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情] 新北總圖的常駐大嬸有時候滿誇張的
※ 引述《PooPooo (毫無反應)》之銘言:
: 學術討論 理性勿戰 感恩
: 我就說我覺得怪怪的地方(抓頭)
: 稍微解釋一下懲罰、負增強之間的差異
: 假設圖書館方提出一條規定,凡是超過一個禮拜借書未還者,必須罰款
: (懲罰的概念是:給予某個體憎惡物,以抑制不良行為)
: 此時,罰款就是為了避免有人欠書不還,而給的憎惡物,在此也就是懲罰,
: 也就是小明第九天才還書,因此被罰了30元,讓他十分懊惱的概念
: 而負增強的概念是:移除個體的憎惡物(負增強物),以達到強化正確行為的目的
: 如果套用至此的話,也就是小明避免被罰款,而記得在第六天還書,避免罰款而讓他感到
: 愉悅(?)因此促進了記得準時還書的好習慣
雖然不知道你為什麼很執著於這個開場白
不過既然你提到的我也剛好可以稍微提點
首先你要思考,懲罰帶來的可能包括什麼
而什麼樣的懲罰可以導向你希望結果結果
先舉個例子,為什麼殺人不是處唯一死刑
當然先撇開司法弊病的問題(冤獄很多嘛)
只要殺了人就得償命,聽起來合理不過啊
但你有沒有想過,這罰則會帶來什麼結果
殺人犯會想:只要我殺了人就是死路一條
不管是投案、自首…結果都只有死路一條
所以殺人犯肯定會無所不用其極的…懂嗎
※ 引述《freeunixer (離自相空她相)》之銘言:
: 借出不還的也一樣,直接開罰單,看是每天開還是每週開,開到你還,
: 不還?上法院簡易判決直接從你薪水,存款扣,順便再告一條侵佔公物...
那麼讓我們回到這位freeunixer大大的說法
你覺得、當然可以覺得我的論點「怪怪的」
但如果你還稍微記得我們討論的主題是什麼
(姑且不論他大概不知道違規和違法的差別)
你覺得他的作法可以、可能帶來什麼結果呢
或者你就覺得他講的對!那我就無話可說了
讓我再扯遠一點(雖然我對性向主題沒興趣)
如果法律規定同性戀者會被強制荷爾蒙療法
你覺得同性戀者最可能會1改變2隱藏性向
如果這樣還是不能讓你把抓著頭的手放下來
給你一個觀念,我最喜歡的管理學思想之一
「你用什麼指標管理,你就只會得到什麼」
當主席告訴你,新北市成為台灣的治安之都
犯罪率極低、破案率極高,你猜猜是怎麼了
1治安變好2吃案變多(不會破案的不給報)
懲罰,當然會帶來,或多或少,的嚇阻作用
但問題是,你的懲罰嚇阻的行為到底是什麼
如果你的終極目標就是讓圖書館變成蚊子館
OK,你當然可以舉雙手支持freeunixer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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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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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你覺得和亂入(當事人自己承認)的人,有什麼好討論的
反過來說,對於某些為酸而酸的人,難道你覺得我還要伸出右臉陪笑嗎
你把焦點離題到我不會作人以前,怎不反問這些亂酸一通的懂不懂禮貌
請容我再把前一篇發言中引用的這張圖再搬出來一次
當你指著別人不好好討論的時候,你自己落在哪裡呢
http://i.imgur.com/q13d9bz.png
如果諸位只想針對我的態度指摘,倒也不是不行
不如你們另開一篇文章[生活]網路筆戰的態度吧
目前為止的發言已經完全跟總館八竿子打不著了
我就不針對質疑另開文章回應以免有灌水嫌疑了
※ 編輯: D600dust (1.171.207.120), 10/26/2015 23:47:10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