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請教資深授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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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聯徵裡面資金用途 1 是購置不動產. 通常要掛這科目 你的擔保標的 貸款當下必須要新買賣物件 或是自建轉擔保才對. 這也是為啥轉貸案 資金用途要比照前貸銀行以利控管. 你經理的例子應該是 借款人舊有的擔保物價值較高. 現借款人欲購置一間商辦物件 但受限新買賣案成數問題. 想以舊有擔保物 貸款出來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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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我在放款領域很菜,以下淺見跟您分享,如果有任何不足之處. 還請徵授信前輩用力指教. 同一份購屋買賣合約向多處銀行融資→我不懂為什麼會有這個問題耶?. 以不動產為擔保品作抵押借款,. 若是原持有的不動產,需要出具權狀;新購的不動產,需要有買賣合約. 不管是哪一種,只要確實以該項不動產借到錢,銀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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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家經理忽然發神經問我. 公司提供房地為擔保借款 申請購置辦公室貸款. 用非購置的房地為擔保 (就是拿自己原本有的其他房子). 可不可以 ????. 我直覺當然是不可以. 可是我翻了所有房地擔保放款的規定 都沒有說不可以= =. 銀行公會授信準則也沒說不可以. 我找不到東西規定說不可以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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