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施建新告google勝訴了耶

看板Baseball作者 ( )時間2年前 (2022/06/09 00:47), 2年前編輯推噓118(124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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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經認證過了 施建新真的沒有打假球 可以去看判決書 很長 簡單來說 施建新出錢買球隊 但錢不夠 找來其他人一起買 其中有假球人員 但涉賭的證人都說施建新對假球案不知情 教練說施建新來球場時都叫球員要認真打 領隊說施建新沒有參與球隊運作,只會鼓勵球員 如果球員表現不好會訓話 證人即同案被告林秉文於 (1)97年10月15日調查局 詢問時證稱:「(施建新是否知悉你前述教唆雷霸龍等球員 在上述比賽中打放水球?)他不知道」 後來事情爆發 施建新PO了這篇 https://www.ptt.cc/bbs/NCCU98_LawLt/M.1216871483.A.8A9.html 洪瑞河(前兄弟象領隊) 也說施建新去找過他 問說球員涉及假球該如何處理 洪瑞河就說: 兄弟象領隊洪瑞河於原審審理時證稱:在北京奧運期間,曾與施建新在飯店咖啡廳 見面,記得施建新詢問如果球員有狀況應如何處理,我記得我是告訴施建新要儘快處理, 有問題的選手就要放出去,不記得有說「循序漸進」,一般聯盟所謂的處理,一種是開除 ,一種是以A、B兩種不同格式把球員釋出(即一種係戰力外 釋出,另一種為問題球員釋出),看有沒有球團要,有問題 的話,各球團再彼此聯絡,這是聯盟的默契各隊也是如此處 理,打假球、個人品行的問題,私底下大家會通電話,有問 題的話才會這樣,用這種方式處理是為了整個聯盟,以往沒 有直接送檢調偵辦,所以用「釋出」方式,叫大家不要選他 ,等於封殺,兄弟象以往即以此方式處理蔡豐安、莊宏亮, 陳元甲(打假球球員)也說: 施建新有到球場集合球員訓話,那場球對兄弟, 施建新說他很不喜歡兄弟隊,希望贏球,罵我們一定要鸁球, 可能之前一直輸兄弟,為什麼都打不贏,也算是激勵, 也算是訓話,施建新沒有談過放水球…… ……張宏暉在比賽的前一天晚上到我飯店房間, 跟我說希望我明天可以幫忙,他所謂的可以幫忙是指 希望我可以漏球的就漏,重要時刻不要去打,站著被三振, 張宏暉當時是我們的領隊,他當時是說希望我們可以配合公司 周思齊(球員,無打假球): 領隊張宏暉把我帶到嘉義某汽車旅館見林秉文, 林秉文表示他買下球隊,目的就是要打放水球, 要我在次日對統一獅的比賽時打放水球, 否則將把我交易到他隊,我當場拒絕, 林秉文隨即表示要我回去休息,事後, 領隊張宏暉透過球隊管理劉連輝通知我休假5天 林秉文(出資者之一,假球首腦): 當時施建新、郭德志不曉得我在運作打放水球,所以在施建新、郭德志面前, 我是正面的,因為我一直釋出善意,施建新缺錢用,我就借給他, 張宏暉(領隊): 施建新因為一直很關注球隊,當時球隊的狀況不是很穩定, 當時施建新在網路上成立一個論壇回應網路鄉民,他收到鄉 民的檢舉,他告訴我要去處理是不是有人運作打假球,做相 關對應措施,我向他報告時,他說他也有接到鄉民檢舉類似 的狀況,他叫我去查 李安熙(教練): 施建新曾經到球場去關心,集合球員說話, 就是一般老闆對球員的談話,是激勵球員, 要我們贏這場球、一定要好好打等類似的話, 球隊戰況不好的時候,在集合球員訓話時, 會比較激動,是激勵球員要認真盡力去打球 陳旻聖(施建新妻舅): 施建新曾經請我調查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有無打假 