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MLB調查比較清楚?笑死人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9年前 (2015/07/14 01:27), 9年前編輯推噓4(181438)
留言70則, 2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噓 apenguin: 問題是依照MLB自己的規章 知情不報也是終身禁 結果呢? 07/13 16:24 ok,我假設你講的是對的, 把CPBL的事情擴散到MLB上等同來論, MLB的規定也可以擴散到CPBL來.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14/451502.htm 根據美國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任何球員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或沒有向MLB 通報被人要求放水的訊息,都是可以構成被宣判終身禁賽的理由。」 那請看下則舊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sports/20100304/32336788/ 潘忠韋則爆料,2006年就曾向當時的總教練洪一中、領隊陳杰成說過許文雄找他放水,他 說:「洪一中希望我放許文雄一條生路,不要趕盡殺絕。領隊也向我承諾一定會處理,我 也一直在等待,而且當時我是隊長,總教練也希望我不要在場上亂生氣。」 請你告訴我, 洪一中照MLB標準而言, 是不是也算知情不報? 應當終身禁賽? 還是你要替洪一中辯解? 1 洪一中不是球員?所以沒事? 2 洪一中根本不知情,他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就如同許文雄在新聞的說詞,他想測試潘忠韋) 來啊!發篇文章講個合乎邏輯的理由給我聽聽? 把這個標準套到曹錦輝身上來, 你可以找得到替洪一中解脫的理由, 我就可以同樣的理由替曹錦輝解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81.7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36808457.A.74C.html

07/14 01:28, , 1F
紅中又沒有要打MLB
07/14 01:28, 1F
我有言在先, CPBL等同MLB, MLB等同CPBL, CPBL應該將洪一中禁賽. ※ 編輯: bomberhack (39.12.181.72), 07/14/2015 01:32:27

07/14 01:32, , 2F
等等又有人會說雙重標準是另一回事
07/14 01:32, 2F

07/14 01:32, , 3F
別惱了 當時有向球團報告這件事
07/14 01:32, 3F
那你解釋一下洪一中為什麼要回這句話? 不處理也是知情不報的一種.

07/14 01:33, , 4F
現在針對的是小曹這個人
07/14 01:33, 4F

07/14 01:33, , 5F
這陣子不知道看到第幾篇了 跳針紅中 27人名單
07/14 01:33, 5F

07/14 01:34, , 6F
有沒有新招啊
07/14 01:34, 6F

07/14 01:34, , 7F
紅中又沒有要打MLB
07/14 01:34, 7F

07/14 01:34, , 8F
不爬文 一個一個的跳針
07/14 01:34, 8F

07/14 01:34, , 9F
包庇也是鄉民傳的 傳到後來講到像真的
07/14 01:34, 9F
新聞寫的,洪一中自己講的,還鄉民傳的.

07/14 01:34, , 10F
該不會是開分身啊
07/14 01:34, 10F

07/14 01:36, , 11F
你自己a我文章 之前有整理一篇
07/14 01:36, 11F
你寫的跟我本文要講的一點關係都沒有好嗎? 你連解釋洪一中講的那句話都沒說.

07/14 01:38, , 12F
洪一中本身就是27人名單之一不是嗎!?
07/14 01:38, 12F
我本文裡面從來就沒有講27人名單, 我針對的是洪一中講的那句話.

07/14 01:41, , 13F
當時整個聯盟對假球就是消極不見報,內部自己和諧就好
07/14 01:41, 13F

07/14 01:41, , 14F
那句話是2006年說的 當初根本沒證據證明恥雄放水
07/14 01:41, 14F
你是洪一中嗎?

07/14 01:41, , 15F
雖然我覺得聯盟很雖小 但你直接跳到知情不報這件事也跳太
07/14 01:41, 15F

07/14 01:41, , 16F
遠 中職沒說過知情不報要如何吧?
07/14 01:41, 16F
你要這樣說的話, 那你去問中職,他發這篇聲明是在講甚麼? 本聯盟基於棒球是一項真誠的運動,必須對所有球員及從業人員採取高道德標準的立場, 於2009年宣告曹錦輝投手永不錄用,希望杜絕有意以身試法球員的僥倖之心,塑立職業運 動清新健康的形象,並提醒大聯盟,曹錦輝選手明確且嚴重違反運動道德的事實。 根據美國職棒大聯盟規章第21條,「任何球員只要有意圖、同意要打假球,或沒有向MLB 通報被人要求放水的訊息,都是可以構成被宣判終身禁賽的理由。」由此可見,世界各國 職業運動組織無不對假球問題設法積極防範,也有共識對於球員違反該有之工作道德與運 動家精神時,必須採取嚴格標準。

07/14 01:42, , 17F
洪一中就說沒這回事啊 嘈也說沒談放水金額這回事XD
07/14 01:42, 17F
你是洪一中本人嗎?都有證人潘忠韋做證還抵賴?

07/14 01:42, , 18F
到底有麼好吵的?你要挺就挺~他不挺是他的事~
07/14 01:42, 18F

07/14 01:43, , 19F
沒有正確答案的事情吵在多是有用喔....
07/14 01:43, 19F

07/14 01:46, , 20F
潘06年檢舉恥雄 可是當時沒證據 09年後假球才爆發
07/14 01:46, 20F
還有 30 則推文
還有 29 段內文

07/14 02:08, , 51F
啊就真的紅中跳出來說沒這回事啊 之前有報過
07/14 02:08, 51F

07/14 02:10, , 52F
所以你的邏輯呢?
07/14 02:10, 52F

07/14 02:11, , 53F

07/14 02:17, , 54F
曹迷護航恥度無極限
07/14 02:17, 54F

07/14 02:39, , 55F
轉移焦點
07/14 02:39, 55F

07/14 02:40, , 56F
你是在挺曹還是在反洪?
07/14 02:40, 56F

07/14 03:12, , 57F
你舉的是證人說,曹除了證人說以外也確實有到那些場所
07/14 03:12, 57F

07/14 03:14, , 58F
而且是要求放水的人的證言..
07/14 03:14, 58F

07/14 03:30, , 59F
曹迷無腦護航
07/14 03:30, 59F

07/14 05:40, , 60F
洪一中真的沒說早就告到潘脫褲了 這指控不是ㄧ般的嚴重
07/14 05:40, 60F

07/14 06:23, , 61F
請你向聯盟申訴好嗎!反正你都認為你戰的贏了!
07/14 06:23, 61F

07/14 06:29, , 62F
曹迷護航魯 娘子 快來看曹迷護航
07/14 06:29, 62F

07/14 07:22, , 63F
因為CPBL不是MLB
07/14 07:22, 63F

07/14 07:55, , 64F
以聯盟的標準,大概有三分之二不能打,只能拚命黑曹脫罪了
07/14 07:55, 64F

07/14 07:55, , 65F
事實上就是沒有標準
07/14 07:55, 65F

07/14 08:06, , 66F
神螺鴶 老師他也有做怎麼不罰他 的概念
07/14 08:06, 66F

07/14 09:10, , 67F
你自己都寫 新聞說的 END
07/14 09:10, 67F

07/14 09:11, , 68F
這篇文章值得噓 完全不脫離曹迷潑糞的邏輯
07/14 09:11, 68F

07/14 09:57, , 69F
洪一中因為這件事老早就該被趕出棒球圈了~
07/14 09:57, 69F

07/14 18:26, , 70F
娘子,快來看組頭迷的醜態啊
07/14 18:26, 7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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