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該如何交給對方款項...消失

看板Bank_Service作者時間11年前 (2012/10/24 11:36), 編輯推噓4(4013)
留言17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不小心毀損到朋友的物品 想以金錢彌補 不過對方可能不收 目前只知道對方的電話與住址 本來想以郵局匯票寄出 但是後來知道匯票若未被兌現 過了一定期限款項歸屬郵局所有 所以暫不考慮 本想向銀行買本票寄出 但是行員表示過了一定期限未兌現 我必須持票才能領回款項 可是我與收票人不會往來 所以不可能取回該張未兌現的支票 因此該款項會變成無法動用的懸帳 行員說若我無法持票辦理手續領回款項 那就必須辦理掛失 只是程序繁複(真的嗎) 我的理想狀況是開立支票 對方兌現才從我的帳戶扣款 若未兌現 款項仍在我的帳戶中 可是我是個人 目前無支票帳戶 行員還說申請過程繁複(真的嗎) 我不想詢問對方帳號等相關資訊 也不希望款項未兌現充公 請問有沒有人可以教教我 謝謝 附註 支票掛失程序 (一)遺失票據申報書一式三份[PDF檔](用紙請洽國庫經辦行)。 (二)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一式三份[PDF檔](用紙請洽國庫經辦行)。 (三)支票票面載有禁止背書轉讓者,應先將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送請原發票機關簽證。 (四)掛失止付通知人身份證明文件;如通知人係公司行號時,除營利事業登記證或公司 執照影本外,並備齊其負責人身份證明文件。 (五)如係委託他人代辦時,應附委託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10/24 11:39, , 1F
先跟對方好好聊聊吧,不然你硬要塞錢給對方,人家也很困擾
10/24 11:39, 1F

10/24 11:39, , 2F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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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1:40, , 3F
或是買個禮物或水果之類的聊表心意……(如果人家真的不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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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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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1:46, , 5F
因為不少錢 所以不方便買禮物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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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3:08, , 6F
你就開一張你的名字的本行支票 可背書轉讓 轉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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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要 的話就是直接退還給你 要的話就是背書之後去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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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支票不是說過程繁複 而是說你要有實績 不然人家不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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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還是開一張XX銀行的本行支票 抬頭開你 可背書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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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號寄過去,附上掛號回郵信封給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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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5:19, , 11F
直接寄現金袋啊
10/24 15:19, 11F

10/24 15:20, , 12F
寄現金袋要是人家拒收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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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5:21, , 13F
拒收現金袋應該就退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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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5:30, , 14F
好好溝通吧..或是買一個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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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 18:44, , 15F
溝通才對
10/24 18:44, 15F

10/24 21:25, , 16F
附回郵會給人誠意不足的感覺...
10/24 21:25, 16F

10/28 22:45, , 17F
旁敲側擊得知對方的帳號轉給他 或偷看金融卡上的帳號之類的?
10/28 22:45, 1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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