球,因為他不相信他身邊的人,我有透過自己的管道調查, 包括MSN或與球員的私下會談去了解有無打假球,我調查之 後,覺得球員給我的訊息很雜亂,我沒有辦法去相信任何一 個球員,因為我沒有檢調單位的工具、能力,去調查他們所 說是不是真的,所以我選擇把我調查出來的事情跟想法與施 建新討論,甚至我請他不要再涉入整個職棒圈,畢竟職棒圈 不是他賴以維生的事業,施建新和我討論米迪亞球員疑似打 假球之事,就在97年4月間週日某場在天母球場的比賽,有 球迷告訴我,有三個穿著兄弟象球衣的人站在看台,以手機 通話描述比賽的得失分狀況,最重要的一句話是:再三分就 夠了,我知道這個情況之後,馬上告訴施建新,施建新告訴 天母球場的聯盟安全組請他們報警,而我當時坐在那三位嫌 疑犯的附近,直到警方來將他們帶走我才離開 以下節錄判決書: 從證人即同案被告林秉文之證詞,可知被告施建新、郭德志 縱曾對證人即同案被告林秉文操控打假球之事有所懷疑,然 並不知悉且未參與,且被告施建新為求阻止打假球情事亦急 於籌錢買回股份之情,尚難謂其知悉或有何放任或默許「暴 龍隊」打假球等情,已如前述,且依(1)證人即暴龍隊球員 潘忠孝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見過施建新兩次,一次是球隊 成立時喝春酒那次,有人說他是老闆,還有一次是在天母球 場賽前,他說一定要贏,但那場球賽我們打輸,他把全部的 人集合訓話,還有喊要贏球、要好好打球的精神口號,當時 他很兇,他說那場要贏、每場都要贏,我覺得他是很兇的老 闆,我覺得他是講真的,我印象中施建新來球場兩次而已, 都是罵人,罵一定要贏、戰績那麼差、一定要拿出好成績等 等,林家慶來找我時,有說不要理施建新,他是掛牌的(見 原審卷14第74頁反面至第75頁反面、第80頁反面);(2)證 人即暴龍隊球員王傳家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施建新有到球場 一、二次,有說一些勉勵的話,就是加油或是這場一定要贏 ,施建新有一次在新莊球場有集合過球員訓話,當時大家集 合站著,施建新說一些勉勵的話(見原審卷14第138頁); (3)證人即暴龍隊教練李安熙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施建新曾 經到球場去關心,集合球員說話,就是一般老闆對球員的談 話,是激勵球員,要我們贏這場球、一定要好好打等類似的 話,球隊戰況不好的時候,在集合球員訓話時,會比較激動 ,是激勵球員要認真盡力去打球(見原審卷15第13頁、第16 頁正、反面);(4)證人即施建新之妻舅陳旻聖於原審審理 時證稱:施建新曾經請我調查米迪亞暴龍隊的球員有無打假 球,因為他不相信他身邊的人,我有透過自己的管道調查, 包括MSN或與球員的私下會談去了解有無打假球,我調查之 後,覺得球員給我的訊息很雜亂,我沒有辦法去相信任何一 個球員,因為我沒有檢調單位的工具、能力,去調查他們所 說是不是真的,所以我選擇把我調查出來的事情跟想法與施 建新討論,甚至我請他不要再涉入整個職棒圈,畢竟職棒圈 不是他賴以維生的事業,施建新和我討論米迪亞球員疑似打 假球之事,就在97年4月間週日某場在天母球場的比賽,有 球迷告訴我,有三個穿著兄弟象球衣的人站在看台,以手機 通話描述比賽的得失分狀況,最重要的一句話是:再三分就 夠了,我知道這個情況之後,馬上告訴施建新,施建新告訴 天母球場的聯盟安全組請他們報警,而我當時坐在那三位嫌 疑犯的附近,直到警方來將他們帶走我才離開(見原審卷14 第142頁反面至第143頁);(5)證人即暴龍隊總經理曾建銘 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我知道施建新有到球場集合球員訓話的 