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 我是初唐高風險:先NIPT好,還是直接羊穿?
看板BabyMother作者MrWilliams (威廉氏後人)時間5年前 (2018/10/02 23:03)推噓197(197推 0噓 76→)留言273則, 199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各位好 小弟鍵盤婦產科-威廉氏後人
很久沒來發文
不認得我的歡迎 "按a"
搜尋作者: mrwilliams
我不是過勞死了
只是以前天真地以為 : 能說的都說完了。
今天我心血來潮 回應一下這段時間以來
不斷有人反反覆覆問的同一個超級大哉問:
"我是初唐高風險,請問我應該選擇直接羊穿還是可以先抽NIPT看看呢?"
-------------------------------------------------------------------------
那...開始囉?
-
這一年來陸陸續續有許多高齡或者初唐高風險的孕婦
問過我這個問題
我一直沒有針對這個問題發一篇完整的解答
-
並不是我不知道這個問題的重要性
而是一直沒有很好的文獻或證據能夠解答這個問題。
-
以下提供最新的實證醫學證據做分享
-
再次重申
小弟的出發點
在於盡可能的降低醫病雙方的資訊不對等
-
而產婦們獲得充足資訊之後
要如何做取捨
還是要看每個人對於風險的評估判斷。
-
今天要討論的是2018年8月
刊登於<美國醫學會期刊> <JAMA>的研究
-
在科學的期刊中
字越簡單的,通常代表著越具影響力的期刊
如”自然”(Nature) 或 ”科學”(Science)
-
在醫學的期刊中
最簡單的字就是 ”醫學” (Medicine)
最具代表性的就是 新英格蘭醫學期刊(NEJM),和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
縮寫中的M字 就是 “醫學“ (Medicine)
-
今天要引用的是2018年8月
刊登於<美國醫學會期刊> <JAMA>的研究
我想絕對是有相當的公信力以及重要性的。
-
針對唐氏症高風險的孕婦
可能是高齡,
也可能是初唐做出來高風險
-
對於這樣的族群
究竟應該直接抽羊水
還是可以先做NIPT再評估看看是否需要羊穿呢?
-
這是ㄧ個非常重要的問題。
也是ㄧ個非常困難回答的問題。
-
-
-
如果我說:
那就依照國健署的建議,
毫無懸念的去抽羊水吧!
-
如此一來,就免不了有極少數的人因此破了水
然後永遠悔恨自己為什麼要省NIPT的錢。
如果當初去抽NIPT不就好了嗎?
-
-
-
如果我說:
那就先抽NIPT吧
NIPT結果異常的還簡單,那就去抽羊水我想沒有任何爭議
那如果NIPT顯示又說正常或者低風險怎麼辦呢?
還抽羊水嗎?
還是就不抽羊水了嗎?
-
還是抽羊水呢?
可是NIPT不是已經說沒事了嗎?
-
可是NIPT還是偽陰性不高,但還是有偽陰性阿
那如果小孩真的唐氏症怎麼辦呢?
我會多後悔沒有乖乖按照國健署的建議去抽羊水呢?
-
以上種種的對話
我都進行過無數次
-
鬼打牆,牆又打了鬼,永無止盡的迴圈
-
很困難
-
真的很困難
-
因為要承擔破水風險的是妳
要承擔生下異常胎兒風險的也是妳
-
醫生只要乖乖的把媽媽手冊上的文字念給妳聽
就鐵定沒事了。
至少法律上妳吉不了。
-
根據 : 孕婦健康手冊 29MB (中文版) - (出版年月:106年6月)
第41頁
“專家建議年齡滿34足歲之孕婦,曾生產過染色體異常胎兒,或家族成員有染色體異常者
,可直接接受羊膜穿刺術檢查以診斷胎兒是否為唐氏症患者;而34歲以下的孕婦則可先接
受兩種唐氏症篩檢之一,唐氏症篩檢結果若為高風險者,則應進一步接受絨毛取樣或羊膜
穿刺檢查,以確定胎兒染色體是否異常。”
-
是不是很簡單呢?
