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親到別人車屁股 請教板橋的推薦修車廠

看板BigBanciao作者 (我以為)時間8年前 (2016/06/15 02:35), 編輯推噓10(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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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mq29 (cmq29)》之銘言: : 沒保第三責任險嗎?那原PO請節哀。若感覺被對方凹太多,那請走下面: : 1.依民法第196條:修理材料以新品換舊品應予折舊。 : 2.依行政院頒定的「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表」之規定, : 自小客車之耐用年限為5年。 : 3.依財政部頒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採計算方法」,自小客車每年應折舊千分之369。 : 不足一年,則按月份比例折算。折舊後最低不低於 10%。 : 簡單說:維修工資不能打折,但更換的零件必須按年份比例折舊 : 例如被撞車主零件費用請求為30,000元,若法官全部允准,車子開了3年半: : 第1年 折舊費用11,070元; : 第2年 折舊費用 6,985元; : 第3年 折舊費用 4,408元; : 最後半年折舊費用 1,390元。 : 所以請求的零件費用30,000元,扣掉折舊,你實際最多付 6,147元。 : 當然對方可以要求「返還原狀」,但他這種車,談不攏上法院最終應該還是 : 會照我講的。 身為一個鍵盤汽車維修員,也幫忙處理過不少車禍,實際上的狀況跟C大說的不同 所以我認真的google了一下民法196條 C大似乎省略了這一段 惟修理材料依其性質,仍應有獨立與附屬之別,若修理材料對於物之本體而言, 已具獨立存在價值,因其更新之結果, 將促成物於修繕後使用效能之提昇或交換價值之增加, 則侵權行為之被害人,於未依民法第二百十四條之規定, 催告請求侵權行為人回復原狀前,逕行以新品之價額請求全額賠償, 與舊品相較,勢將造成額外利益,與損害賠償僅在填補損害之原理有違, 故此部分之請求,自非必要,應予折舊,最高法院前述決議有關折舊之意見 ,應係專指此種情形而言; 若修理材料之本身不具獨立價值,僅能附屬他物而存在,或須與他物結合, 方能形成功能之一部者,其更新之結果,既無法提昇使用效能, 復無法增加交換價值,就令請求以新品替代, 亦無獲取額外利益可言,於此種情形下,侵權行為之被害人以新品修繕, 就其價額請求賠償,自屬相當,無須予以折舊, 從而債權人於未獲取超越原物使用或交換利益之前提下,就物之附屬部分, 請求以新品替代,其費用應屬必要,債權人請求因此支出之修理費用應屬合理, 此與最高法院上開決議之理念,並無違背。 如果以這台ESCAPE來說,就算他換了新的保桿,也不會使他車的價值增加 ,因此他若更換新的保桿,零件費用不需予以折舊. 再者ESCAPE,如C大所說,3萬的零件,你只需要支付,6147,剩下車主要付2萬3,才能修復 將心比心,如果換成你被撞,你覺得這樣合理嗎? 話說我天兵姊姊,車停在路邊買好東西要開出來,結果撞破一台20年以上的BMW 3er 還好是有保任意險,所以只要去保險公司蓋蓋章,承認自己疏忽不小心撞到, 之後一切保險公司處理,後來有詢問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是賠BMW一隻全新的後保桿(3萬多 再來是學弟父親的慘痛經驗,停紅綠燈恍神,推撞到等紅綠燈的HONDA06年的紅牌重機, 對方騎著重機騎到五股的HONDA估價,估了滿山遍野,約莫40萬, 後來學弟詳談之後賠了25,還是30萬,學弟也不是什麼有錢人,還在當研發替代役, 他說,沒辦法,這是最簡單也最快的處理方式,他沒辦法台北新竹跑,所以賠錢了事 最近還有一個朋友跟租車公司租車,結果疲勞駕駛,開到睡著,撞到對向車道的車, 對方的車頭半毀,租來的車,車頭也不惶多讓,朋友肋骨也斷了好幾隻, 但是租車公司是沒保險的,所以賠了對方十來萬,外加直接跟租車公司把車買斷,共花了50萬 藉此呼籲板友 要租車,請務必了解租來的車是否有保險,如果沒有,別租了 搭計程車,或是直接包車附司機的,搞不好還比較省 再者離計程車還是遠一點,他們聯保財損上限只有10萬! 還有就是只要有上路的車輛,摩托車,汽車,都要保第三人責任(任意險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有保險,可以省很多時間,有專人幫你處理意外的發生 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給原PO,就當學一次經驗,記得保險 盡量配合車主,儘可能的撒嬌,協調,把賠的金額降至最低, 然後把和解書簽一簽,去警局消案 : ※ 引述《ching800123 (Ching)》之銘言: : : 請問大家板橋有推薦公道又厲害的修車廠嗎? : : 昨天不小心親到前面車屁股(車牌下方的地方) : : http://i.imgur.com/Wn8orft.jpg
: : 是個中年男子 : : 一下車就要報警叫我們賠 : : 知道是我們不對 未保持安全距離 : : 但他說要送原廠換新的保險桿 : : 倒車雷達好像也有點問題 : : 因為他住板橋 : : 想問問大家有沒有推薦的修車廠可以公道估計維修?? : : 另外想請問有沒有有經驗的大大發生這種事 : : 依照片這樣的痕跡大概要賠多少錢啊? : :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21.7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465929306.A.B03.html

06/15 08:35, , 1F
這篇的食物見解與小弟遇到的案例近似,給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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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9:47, , 2F
大推 超專業的講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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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09:51, , 3F
有專業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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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31, , 4F
順便請教 那前面有的常見的討論點,維修找原廠還是一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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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32, , 5F
車廠 決定權在哪一方? 當然啦 人性大多自己被撞想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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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0:33, , 6F
廠修 撞別人要賠就想找自己熟識的民間修車廠修一修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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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39, , 7F
如果是兩造的保險公司出來處理,保險同業間不會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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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3:39, , 8F
但那是保險同業間的慣例而已。 到了法院零件還是會算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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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5:13, , 9F
去哪修當然是所有權人決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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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5:14, , 10F
這個見解,目前很少人採用,大部分的法官都還是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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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5:14, , 11F
要折舊,很多學者也是認為要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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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19, , 12F
一定會折舊,賣二手車的朋友說車禍就是花時間(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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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19, , 13F
省錢,花錢省時間,就看你覺得時間的價值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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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0, , 14F
差價是幾千以內的,大家都是算了,畢竟請假也是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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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4, , 15F
C大走的是最高77.9th決議 理論上是比較強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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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19:25, , 16F
這篇比較新的目前都還是個案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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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5 22:30, , 17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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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54, , 18F
基本上,被撞的人,你想去哪修都可以,自己方便為準,原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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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55, , 19F
的技術,未必比外廠的好,但是如果對方有保險,回原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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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0:56, , 20F
至少也不會有車子沒被修好的疑慮,或是被敲竹槓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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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1:00, , 21F
如果原po最後原廠報價 零件5000,烤漆拆裝5000,雷達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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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1:02, , 22F
共11500,原po覺得貴不賠,要走法院調解,對方又心情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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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1:02, , 23F
要求原po賠償他因車在維修的通勤費,我相信也省不到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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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1:03, , 24F
還要花一堆時間跑調解,好好的假期就給調解委員了!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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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11:31, , 25F
哈 感覺此篇好多車賠
06/16 11:31, 25F
文章代碼(AID): #1NO4vQi3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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