事,因為我都在場,第一次在新莊球場,他像瘋子一樣把球 員臭罵一頓,後來我建議他,下次帶紅包來給球員就好,不 要罵球員,所以第二次他來,還是在新莊球場,當天球隊贏 球,我幫他準備紅包,他發給表現好的球員,第三次來的時 候,在天母球場,好像有什麼狀況,我不記得是不是報警, 後來他又把球員臭罵一頓,第四次是在新莊球場開記者會的 時候,開完記者會他有鼓勵一下球員,講的比較溫和,關於 施建新找人調查球隊打假球的事,我覺得施建新一開始也不 是很信任我,雖然我是他找來的,但是他不太信任我,所以 他找很多偵查員幫他調查,透過他的方式查,我知道施建新 在天母球場報警抓人的事,當天是施建新請我報警的,當天 他帶幾個朋友進來,然後就叫我趕快通報,左外野方向有狀 況,也叫我聯絡緯來電視要TAKE那個方向,我也有通知緯來 針對左外野方向捕捉鏡頭,但沒有告訴緯來是什麼目的,只 說警察來的時候,請他們協助照,緯來很有經驗,應該知道 什麼目的,當天士林分局到了很多人,警方在辦案過程中沒 有讓我參與,他們後來跟我說帶走兩個還是三個,在詢問完 畢後,覺得他們不是就放走他們,對這樣的結果我們覺得比 較無奈,因為我們沒有參與過程,後來我回報給施建新,他 很生氣,換我被臭罵一頓,就是很不高興說怎麼會這樣,他 對那個狀況很不舒服,認為警方為什麼沒有讓我們參與,輕 易把我們認為的嫌犯放走(見原審卷15第23頁至第24頁); (6)證人即暴龍隊副總經理、領隊包澄治於原審審理時證稱 :有一天貝力自責分只有一分,後來有換陳家鴻上去投,其 實貝力當天表現正常,而且他口頭上說不願意打假球,我認 為當天那場他沒有打假球,第五局時,施建新打電話到管理 室給曾建銘,曾建銘再打電話到球員休息室換球員,他說有 失誤表現不好的都換下來,換下來的我印象中有胡仁偉、貝 力、王傳家,王傳家是元老球員,被換下來大家反彈很大, 再加上曾建銘給總教練的指示,說這場球一定要贏不能輸, 這是不是施建新的指示,我不知道,王傳家有一個漏接,但 是也有一個打點,加上球員對施建新的印象不好,大家有點 情緒反應,他要贏球,球員偏要輸,才會變成那場球好像打 假球(見原審卷17第81頁);(7)證人即暴龍隊領隊張宏暉 於原審審理時證稱:施建新沒有實際處理球隊的調度、球員 的運作,他只是站在鼓勵的立場,如果球員表現不佳,他會 去球場訓話,我有跟施建新提到米迪亞有傳聞球員運作,施 建新有請我處理,而施建新曾經告訴我有接到有人反應林家 慶可能有問題,也有請我處理,施建新是接到檢舉,說林家 慶在休假時帶球員到不適宜的場所,施建新想做預防的處理 ,就是要防止球員跟不適當的人見面,防止球員做出跟他平 常表現不相符的行為,也包括打假球(見原審卷16第7頁至 第8頁反面);(8)證人即暴龍隊球員陳元甲於原審審理時證 稱:施建新有到球場集合球員訓話,那場球對兄弟,施建新 說他很不喜歡兄弟隊,希望贏球,罵我們一定要鸁球,可能 之前一直輸兄弟,為什麼都打不贏,也算是激勵,也算是訓 話,郭德志在球場沒有負責什麼事情,也沒有找我打放水球 過;施建新沒有談過放水球(見原審卷15第136頁正、反面 、原審卷5第77頁反面)等語,均可知被告施建新對球隊能 否得勝非常在意,曾至球場向球員訓話,要求積極求勝,且 曾因球隊表現不佳而在訓話時有情緒激烈之表現,並在聽聞 疑似球員打放水球之消息後,即委請他人加以調查並報警處 理,苟其知悉「暴龍隊」有打假球情事,並有放任或默許之 意,自不可能於球員出賽時前往球場訓話要求球員務必贏球 ,並在現場發覺有狀況後,隨即報警處理,是依此等證人之 證詞,益徵被告施建新並無何知悉「暴龍隊」打假球後予以 放任或默許情事。 ;(3)證人即兄弟象領隊洪瑞河於原 審審理時證稱:在北京奧運期間,曾與施建新在飯店咖啡廳 見面,記得施建新詢問如果球員有狀況應如何處理,我記得 我是告訴施建新要儘快處理,有問題的選手就要放出去,不 記得有說「循序漸進」,一般聯盟所謂的處理,一種是開除 ,一種是以A、B兩種不同格式把球員釋出(即一種係戰力外 釋出,另一種為問題球員釋出),看有沒有球團要,有問題 的話,各球團再彼此聯絡,這是聯盟的默契各隊也是如此處 理,打假球、個人品行的問題,私底下大家會通電話,有問 題的話才會這樣,用這種方式處理是為了整個聯盟,以往沒 有直接送檢調偵辦,所以用「釋出」方式,叫大家不要選他 ,等於封殺,兄弟象以往即以此方式處理蔡豐安、莊宏亮, 施建新確曾請我幫忙詢問李居明、林百亨、王光輝是否願意 到暴龍隊擔任總教練,施建新在北京時,有提到問題球員的 名字,但我已不復記憶等語(見原審卷15第178頁至第180 頁);(4)證人即聯盟秘書長李文彬於原審審理時證稱:在 北京奧運期間,洪瑞河與施建新在飯店咖啡廳見面,記得施 建新詢問如果球員有狀況應如何處理,洪瑞河依個人處理之 經驗告知要循序漸進,依聯盟之方式釋出球員,當時提到「 陳建輔」的姓名,故事後暴龍隊釋出陳建輔後,雖係以戰力 外釋出,但我知道「陳建輔」是在北京時施建新提出之名單 ,故告知其他球隊該員是有問題的球員,後來陳建輔家長找 曾建銘理論,球團想撤回,我也告知此球員有問題,不同意 撤回,一般聯盟所謂的球團處理時,可能會顧忌球員背後勢 力,聯盟要思考是否有辦法可以保障球團相關處理人員安全 ,一般的保障安全是藉由公權力維護,球員的狀況提出後, 聯盟聯絡公權力單位,並且藉由聯盟安全組通報及安全的加 強,並宣導球員碰到狀況時,可以聯絡聯盟安全組或球團, 球員背後有無勢力,我們無法了解確認,如球員個人有問題 ,或有外在的影響對球員造成威脅,如有向聯盟提出,我們 會在第一時間向檢調單位提出,安全組的作法,針對球員如 有違反規範時,會通知所屬球隊,但不是列出名單告訴各球 隊,否則對球員不公平,米迪亞部分,我們親自找過施建新 ,提出告知、提醒,聯盟沒有公權力,沒有辦法查證,對於 球員的違規行為,不能直接列入名單處理,而是通知所屬球 隊處理,97年8月27日球團總經理曾建銘說接到情資不能指 派相關球員上場,曾建銘打電話說,他們在那一場會有一些 球員的調整,不讓某些球員上場,他會跟球隊說是聯盟這邊 有情資,領隊可能會打電話來問,請聯盟配合,後來包澄治 果真有打電話來問,我們就說有這方面的情資,曾建銘來電 轉達說高層指示,但沒有說高層是誰,但曾建銘是總經理, 他指的高層應該是施建新(見原審卷15第82頁、第83頁反面 、第87頁、原審卷18第10頁至第11頁)等語,再參以被告施 建新於原審審理時亦供稱:因涉案球員之證據不明顯,又無 司法調查權,故以戰力外釋出,但陳建輔之家長到隊上抗議 ,因球團拿不出確實證據,為恐發生糾紛,故在釋出陳建輔 後又撤回,但李文彬秘書長告知此員為問題球員,雖以戰力 外釋出,但仍不得撤回(見原審卷17第128頁)等語,核與 前揭證人李文彬之證詞相符,可信非虛。是依此部分證人所 述,足知被告施建新在查覺球隊有問題時,隨即詢問有帶領 球隊經驗之洪瑞河,並接納洪瑞河之建議,採聯盟方式釋出 球員,可證其在發現有打假球現象後,並無不立即處理情事 ,否則要無請教證人洪瑞河,進而釋出陳建輔之必要,故被 告施建新縱因自認蒐證困難,而未直接請求司法機關偵辦, 亦難謂其在發現球隊有疑似打假球情事時,未立即處理。是 此部分實難以「球隊中一有疑似打放水球之情事,即必須立 即處理」之標準,指被告施建新與承其命行事之被告郭德志 涉有背信犯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1.2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54706877.A.633.html ※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0:53:31

