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性平認證

看板BaseballXXXX作者 (跳舞/攝影/數據)時間11月前 (2023/06/11 03:11), 11月前編輯推噓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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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BOYstyle10 (跳舞/攝影/數據)》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WL5qbiM.jpg
: 富邦金控獲性平認證 : 富邦育樂 真香

球員啦啦隊應該也不能走集團內申訴管道吧

因為球員啦啦隊應該都是非正職員工?

要申訴一定可以啦就看檸檬個人,只是這個行為怎麼看都

性騷擾尤其還加了真香

因為球員不是金控公司的員工吧 實際上是子公司富邦育

樂管的

我比較有疑惑的是球員、啦啦隊都應該算 合約 關係 不算員工

在這狀況下性平法的申訴制度是否有涵蓋到 合約關係
為了解開各位的疑惑,也為了解開我自己的疑惑 我查了超久的資料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kt6uuMb0Q
這是正聲廣播的節目《生活法律》 回答問題的是高檢署檢察官洪淑姿 ============================================================== 由於只有音檔,以下整理幾個重點 一、職場性騷擾跟一般性騷擾本質沒有不同   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差別在於是要雇主要保護勞工 二、雇主認定不限定於大小公司或登記行號   非公司的單一雇傭關係也算 三、性騷擾到底怎麼定義   4:22(開始)   5:25(肢體碰觸以外的性騷擾) 四、雇主有義務阻止性騷擾事件發生(《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   30人以上之公司要有性平懲處相關規範   並公告給所有員工得知其訂定的相關規定   (1)未訂定性平規範、(2)雇主得知性騷擾發生未採取有效糾正手段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8條-1第2項與第3項)   雇主處十萬至五十萬新台幣,且須限期改善,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 根據高檢署檢察官洪淑姿的說法 非公司行號的聘請都被視為實質上的雇傭關係 故啦啦隊、球員這種非傳統勞工契約者絕對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 另外根據《富邦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暨子公司性騷擾防治申訴調查及懲戒處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及子公司。  …(中略)  子公司應依本辦法原則督導轄下子公司。  (後略) 第三條 適用者定義  本辦法適用公司人員相互間或人員與派遣勞工  …(中略)所發生之性騷擾事件。 富邦育樂母公司→富邦創投 富邦創投母公司→富邦金控 ============================================================== 現在問題來了 「雇主有義務阻止事件發生並採取有效糾正手段」 那麼當事人在未申訴的情況下 富邦的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能不能或者是需不需要主動介入調查? 答案是:「能」也「需要」 https://plainlaw.me/posts/plainlaw-70 https://i.imgur.com/tdCjkNK.jpg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512 號判決 https://reurl.cc/AAOZL3 https://i.imgur.com/SkNwRl3.jpg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109 年度訴字第 1303 號判決 https://reurl.cc/zYN9j7 https://i.imgur.com/xHik97U.jpg
============================================================== 沒有人要求曾某需要付出多大的代價 但在客觀事實上,富邦的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都該主動有所作為 發個限動TM不叫作有效的「糾正」手段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210.2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XXXX/M.1686424292.A.80B.html ※ 編輯: BBOYstyle10 (114.41.210.247 臺灣), 06/11/2023 03:13:42

06/11 08:18, 11月前 , 1F
反正現在都強調當事人沒關係,在吵的都左膠跟P黑啦,
06/11 08:18, 1F

06/11 08:18, 11月前 , 2F
可憐
06/11 08:18, 2F

06/11 08:20, 11月前 , 3F
解惑惹 感恩
06/11 08:20, 3F

06/11 09:05, 11月前 , 4F
好認真
06/11 09:05, 4F

06/11 09:30, 11月前 , 5F
推整理,4X公民老師
06/11 09:30, 5F

06/11 09:39, 11月前 , 6F
推板主
06/11 09:39, 6F

06/11 09:52, 11月前 , 7F
感謝 專業推
06/11 09:52, 7F

06/11 10:29, 11月前 , 8F
06/11 10:29, 8F

06/11 23:26, 11月前 , 9F
依一般客觀合理的判斷,想請教一般是指大眾還是誰
06/11 23:26, 9F

06/11 23:26, 11月前 , 10F
的認定呢
06/11 23:26, 10F

06/11 23:30, 11月前 , 11F
男對女做很多人會判斷是不友善,如果今天反過來呢?
06/11 23:30, 11F

06/11 23:30, 11月前 , 12F
輿論變成一種
06/11 23:30, 12F

06/11 23:30, 11月前 , 13F
揶揄的心態,要怎麼客觀判定是否為性騷擾
06/11 23:30, 13F
文章代碼(AID): #1aXChaWB (Baseball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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