真的很簡單。
-
不過
醫生真的這麼好當就好了。
-
對於初唐結果高風險的人
如果我們先做NIPT會怎麼樣呢?
-
為了回答這個問題
在法國,一共57家醫療院所,2000多位的孕婦
全部都屬於初唐高危險的族群
(平均年齡36歲,>=35歲的佔67%,>=38歲的佔46%)
初唐風險值落在1/5 – 1/250。
-
(風險值:1/5照樣抽NIPT再說,妳看,想不到吧~)
-
針對這2000多位的唐氏症高風險孕婦
研究者“隨機”分成兩組
-
一組直接去抽羊水
一組先接受NIPT檢查,如果NIPT顯示為高風險,再進行羊膜穿刺
如果NIPT顯示為低風險或正常,就不再進行任何侵入性診斷。
-
很大膽的實驗
很瘋狂的實驗
我夢寐以求但永遠也不敢在台灣進行這樣的實驗
-
就是如此突破性的研究
才能刊登在美國醫學會期刊(JAMA)
提供所以其他想這麼做實驗
卻永遠也沒辦法的醫師做參考。
-
好
廢話不多說
結果如何呢?
-
先說羊穿組
扣除掉中途退出實驗的人
一共982位
平均的初唐風險為1/157
最後有38位確診為唐氏症 (3.9%)
有11位診斷出非唐氏症的其他染色體異常 (1.1%)
有8位不幸流產 (0.8%)
有9位發生胎死腹中 (0.9%)
最終順利活產下來的比例為94.1%。
-
羊穿組沒什麼稀奇的
因為這是我們大部分台灣醫師熟悉的路線。
有趣的是另外一組
-
那NIPT組如何呢?
-
扣除掉中途退出實驗的人
一共1015位
這一千多位全部接受NIPT檢查
後來有84位為高風險 (8.3%)
-
因此也只對這84位進行了羊膜穿刺
抓出27位唐氏症 檢出率為100% (沒有漏掉任何一個!!!)
最終一共有27位唐氏症(2.7%)
也抓出1位為非唐氏症的其他染色體異常(0.1%)
-
如果妳只看到這裡
一定會覺得NIPT太神啦~!
-
針對初唐高風險的族群全面接受NIPT檢查
也沒有漏掉任何一個唐氏症
但在一千個孕婦中
卻減少了好幾百位的羊膜穿刺。
-
那還有什麼好猶豫的阿
錢就花下去啦!!!
-
如果只是這樣,那我就繼續潛水了。
-
這篇文章更精彩的還在後面
針對NIPT組的最終統計
有8位不幸流產 (0.8%)
有9位發生胎死腹中 (0.9%)
最終順利活產下來的比例為95.1%。
-
疑,這組數字怎麼有點熟悉?
-
NIPT組確實有效地減少許多的羊膜穿刺
但並沒有減少任何一個破水、流產、胎死腹中的孕婦。
-
不是都說羊穿會危險會破水會胎死腹中
明明少抽了那麼多人
結果一點也沒改變.......
-
當然眼尖的妳一定會說
可是妳看最終活產率
NIPT組是95.1%
羊穿組是94.1%
-
不過這中間差異的1%
並不是減少羊穿所保護到的
而是羊穿多診斷出約1%的非唐氏症的染色體異常。
-
看到這裡
小弟不禁再次由衷地佩服我們的產檢技術
-
NIPT的檢出率確實如先前所說的非常高
我之前說是99.7%的準確率
而這個實驗中是100%
-
所以NIPT確實準確
一千個唐氏症高風險的孕婦,並沒有漏掉任何一個
-
NIPT也的確減少了許多抽羊水的產婦
但令人意外的是
減少了那麼多人沒有去抽羊水
破水跟胎死腹中的比例也並沒有因此下降...