06/09 00:52, 2年前 , 1F
所以是他引狼入室?
06/09 00:52, 1F

06/09 00:53, 2年前 , 2F
這樣看起來他很白欸 還跑去湊錢想買回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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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4, 2年前 , 3F
棒球版欠他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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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4, 2年前 , 4F
這種事情真滴煩,我到現在都還google得到我高中抽菸被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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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4, 2年前 , 5F
過的記過單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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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5, 2年前 , 6F
那他還蠻可憐的 被誤會10幾年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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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02:32

06/09 00:56, 2年前 , 7F
感謝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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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7, 2年前 , 8F
這個被告聿文是台鋼情蒐的聿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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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7, 2年前 , 9F
我也記得早說他沒有了,但每次棒球板出來都是說他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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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7, 2年前 , 10F
原來他真的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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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8, 2年前 , 11F
畢竟新聞都寫從資方打假球 他又是大家所知的老闆 會被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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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8, 2年前 , 12F
會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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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9, 2年前 , 13F
這個看起來他根本是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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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59, 2年前 , 14F
因為如果從這個說法來看 他是名義上的老闆 但是米迪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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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0, 2年前 , 15F
出錢的"金主"有很多個 所以實際上有很多人都是這支球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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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0, 2年前 , 16F
的資方 說是球隊資方帶頭打假球也不能說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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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1, 2年前 , 17F
法院的判決結果會比PTT大大爆料可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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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2, 2年前 , 18F
不是有什麼學歷 年紀 國籍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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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3, 2年前 , 19F
所以他真的是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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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4, 2年前 , 20F
出資買球隊 哪來這些有的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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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5, 2年前 , 21F
既然法院都判了 那真的對不起,辛苦你了,以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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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5, 2年前 , 22F
人再說我會幫忙糾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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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5, 2年前 , 23F
我一直以來印象也是停留在他有涉入,原來法院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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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5, 2年前 , 24F
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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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6, 2年前 , 25F
原來他是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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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6, 2年前 , 26F
真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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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6, 2年前 , 27F
法院有比PTT懂棒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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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09:05

06/09 01:07, 2年前 , 28F
那這樣真的慘 被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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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9, 2年前 , 29F
衰到有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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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medama (180.217.11.21 臺灣), 06/09/2022 01:11:12

06/09 01:09, 2年前 , 30F
看這篇,感覺他也很積極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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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09, 2年前 , 31F
挖靠 要還他一個公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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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10, 2年前 , 32F
曹錦輝法院也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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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10, 2年前 , 33F
他真的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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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10, 2年前 , 34F
這樣看起來他根本受害者耶
06/09 01:10, 34F

06/09 01:11, 2年前 , 35F
這只是無法證明他有直接參與假球,但他帶來的資金有問題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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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1:11, 2年前 , 36F
不只要承受球隊狀況 還要承受被球隊害的球迷 變總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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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28 則推文
還有 3 段內文
06/09 11:02, 2年前 , 165F
也有報警
06/09 11:02, 165F

