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曹錦輝不起訴書消失

看板Baseball作者時間9年前 (2014/11/13 20:02), 編輯推噓7(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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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想問   曹若真的有打假球動機,接受性招待等於間接對價關係,沒打假球只是因為颱風神救 援   換句話說曹根本就是個想打假球,想犯罪卻未遂的準不法分子   這個經由檢方一併公布於起訴書中,社會大眾自有公評   等於全天下經由這份起訴書都能讀到:曹就是個假球未遂的準不法分子   然而這樣一個幾乎毫無懸念的認定,卻得到了無罪開釋?   因為沒證據佐證?   所以假球未遂能夠得到不起訴?   同樣的廖于誠因組頭塞錢給他判定假球未遂緩起訴,而依道德觀感他還比曹白了點   以此證明假球未遂是能起訴的   所以就是沒證據佐證?   意思是我今天把你祖宗十八代全部都罵了一輪,全部都給他冠了個罪名   但我就是動不了你,因為沒證據,罪名不成立   那不就跟街頭無賴吵架一樣,口說無憑嗎?   換言之就是我今天把你的罪刑公布出來,讓大家瞧瞧你是怎麼樣的一個渾蛋   公布完之後依舊放你回家睡大覺   那試問白紙黑字上一行行血淋淋,不堪入目的齷齰勾當,又是怎麼一回事?   這曹後台到底是哪個皇親國戚?   對,說到底就是在質疑這份不起訴書,到底有哪些是可以相信,血淋淋的犯罪事實?   我今天說曹就是找了林秉文要錢想打假球,他就是,只因我檢調,老子大   好你老子大,到頭來卻不起訴,那我就不懂我要怎麼信你   又或許他就是有打,只是欠一份可信的證據?   那為何不跟陳致遠一樣,先起訴,官司我們再來打,這也是毫無懸念   但那天檢調卻選擇白紙黑字看似罪證確鑿的將曹、謝這些人寫的黑漆媽屋,擺明要抹 殺他們的棒球生命,這分明已經未審先判   到這裡,已經不是道德相關的問題了,是有做跟沒做的問題   私德部分,他玩過、得罪過幾個女人,都不足以構成封殺主因   而是有沒有打假?打假未遂也是打假,有假就是有假,沒假就是沒假   如果說無罪釋放=沒打假   那他是否還是打假未遂?打假未遂能否無罪釋放?   而已確定查獲利益關係絕對會遭到起訴,那是否曹根本無利益關係?   既然如此,不起訴書中通篇影射曹確有利益關係,但卻又得到無罪釋放,根本自相矛 盾   既然沒有利益關係,沒有假球,那麼曹唯一的過錯就是和組頭過從甚密   然而這就是我最想不透的   在台灣,組頭能選立委,甚至總統站台、握手   組頭能碰天下所有人的手,就是不能碰職棒選手的手   因為一旦碰了,就有假味,無法避嫌   說到底就是不信任,而非事實真相如何   信任與否,在於觀感 是非對錯,在於真相   今天因為不信任球員的私德,球團是可以做為要不要該球員的依據   但因為不信任其私德,因此棒球界封殺,那就是真相是非的問題而不是觀感能說嘴的   如今真相是沒有假,那我想球界沒有理由不讓他回來,但球團卻有理由不要他   剩下的,就是靠曹自己的本事了   因為事實是站在曹這邊,不是三言兩語可以駁辯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7.6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eball/M.1415880125.A.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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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哭王會來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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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04, , 2F
未遂是這樣認定的喔 = = 曹頂多只算陰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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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難聽點的 這種不起訴證據也能拒絕選手 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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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是不起訴書證實這行業有權拒絕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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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08, , 5F
基本上他就是一個大眾觀感不好的選手 我相信沒人會想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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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起訴 有沒有罪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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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09,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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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就就是打假球查無證據 也只能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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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12, , 9F
年年假球你跟我說球員跟組頭出去花天酒地接受好處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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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遂是"已著手於犯罪事實而不遂" 著手的認定不能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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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不想做這件事來判斷 不然我上班常常都想揍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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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14, , 12F
只想問 高道德標準 只適用於球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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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16, , 13F
業界封殺正常到不行 怎會只適用運動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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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算高道德吧 這只是基本操守而已 不起訴不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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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行為沒有偏差 而他的偏差行為是中職不能忍受的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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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 就那麼簡單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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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菇跟雙V會說曹去美國打你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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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20, , 18F
奇文共欣賞,疑義相與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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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34, , 19F
未遂?刑法該重修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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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35, , 20F
原po還是不要用未遂二字好了,容易被戰刑法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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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37, , 21F
你想講的東西護航者會忽視,專挑你刑法未遂噓你(真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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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45, , 22F
沒幹:無罪 幹了但失敗:未遂 幹了且成功:罪責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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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45, , 23F
未遂也是有罪 只是比幹了且成功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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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46, , 24F
我建議是你回去再唸唸書比較不會這麼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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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0:49, , 25F
我怎麼覺得這篇中文讀起來不是很通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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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 23:20, , 26F
大部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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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2:51, , 27F
我相信許多人都是發自內心喜歡棒球的球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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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2:53, , 28F
所以不管過去、現在、未來 我們都在意支持的球隊與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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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2:54, , 29F
每晚在場上是否有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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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2:59, , 30F
球迷花了時間、精神、金錢就是為了欣賞每一場全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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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競技 這都必須建立在"信任"的前提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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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3:02, , 32F
法律確實判他無罪 但這不代表球迷就能忽視他接受"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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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3:03, , 33F
招待的這件事 "遠離組頭"對任何職業運動員都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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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3:04, , 34F
也是職業道德的表現 所以請不要試圖合理化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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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3:05, , 35F
當然要跟組頭過從甚密也不是不行 等到沒人看中職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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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 03:07, , 36F
今晚要招待上哪一家店 我想也沒人會在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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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KP9szGJ (Base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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