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睽違已久奪下榮耀的國中棒球隊季後花絮3

看板Baseball作者 (aj4)時間5年前 (2021/01/10 15:40), 5年前編輯推噓34(37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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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原po真的不要急著在這邊跟網友吵架 加重毀謗罪是刑法,判刑確定會讓你背上前科 之後找某些工作,良民證什麼都會不太方便的... 如果這消息是聽來的,就算再多人聽過 重點還是有沒有紙本的證據 證實JK要「約砲」 https://imgur.com/vHzTbhE
對重點是約炮兩個字,如果含糊地說約也就算了,還有得吵,看法官心證 如果沒有line截圖證據 明白地寫什麼「咩修幹某」 就算真有其事,而當事女生也願意為你出庭作證 如果只是甚麼含糊的晚上有沒有空來我房間一趟 我看原po恐怕都凶多吉少 你自己都說了 找人家去房間一趟,也可能是要討論宇宙大爆炸,討論明天先發投手 或者拿個東西給人家 這些都很難在法庭上證實你所說的JK在「約炮」其來有自 以這樣來想,就算真的有一些傳言 知道傳言的人也不會冒著這個風頭違抗公司來幫你做證 因為這種作證也沒啥效果 更慘的是法條明白寫著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約炮當然是私德,所以自古以來說人家約炮的大概都是輸得多 不過球員算公眾人物,行為舉止可當表率 可不可以用這樣辯護就要看原po請的律師多高明了 ===== 法律小常識 刑法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 至於民事嘛,隨便google一下之前說人家約炮的大概都賠個15-30萬 不知道原po在趕的工作報告有沒有值那麼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7.4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610264444.A.FA8.html

01/10 15:42, 5年前 , 1F
繼續嚇,繼續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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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球版休賽期間要變成法律版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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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吉就快點吉想看法院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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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個法律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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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說是本人跟他說的嗎?沒在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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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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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是相關科系應該不用擔心啦~ 他有的是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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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沒講約跑吧 原PO從頭到尾都是講約到房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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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看我上面的截圖... 我是覺得如果相關科系 爆料時用字應該會再小心一點啦 先不說就算屬實 要打官司都還很麻煩 但如果真的有對話紀錄 現在民氣可用 貼上來還可以吹個風向 可能風向吹一吹 球團有所處置 最後JK自己就默默吞了...(有可能嗎?) 不管如何如果他真有證據現在放在網路上 對於後面官司應該影響都不大 那哪有什麼不放的理由 一直在那邊天公廟斬雞頭XD

01/10 15:43, 5年前 , 9F
維尼他胸有成竹 沒在怕的 擔心他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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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sian (111.255.7.47 臺灣), 01/10/2021 15: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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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最不缺的就是法律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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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有沒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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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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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自己沒講到約跑 那是記者加的 這個點告不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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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4, 5年前 , 14F
約到房間足以推斷有不當行為嗎?問一下法律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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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5, 5年前 , 15F
你看最一開始的文章,他用詞很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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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沒慢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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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有說約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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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從頭到尾都沒講約砲阿,都講約去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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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賠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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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5, 5年前 , 20F
從頭到尾沒提到你講的那兩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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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頭到尾沒講約跑 都你各位在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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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6, 5年前 , 22F
唉 這篇也不行 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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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6, 5年前 , 23F
他很閃啦,很大機率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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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6, 5年前 , 24F
維尼在編輯文章了 大家High 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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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6, 5年前 , 25F
他連名子都不敢直講,閃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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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這篇想嚇他,但你這篇更弱,他按你的標準,維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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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6, 5年前 , 28F
也可以告你喔,小心啊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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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7, 5年前 , 29F
他第二篇有寫到約炮兩個字啊,上面的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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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7, 5年前 , 30F
法律相關科系只有台政北東能打 剩下下去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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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7, 5年前 , 31F
職棒球星的私德跟公共利益有沒有關,倒是個有趣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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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對原po最不利的是現在通姦除罪化了QQ 以前你可以說你評論已婚人士通姦的行為是討論「犯罪行為」 因此不是私德 但現在通姦如果已經不在刑法內,就算是已婚人士他愛跟誰上床都只是私德 原po官司一定很難打

