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bQLbCP6 kons

看板Base_Picket作者 (kons)時間2年前 (2023/12/01 17:10), 2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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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誰 ? ^o^)》之銘言: : 1.被檢舉人:kons : 2.文章代碼:#1bQLbCP6 : 3.檢舉事證: :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701402956.A.646.html : 4.可能違反板規: : B-2, B-7, B-17 : 無意義文,且持續修文與推文質疑的版友爭吵,引戰行徑毫無疑問。 : ------------------------------------------------------- : 請依照格式填寫,資料不齊不予受理。 感謝板主准許回文。 關於B-2(無關文) 我的文章前面是討論王貞治對台灣的棒球貢獻,並提起跟其他知名選手相比, 後面則討論板風問題。 所以B-2無關文,我認為不符合,而且板規並無規定不能討論板風。 至於B-17(惡意鬧板或引戰) 我認為板主可能是引用,B-17細則下面這兩條。 2.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4.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爭端、恣意謾罵文、多次用負面詞彙製造對立情緒 (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謾罵、挑起特定球迷之間之爭端 (如明確指涉球迷或板友ID,亦為挑起爭端之範疇) 關於細則2, 我今天查了一下板規,並沒有定義什麼是引戰,我想可能是板主自由心證。 我雖然知道這篇文章的觀點(或說風向),跟板上大眾不同,也有預期被噓的心理。 但我不認為因為自己的觀點不同,就不能發文表達討論。 在文章中,我沒有罵任何人,沒有對任何族群表達負面觀點。 也沒有任何嘲諷引戰的意圖,只是表達我個人想法。 主要觀點是希望大家不要因為一個人的發言,就隨便嘲諷、不友善對待。 當然,鄉民可能都記性很好,或是會特別去查ID過往發言,認定他來鬧的。 如果要說,我原文就只有上面這句,可能比較有酸的味道。 但我要辯護的是,這句話依然沒有針對任何人, 是希望大家反思,反對的是這個人本身,還是他說的那句話。 如果他說的那句話沒問題,只是因為討厭他,而酸言酸語,我認為是不友善的。 至於可能有爭議的推文回覆,我依然保持和氣、理性的態度在回覆討論。 反而是許多板友噓文 如「新警察」、「好笑」、「長大點」、「廢文」、「假掰」、「笑死」 想要惹我生氣(引戰我),但我依然保持理性回復討論、沒有謾罵回去。 如果說推文中我的回應算是引戰,那麼跟我一起討論的人,也應一併同視處理。 畢竟他們引戰成分比我更大。 至於鬧板,我討論內容都跟棒球板相關, 亦無洗文、妨礙其他使用者之作為,應無鬧板之可能。 我認為,本來文章討論就會有各種不同的觀點,互相來回、彼此爭論。 彼此保持理性討論,不謾罵就好。 不應因為我發表的觀點,跟大眾不同,就說我引戰。 如此一來,板上就只能允許主流想法相同觀點發表了。 最後,尊重板主判決。 如果板主依然認為引戰,希望告知為何如此認定, 以作為我之後發文的參考,避免再犯,感謝。 -- 至今我仍然深深相信,我是個帥哥,不過是量子力學定義中的帥哥。 當沒人觀測我的時候,我肯定是全地球最帥的男人。 Line:kons0815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0.173.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se_Picket/M.1701421816.A.EB2.html ※ 編輯: kons (61.220.173.191 臺灣), 12/01/2023 17: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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