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請教資深授信問題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 (哈哈)時間11年前 (2014/10/08 22:11), 11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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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cklure (老呆豬)》之銘言: : 今天我們家經理忽然發神經問我 : 公司提供房地為擔保借款 申請購置辦公室貸款 : 用非購置的房地為擔保 (就是拿自己原本有的其他房子) : 可不可以 ???? 在聯徵裡面資金用途 1 是購置不動產 通常要掛這科目 你的擔保標的 貸款當下必須要新買賣物件 或是自建轉擔保才對 這也是為啥轉貸案 資金用途要比照前貸銀行以利控管 你經理的例子應該是 借款人舊有的擔保物價值較高 現借款人欲購置一間商辦物件 但受限新買賣案成數問題 想以舊有擔保物 貸款出來買新商辦(十足) 可不可以 回到我一開始說的 資金用途要對 並解釋的過才行 只要是舊物件借出來的錢 就只剩周轉用途 4 可解釋了 週轉要怎解釋以及資金流向正確與否 請評估資金缺口再包裝 所以這件案子能不能作 端看你如何解釋與包裝 : 我直覺當然是不可以 : 可是我翻了所有房地擔保放款的規定 都沒有說不可以= = : 銀行公會授信準則也沒說不可以 : 我找不到東西規定說不可以阿= = : 快崩潰了 : 我們經理想這樣做 但我卻找不到理由跟他說不行 : 造這個邏輯連一般購屋貸款也可以拿其他房子來抵押借款啦= = : 有沒有比較資深的前輩能解答一下 這到底行不行? : 我需要強而有力的說詞阿 : 不行的理由我已經想了2~3點了 但沒有規定拿的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4.35.9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nk_Service/M.1412777476.A.49B.html ※ 編輯: kyore (112.104.35.92), 10/08/2014 22: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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