一次發現我們在看他 他就關上窗戶 甚至拉上窗簾 房間內燈也是關的 (但我們還是看得很清楚--他仍在窗戶後面) 過了一會(他自以為)我們已經沒在注意他 又打開窗戶開始拿雷射筆亂照 他會故意照在人身上 甚至像原po說的發現你在看還會故意一直射你 (雖然他躲在窗戶後) 看來是為了引起注意 實在不知道現在的大人怎麼教小孩的 小孩這樣玩大人會不知道嗎 寵小孩very good ※ 引述《shoeijinq (Fancy)》之銘言: :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今天(2011/7/26)下午約兩點半 : 坐在285公車上,行經忠誠路與天母東路的轉角時, : 公車停下來等紅燈,突然間一陣刺眼的綠光。 : 小弟很直覺的覺得是綠光雷射筆,會在路邊的公車上閃過 : 實在是很不自然的現象。 : 好奇心的自然反應,往窗外方向探尋, : 不一會就發現停靠在公車旁的一台紅色audi A4汽車, : 從他的副駕駛座射出的綠色光線, : 副駕駛座的乘客,似乎也發現我注意到他的綠光 : 後來一連串的往小弟的方向照射。 : 從忠誠路、天母東路持續到天母西路,綠光雷射都不斷的向外掃射 : (小弟在天母西路就下車了,所以後續我就不知道了) : 綠光雷射對眼睛的傷害程度,還有請版友們自行google, : 或是有專業大大可以出來讓大家長知識, : 小弟只是覺得,我只是公車乘客,被傷了眼也只是一人蒙受其害 : 但是若有任何車輛駕駛,因雷射光而造成交通事故, : 那就不是一件小事情了。 : 在天母東路時,我想起我出門剛好有帶相機, : 所以就將此車的車牌DG-2216及惡劣行為拍照存證 : (下午下雨,公車車窗佈滿雨滴,但我想照片還是在可以辨認的程度) : 雖然小,但可以看到綠色光點 : http://ppt.cc/ICMc : 車牌(型號audi A4很可惜沒拍到) : http://ppt.cc/q;(i : http://ppt.cc/lS;2 : 以上提供給大家不管行人還是騎車開車,用路、行車時多加小心注意。 : 後記:小弟下午忙完自己的私事後, : 隨即致電給天母派出所說明(手機通話記錄是17:59分) : 但員警表示: : 「我也知道那是雷射筆很危險,可是下午沒有事故發生嘛, : 他行車也沒有違規,所以我們也沒辦法用公共危險罪辦理。」 : 所以警察只請我留下車牌號碼,只有如果他們路上巡邏有遇到 : 才能「關切」車主一下。 : (我心中OS:如果...我還如果我是郭台銘哩!!...如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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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大人的確未必知道啊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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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間可能不知道 在副駕駛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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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子能輕易入手綠光雷射筆來玩,大人本身也很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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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反問我,我只是提出一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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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回答我 答案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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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滿無聊的,我在說的是你遇到的例子,不是原PO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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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不去按電鈴?要我的話就馬上去按電鈴叫他父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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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他打算怎麼教訓他小孩 如果父母不在 晚上再去按直到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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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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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父母不願意教訓小孩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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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拿手機錄影吧,然後拿去跟他父母講,免得對方死不認帳
07/27 11:27, 11F
文章代碼(AID): #1EBlLh9S (BigShi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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