01/10 15:48, 5年前 , 32F
推法律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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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8, 5年前 , 33F
你知道嗎 他也能告你喔 只是會不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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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9, 5年前 , 34F
看ptt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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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49, 5年前 , 35F
喔第二篇有喔 那算他自己不小心 但他也不怕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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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0, 5年前 , 36F
這篇也可以被告喔 大開眼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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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1, 5年前 , 37F
你該不會以為告要一定能贏喔 告不贏也是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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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isian (111.255.7.47 臺灣), 01/10/2021 15:54:01

01/10 15:53, 5年前 , 38F
維尼要告原PO也是要找律師吧 說不定這個原PO本來就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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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3, 5年前 , 3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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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4, 5年前 , 40F
維尼就算想告原PO 反而被玩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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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5, 5年前 , 41F
這篇最好能被告啦 哪來的法律宗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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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7, 5年前 , 42F
哪不能告 單純能不能告贏好嗎 刑法沒了還有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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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5:59, 5年前 , 43F
法院會受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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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00, 5年前 , 44F
先說要用哪條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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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03, 5年前 , 45F
說的那麼斬釘截鐵 所以請問維尼要告這篇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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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04, 5年前 , 46F
喵寶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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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29, 5年前 , 47F
這裡變法律版了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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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30, 5年前 , 48F
說句實在話,光是有揪這點有證實,無論是去房間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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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30, 5年前 , 49F
都不重要了,也許原po不能勝訴,但是最輸的一定是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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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30, 5年前 , 50F
的那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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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41, 5年前 , 51F
他說手上有證據啊,有人證物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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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43, 5年前 , 52F
棒球版全部都變法律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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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54, 5年前 , 53F
法院認證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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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57, 5年前 , 54F
我不確定說人家約砲算不算討論跟公眾有關的事 但是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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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6:57, 5年前 , 55F
人家五百一定是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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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09, 5年前 , 56F
他基本會有"我老婆不在的記錄了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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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10, 5年前 , 57F
代表他一定有約炮的致命性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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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12, 5年前 , 58F
這篇「告知法律效果」無法構成恐嚇 因訴訟是權利並非不法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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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27, 5年前 , 59F
這篇哪裡恐嚇 一堆法盲z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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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30, 5年前 , 60F
原po哪沒講 他就是講了才在事後避重就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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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45, 5年前 , 61F
原來約砲是可起訴的字眼 長知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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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7:58, 5年前 , 62F
約炮代表有性關係 要證實很難(通常要現場抓人或雙方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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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06, 5年前 , 63F
推,言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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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10, 5年前 , 64F
大家都惟恐天下不亂欸 但棒球版一直以來的爆卦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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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10, 5年前 , 65F
多我也從平常打球的朋友聽過 感覺有所本的不會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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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10, 5年前 , 66F
少人聽過耶 希望不要被打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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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11, 5年前 , 67F
我是覺得維尼上法庭應該真的會很慘 很多行業相關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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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11, 5年前 , 68F
系的人都很多啊 給力的人很多嗎 我想大家都心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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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11, 5年前 , 69F
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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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18:26, 5年前 , 70F
約炮可能是事實 但爆料者也很可能無法在法庭上證實而敗訴
01/10 18:26, 70F

01/10 18:27, 5年前 , 71F
我猜今天把截圖證據給潘嫂看之後 就不用打官司了
01/10 18:27, 71F

01/11 03:42, 5年前 , 72F
這篇釣到很多法盲跟眼盲
01/11 03:42, 72F

01/11 03:42, 5年前 , 73F
又一個法律大師
01/11 03:42, 73F
文章代碼(AID): #1V-gzy-e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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