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支票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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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兩種原因能辦理掛失止付. 遺失(侵占遺失物)、被竊(竊盜罪). 其他原因都不能辦理. 當然,對於掛失止付的原因銀行不負認定之責任. 所以你們硬要辦是可以辦的. 可是等到持票人提示票據的時候,所有資料都會轉到警察局去做調查. 因為如上所述有那兩種罪嫌產生. 此時持票人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就會反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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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申請止付的理由是. 一.. 掛失. 如果你不是真的丟掉支票,最後會吃上偽造文書的官司. 二.. 撤銷付款委託. 要過了提示期限(同一省內支票到期日七天)之後才能做,而且會產生些許的信用不良,. 重點是對方會不會不在提示期限內提示嗎?. 正確的做法是. 到法院聲請假處份禁止支票占有人行使權利. 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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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大大... 我老闆原有開張支票出去,到期日是7/1,. 今因一些私人因素要止付這張票,. 請問需要如何辦理止付,止付的話會產生其信用有問題嗎??. 我們是新公司與銀行配合半年時間是否會權利不夠去止付呢???. 十分緊急狀況,可以告訴我該怎做嗎??謝謝. --. 虎 ◢◣ ◢◣ 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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