-
另外
更重要的一點是
羊膜穿刺組還提供了其他"非唐氏症的染色體異常"的優秀診斷力。
-
這篇文章的作者
在最後的結論中寫道:
在經過了2000多人的大規模分組研究後
針對唐氏症高風險的族群
如果你先進行NIPT再選擇性地進行羊膜穿刺
並沒有辦法有效的降低流產率。
-
當然作者也有補充說明的是
也可能是樣本數不夠大,
所以做不出差異。
-
參考資料:Effect of Cell-Free DNA Screening vs Direct Invasive Diagnosis on
Miscarriage Rates in Women With Pregnancies at High Risk of Trisomy 21 A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 JAMA. 2018;320(6):557-565.
--------------------------------------------------------------------------
所以
如果妳問我
我是唐氏症高風險族群
我要選擇做NIPT還是直接抽羊水
-
依據這篇研究
我會跟你說
目前看起來
NIPT對於唐氏症的診斷是可以信任的
但是羊膜穿刺有可能能夠抓出"其他非唐氏症的染色體疾病"
-
至於破水風險嘛
妳兩種選擇的結果其實是一樣的。
-
當然啦
臨床情境千百種
小弟也不知道標準答案
僅提供研究數據給您參考
剩下的還是需要自己去衡量才行
-
以上
一些淺見
提供參考
-
--
----------------
| 鍵盤婦產科 |
| |
| 威廉氏後人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77.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abyMother/M.1538492637.A.679.html
推
10/02 23:08,
5年前
, 1F
10/02 23:08, 1F
推
10/02 23:10,
5年前
, 2F
10/02 23:10, 2F
推
10/02 23:11,
5年前
, 3F
10/02 23:11, 3F
推
10/02 23:11,
5年前
, 4F
10/02 23:11, 4F
推
10/02 23:12,
5年前
, 5F
10/02 23:12, 5F
推
10/02 23:12,
5年前
, 6F
10/02 23:12, 6F
→
10/02 23:12,
5年前
, 7F
10/02 23:12, 7F
推
10/02 23:14,
5年前
, 8F
10/02 23:14, 8F
→
10/02 23:14,
5年前
, 9F
10/02 23:14, 9F
推
10/02 23:15,
5年前
, 10F
10/02 23:15, 10F
推
10/02 23:16,
5年前
, 11F
10/02 23:16, 11F
推
10/02 23:16,
5年前
, 12F
10/02 23:16, 12F
→
10/02 23:16,
5年前
, 13F
10/02 23:16, 13F
推
10/02 23:17,
5年前
, 14F
10/02 23:17, 14F
推
10/02 23:17,
5年前
, 15F
10/02 23:17, 15F
→
10/02 23:17,
5年前
, 16F
10/02 23:17, 16F
→
10/02 23:18,
5年前
, 17F
10/02 23:18, 17F
推
10/02 23:18,
5年前
, 18F
10/02 23:18, 18F
→
10/02 23:19,
5年前
, 19F
10/02 23:19, 19F
→
10/02 23:20,
5年前
, 20F
10/02 23:20, 20F
推
10/02 23:20,
5年前
, 21F
10/02 23:20, 21F
→
10/02 23:20,
5年前
, 22F
10/02 23:20, 22F
→
10/02 23:20,
5年前
, 23F
10/02 23:20, 23F
推
10/02 23:21,
5年前
, 24F
10/02 23:21, 24F
推
10/02 23:21,
5年前
, 25F
10/02 23:21, 25F
推
10/02 23:23,
5年前
, 26F
10/02 23:23, 26F
推
10/02 23:27,
5年前
, 27F
10/02 23:27, 27F
推
10/02 23:31,
5年前
, 28F
10/02 23:31, 28F
推
10/02 23:32,
5年前
, 29F
10/02 23:32, 29F
推
10/02 23:32,
5年前
, 30F
10/02 23:32, 30F
推
10/02 23:32,
5年前
, 31F
10/02 23:32, 31F
推
10/02 23:34,
