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恐怖托嬰中心 2月雙胞嬰被打到住院已回收
我女兒在這間托嬰待了一個月(當時4m多)
一個月期間內我曾經發現一些不太對勁的地方,
所以我就結束托嬰,再次跟公司申請育嬰假自己帶
但沒想到後續爆出這麼驚人的事情
以下是個人經驗,應該不用附上不自殺聲明...
1.
去看托嬰中心的時候,我詢問監視器相關問題
詢問是否每處都有監視器?
陳姓保母回答我:如果我真要打小孩的話,我帶到廁所打監視器也拍不到啊~
我心想,嗯,也對。
我想說這是要讓我放心她們不敢打小孩,結果...有監視器在都敢打了
應該也不用大費周章帶到廁所打了...
2.
早上把女兒送去托嬰中心時,只要老師一抱走我女兒就扁嘴然後開始大哭
我站在門口看,老師一直催我趕快走,說媽媽妳在這邊寳寳看到妳當然會要妳抱
我就趕快離開了,到了公司傳LINE給陳姓保母,問她女兒還有哭哭嗎?
她說沒有,妳走她就不哭了
但是每天下班去接女兒回來時,她的聲音都很沙啞,感覺不像保母說的只哭一下下
3.
我女兒2m開始厭奶很嚴重,餵奶超難餵,但是老師說她慢慢餵,我女兒會喝光光
接回家後大概7點我準備餵奶,我女兒感覺像餓了一整天,150ml幾乎乾杯!!
讓我質疑她在托嬰那邊根本餓肚子...Q_Q
我繼續請育嬰假自己帶後,我家姑娘還是一樣一餐只喝50~80ml...
再怎麼慢慢餵也不喝啊...所以我很質疑保母的說法
4.
托嬰最後一天,我去接女兒回家的時候,想說要跟老師們好好說謝謝
謝謝她們照顧我女兒這一個月
然後一個大一點會走路的寳寳含著奶嘴去找陳姓保母
陳姓保母一把把那個寳寳的奶嘴拔下來
放在她自己的嘴裡咬!!!
媽啊!!我都要暈倒了
後來那個陳姓保母發現我看到這一幕,
就把奶嘴拿給旁邊其他老師說:欸~幫我拿去消毒
然後到這裡我謝謝也不想說了,揹了女兒拿了行李就回家了
幸好我有繼續請育嬰假,不然今天上新聞的可能是我&我女兒
當然另外還會附帶媽媽揮拳海扁痛毆無良保母的社會新聞...
希望這個案子不要就這麼石沉大海,每個寶寶都是父母的心頭肉
※ 引述《neako (不再是青少年網球)》之銘言:
: 剛好看到朋友分享這一個事件的後續...覺得很氣憤!!
: 原來這個托嬰中心裡面有三個保母都有毆打嬰兒的狀況
: 真的非常可惡!!有的寶寶沒有哭鬧還是被打...
: 或是有的寶寶被棉被悶住30分鐘都沒人查看、平躺餵奶也不拍隔。
: 總之非常誇張。
: 這是被打雙胞胎爸爸的facebook 希望大家多多關注這件事
: https://www.facebook.com/#!/eddie650730?pnref=story
: ※ 引述《damao (我是派大星)》之銘言:
: : 桃園中壢私立千千托嬰中心發生保母情緒不佳餵奶時動手打嬰兒耳光虐嬰事件!中壢鍾姓
: : 夫妻11月3日將二個月大的一對雙包胎男嬰,白天時送至位於中壢龍岡路私立千千托嬰中
: : 心照顧,但在11月17日下午接到托嬰中心老師電話,表示雙胞胎中的哥哥被掉落的奶瓶砸
: : 傷臉部瘀青,並已給醫生看過無大礙,父母到托嬰中心發現哥哥臉上靠近眼睛處有明顯淤
: : 青,第一時間園方原本不承認打人,最後在追問下,33歲王姓保母才坦誠在午睡時,因哥
: : 哥哭鬧動手打臉,但家長調閱當天監視器畫面時,也發現弟弟在餵奶時也被打二下耳光。
: : 發現雙胞胎在托嬰中心受虐讓家長大為光火,為了瞭解雙胞胎在托嬰中心14天的受虐情形
: : ,要求托嬰中心提供14天監視畫面遭拒後向警方提告,控告打嬰王姓保母傷害,王姓保母
: : 到警局說明時也坦誠打嬰兒,表示當天上班前和家人吵架情緒不佳,才會在嬰兒哭鬧時失
: : 控動手,警方表示已受理家長傷害告訴,至於園方張姓主住今天也出面說明,表示王姓保
: : 母到托嬰中心服務一年多,從未發生動手打嬰兒舉動,這次因為情緒不佳動手,園方表示
: : 非常遺憾,已在事發第二天將王姓保母開除,對於家長也再次道歉,會負起全責賠償所有
: : 醫療費用,也會再加強管理,不會讓虐嬰事件再次發生。(黎百代/桃園報導)
: : 新聞連結:http://ppt.cc/5n3T
: : 剛剛鄰居把這新聞丟LINE給我
: : 嚇的我噴出一身冷汗
: : 我家女兒在這間托嬰過一個月啊!!!!
: : 幸好因為媽媽玻璃心捨不得跟女兒分開就繼續請育嬰假自己帶了
: : 好的托嬰中心已經很難排很難找了
: : 要上班的家長們相信也是迫於無奈才會選擇送托
: : 才兩個月大而已!!!跟小孩生什麼氣啊!!好難過
: : 自己不爽學妮妮她媽去廁所揍兔子啊!!打嬰兒幹嘛!!!!!!
: : 氣死我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40.5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byMother/M.1417504217.A.AC1.html
推
12/02 15:13, , 1F
12/02 15:13, 1F
→
12/02 15:13, , 2F
12/02 15:13, 2F
推
12/02 15:17, , 3F
12/02 15:17, 3F
→
12/02 15:32, , 4F
12/02 15:32, 4F
推
12/02 15:50, , 5F
12/02 15:50, 5F
推
12/02 15:58, , 6F
12/02 15:58, 6F
→
12/02 15:58, , 7F
12/02 15:58, 7F
推
12/02 16:43, , 8F
12/02 16:43, 8F
推
12/02 16:57, , 9F
12/02 16:57, 9F
推
12/02 18:07, , 10F
12/02 18:07, 10F
推
12/02 18:14, , 11F
12/02 18:14, 11F
推
12/02 20:42, , 12F
12/02 20:42, 12F
→
12/02 20:42, , 13F
12/02 20:42, 13F
推
12/02 23:35, , 14F
12/02 23:35, 14F
推
12/03 10:25, , 15F
12/03 10:25, 15F
推
12/03 10:51, , 16F
12/03 10:51, 16F
→
12/03 15:15, , 17F
12/03 15:15, 17F
推
12/04 01:16, , 18F
12/04 01:16, 18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