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為什麼12年前下半身 12年後還是下半身?
前幾天我哥給我看了一篇文章
台灣棒球七大不思議其之三 投手永遠不會利用下半身
發現竟然是12年前的文章了!
以前的教練老說投手不會用下半身投球
結果12年後還再說...不只自己人說 其他國家教練也在說
是我們的投手太笨嗎?
還是台灣棒(ㄐㄧㄠˋ)球(ㄌㄧㄢˋ)十年來沒有進步?
節錄幾段:
稍微有在留意棒球新聞的人都知道,不會用下半身投球大概佔了教練對投手的抱怨中超過
八成的比率。而指導投手要用下半身投球,不用說當然是教練對投手的改造中最頻繁的工
程。而投手談到表現的進步和教練的指導,更是十有八九會說教練指導了用下半身投球的
方法。以上的這些,是從少棒到職棒都適用。如果不仔細想的話,也許會覺得這也沒什麼
大不了的,但是稍微讓腦袋動一動,就會發現這其中大有問題。
……
如果這些教練又都認為沒有利用下半身是很糟糕的技術缺陷,那當然很有可能發生球員遇
到幾個教練就被修改幾次的情況。這種修改不用說,有很多都是不必要的。因為很有可能
選手已經很好的利用到下半身,但是不合教練的認知,這樣修改反而可能越改越糟。也有
可能選手的技術真的有缺陷,但是關鍵並不在有沒有利用下半身而是在其他地方,這樣的
修改就會十分沒有效率。如果教練對有沒有利用下半身的認知只是他個人定義範圍很狹窄
,但是在這個狹窄範圍內的認知是正確的,那也就算了,最多就是練出一批一模一樣而且
有一定水準的選手,然後中間有些人改造失敗就丟掉這樣而已。萬一教練的主觀認知根本
只是毫無根據的個人偏見,那結果不用說當然會非常的悽慘。
很不幸地,如果教練並沒有經過運動科學的修業,而且本身對於外界新的事物有排斥感的
話,那出現毫無根據甚至完全錯誤認知的可能性就會非常的高。這些教練嘴巴上說的是「
沒有用到下半身」,實際上很可能只是「這種動作我看不習慣,或是看不順眼」而已。
……
在觀察投手動作時,如何驗證這些有沒有被做到呢?軸心腳的部分,可以看投手的跨步是
不是簡潔而快速,推斷是否強力推動身體向前。被測出的力量最大值發生在自由腳即將著
地之前,這時軸心腳的膝蓋內轉而提供了最後一波的力量。如果跨步過大的話,自由腳著
地前軸心腳比較傾向離開投手板,而減少了推動和垂直的力量。因此,跨步過大很可能是
對球速不利的。
至於自由腳阻止身體向前的方式,實際上是在阻止小腿和腳的夾角縮小,也阻止膝關節彎
曲的動作。同時自由腳向下踩,則輔助了小腿和腳的夾角增大的動作,也造成了膝關節伸
展。換句話說這兩個方向上的關鍵施力,在自由腳和腿上造成的運動方式是一致而互相幫
助的:在這個過程中,你應該要看到膝關節伸直的動作,這是下半身出力的證明。
這個「下半身出力的證明」在某些國內教練的眼裡,卻是恰好相反地被視為「沒有利用下
半身」。職棒雜誌邀請國內某教練評價 Mike Garcia 時,該教練甚至說這個動作是「洋
投的通病」。像這樣的教練指導球員時,可想而知是大有可能把原本有利用到下半身的球
員改造成吃不到下半身的力。如果發生這種情況的話,「開始會利用下半身」的選手威力
不但沒有增強反而還衰退,也不是什麼意外的事情。
原文很長,有興趣可以看看:http://min-mei.org/blog/2005/08/08/59/
--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43.92.12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513495082.A.96C.html
推
12/17 15:19,
6年前
, 1F
12/17 15:19, 1F
推
12/17 15:22,
6年前
, 2F
12/17 15:22, 2F
※ 編輯: jason050117 (220.143.92.124), 12/17/2017 15:24:28
推
12/17 15:26,
6年前
, 3F
12/17 15:26, 3F
推
12/17 15:28,
6年前
, 4F
12/17 15:28, 4F
推
12/17 15:31,
6年前
, 5F
12/17 15:31, 5F
推
12/17 15:39,
6年前
, 6F
12/17 15:39, 6F
→
12/17 15:46,
6年前
, 7F
12/17 15:46, 7F
推
12/17 15:48,
6年前
, 8F
12/17 15:48, 8F
推
12/17 16:50,
6年前
, 9F
12/17 16:50, 9F
推
12/17 16:56,
6年前
, 10F
12/17 16:56, 10F
推
12/17 17:00,
6年前
, 11F
12/17 17:00, 11F
→
12/17 17:02,
6年前
, 12F
12/17 17:02, 12F
推
12/17 17:12,
6年前
, 13F
12/17 17:12, 13F
推
12/17 17:55,
6年前
, 14F
12/17 17:55, 14F
推
12/17 18:11,
6年前
, 15F
12/17 18:11, 15F
→
12/17 18:33,
6年前
, 16F
12/17 18:33, 16F
→
12/17 18:33,
6年前
, 17F
12/17 18:33, 1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