5年前
, 32F
10/02 23:34, 32F
推
10/02 23:35,
5年前
, 33F
10/02 23:35, 33F
推
10/02 23:37,
5年前
, 34F
10/02 23:37, 34F
推
10/02 23:37,
5年前
, 35F
10/02 23:37, 35F
推
10/02 23:38,
5年前
, 36F
10/02 23:38, 36F
推
10/02 23:38,
5年前
, 37F
10/02 23:38, 37F
推
10/02 23:43,
5年前
, 38F
10/02 23:43, 38F
推
10/02 23:44,
5年前
, 39F
10/02 23:44, 39F
還有 194 則推文
推
10/03 18:13,
5年前
, 234F
10/03 18:13, 234F
推
10/03 18:13,
5年前
, 235F
10/03 18:13, 235F
→
10/03 18:13,
5年前
, 236F
10/03 18:13, 236F
→
10/03 18:13,
5年前
, 237F
10/03 18:13, 237F
推
10/03 18:22,
5年前
, 238F
10/03 18:22, 238F
推
10/03 18:29,
5年前
, 239F
10/03 18:29, 239F
推
10/03 18:33,
5年前
, 240F
10/03 18:33, 240F
推
10/03 18:34,
5年前
, 241F
10/03 18:34, 241F
→
10/03 18:34,
5年前
, 242F
10/03 18:34, 242F
→
10/03 18:34,
5年前
, 243F
10/03 18:34, 243F
推
10/03 19:42,
5年前
, 244F
10/03 19:42, 244F
推
10/03 19:45,
5年前
, 245F
10/03 19:45, 245F
推
10/03 19:58,
5年前
, 246F
10/03 19:58, 246F
推
10/03 20:25,
5年前
, 247F
10/03 20:25, 247F
推
10/03 20:27,
5年前
, 248F
10/03 20:27, 248F
推
10/03 22:03,
5年前
, 249F
10/03 22:03, 249F
推
10/03 22:30,
5年前
, 250F
10/03 22:30, 250F
推
10/03 22:46,
5年前
, 251F
10/03 22:46, 251F
推
10/03 23:03,
5年前
, 252F
10/03 23:03, 252F
推
10/03 23:25,
5年前
, 253F
10/03 23:25, 253F
推
10/04 00:12,
5年前
, 254F
10/04 00:12, 254F
推
10/04 00:27,
5年前
, 255F
10/04 00:27, 255F
推
10/04 03:42,
5年前
, 256F
10/04 03:42, 256F
推
10/04 10:21,
5年前
, 257F
10/04 10:21, 257F
推
10/04 10:45,
5年前
, 258F
10/04 10:45, 258F
推
10/04 13:10,
5年前
, 259F
10/04 13:10, 259F
推
10/04 17:13,
5年前
, 260F
10/04 17:13, 260F
推
10/04 20:29,
5年前
, 261F
10/04 20:29, 261F
推
10/04 22:14,
5年前
, 262F
10/04 22:14, 262F
推
10/08 16:20,
5年前
, 263F
10/08 16:20, 263F
→
10/08 16:20,
5年前
, 264F
10/08 16:20, 264F
推
10/24 13:40,
5年前
, 265F
10/24 13:40, 265F
推
11/11 21:46,
5年前
, 266F
11/11 21:46, 266F
推
12/01 22:30,
5年前
, 267F
12/01 22:30, 267F
→
12/01 22:30,
5年前
, 268F
12/01 22:30, 268F
→
12/01 22:30,
5年前
, 269F
12/01 22:30, 269F
推
12/25 17:04,
5年前
, 270F
12/25 17:04, 270F
推
04/30 00:12,
6年前
, 271F
04/30 00:12, 271F
推
09/18 17:14,
4年前
, 272F
09/18 17:14, 272F
推
12/03 12:48,
4年前
, 273F
12/03 12:48, 27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