06/09 11:14, 2年前 , 166F
這可以拍成電影了!無間道棒球版
06/09 11:14, 166F

06/09 11:14, 2年前 , 167F
身為蛇迷我臭他十幾年了…在這邊跟他道歉
06/09 11:14, 167F

06/09 11:28, 2年前 , 168F
!!!
06/09 11:28, 168F

06/09 11:28, 2年前 , 169F
別再討論這人了吧,當年被冤枉離開的球員,也不見大家
06/09 11:28, 169F

06/09 11:28, 2年前 , 170F
跟他們道歉..
06/09 11:28, 170F

06/09 11:35, 2年前 , 171F
施真的雖小 人生黃金歲月都在證明自己是清白
06/09 11:35, 171F

06/09 11:36, 2年前 , 172F
金主也不是網路上報名來的,應該都有一定瞭解吧?
06/09 11:36, 172F

06/09 11:55, 2年前 , 173F
不用太相信畢竟資料造假米迪亞也是空頭公司
06/09 11:55, 173F

06/09 11:57, 2年前 , 174F
看起來真的很白 只是身邊太多鬼,辛苦了........
06/09 11:57, 174F

06/09 12:30, 2年前 , 175F
感謝這篇,才對他的印象改觀..辛苦了
06/09 12:30, 175F

06/09 13:09, 2年前 , 176F
他居然是白的
06/09 13:09, 176F

06/09 13:33, 2年前 , 177F
好慘
06/09 13:33, 177F

06/09 13:33, 2年前 , 178F
想買球隊果然還是要像辜董一樣,屁股夠大夠硬
06/09 13:33, 178F

06/09 13:36, 2年前 , 179F
甩真的鬼
06/09 13:36, 179F

06/09 13:37, 2年前 , 180F
唉,十多年
06/09 13:37, 180F

06/09 13:49, 2年前 , 181F
就是澎恰恰那個林秉文 同一位 不要意外
06/09 13:49, 181F

06/09 14:02, 2年前 , 182F
小新QQ
06/09 14:02, 182F

06/09 14:09, 2年前 , 183F
抱歉QQ真的一直以來都誤會了...
06/09 14:09, 183F

06/09 14:12, 2年前 , 184F
不過找開賭場的當出資者..這也實在太大意了吧..
06/09 14:12, 184F

06/09 14:15, 2年前 , 185F
看起來就一個能力不足的年輕人想學估董、劉董玩棒球
06/09 14:15, 185F

06/09 14:16, 2年前 , 186F
好慘qq
06/09 14:16, 186F

06/09 14:16, 2年前 , 187F
結果能力不夠錢也不夠,就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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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38, 2年前 , 188F
2007球季誠泰Cobras本來要賣給九禾龍 因為被發現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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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38, 2年前 , 189F
簽賭集團 誠泰才決定再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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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39, 2年前 , 190F
九禾龍的人後來也被地檢署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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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48, 2年前 , 191F
哪個昏君會想把自己國家搞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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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54, 2年前 , 192F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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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0, 2年前 , 193F
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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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6, 2年前 , 194F
當年狂罵他 欠他一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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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3, 2年前 , 195F
對不起,我一直誤會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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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8, 2年前 , 196F
不過也是他引黑金造成那麼大的簽賭事件,他是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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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25, 2年前 , 197F
不堪回首的往事 現在真的好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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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25, 2年前 , 198F
三十幾歲 也該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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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6:56, 2年前 , 199F
頂多算引狼入室,識人不清,法院也還清白
06/09 16:56, 199F

06/09 17:33, 2年前 , 200F
錯怪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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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9:02, 2年前 , 201F
有錢又有閒的人讓法院認證自己是清白的,那些被放進AB
06/09 19:02, 201F

06/09 19:02, 2年前 , 202F
名單甚至永不錄用的無辜球員,誰又要幫他們證明清白?
06/09 19:02, 202F

06/09 19:02, 2年前 , 203F
怎麼就沒人跟他們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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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18:04, 2年前 , 204F
謝謝原PO整理,原來事件經過是這樣
06/10 18:04, 204F
文章代碼(AID): #1YeDAzOp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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