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寶寶] 12/1保母新制開始, 保母不加入系統沒補助已回收
最近正在幫忙我的保母處理登記事宜
所以略有所知
這個問題真的很重要需要討論,特來回文~
首先,
要澄清的是(極重要!必看!):
今年12/01保母登記制上路之後,沒辦理登記的保母
一旦被舉發被抓到,就是會被罰款(6千-3萬不等)
可以一直連續罰金,罰到保母去登記為止!切記!
所以並不是領不到補助這種小事,是沒登記的保母會變成黑牌的問題。
有網友說有一區的保母集體不登記,這...不抓到沒事,抓到的話就慘了...
前幾天去我們這區的保母中心詢問登記相關事宜
得知許多保母因為害怕麻煩,新制上路後乾脆不當保母了...
我的心裡很難過也很憂慮
新制好像變成在消滅保母...那麼連帶受害的是誰?
是我們這些職業媽媽們,是我們熬熬待「保」的小小孩阿!
說實話,
保母這個職業,薪水不高,工作壓力大又辛苦,
跟醫護人員有得比,同樣是弱勢的一群~
值得更好的待遇以及大眾的認同尊重。
我的小孩是不適合去托嬰中心的體質(去過,每3天就生病,每個月大病一場)
幸好後來老天垂憐,找到好保母,狀況穩定許多~
我相信還有許多類似我小孩這樣體質的高過敏寶寶,保母的需求一定不能減少。
我家保母的狀況是,原本就是幼保本科系出身,領有合格保母證及教師證,
本來屬於不用登記就合格的那類,但新制實施後變成都要登記否則違法。
我家保母一度曾因為不瞭解新制而害怕擔心,
也想過乾脆不當保母另謀他職...
目前比較瞭解新制後,漸漸放心,也開始準備登記事宜了
以下列出辦理登記制需要的文件:
首先當然需要有保母證照或保母技士證(合格保母的證明),然後
1.一份基本資料表單
2.一份住家環境自評表
3.去照2吋大頭照
4.健康檢查
5.去警察局辦理良民證
大概就是這5大項(表單皆可在社區的保母中心索取),
準備好後去每個社區的保母中心繳交辦理。
接下來要說一說登記制當中我覺得合理的以及不合理的事:
1.良民證及全戶身心健康的證明(我認為合理)
網友討論的刑事紀錄,應該就是良民證
在自己家裡帶小孩的保母及其家人,本來就需要身心健全
如果其中有人有犯罪前科,家長也不敢把自己小孩放那邊吧!
所以我覺得政府這規定其實是合理的。
2.住家環境評估
我想這個是讓所有保母最頭痛的事了!
第一大頭痛:消防設施(算合理)
保母家中必須備有滅火器、煙霧感應器(裝在客廳)、瓦斯感應器
舊公寓的保母們通常都沒有這些設施
這真的沒辦法,得花些銀兩去添購裝配
往好處想,這同時也是保障自己家中安全,多注意些沒壞處~
第二大頭痛:陽台(算合理)
表單中明文規定,陽台的牆必須高度110公分以上
挖咧~一般舊公寓的陽台都只有約85公分,怎麼辦?
如果這樣的話,那麼
1.圍牆邊不可有花盆櫃子等可供攀爬物品
2.圍牆以上需包覆鐵窗,鐵窗的間隙必須小於6公分
反正,重點就是避免讓幼兒可以攀爬上去並且墜落下來的意外。
第三大頭痛:地板(個人認為有點多餘)
表單上說
收托兒活動範圍內地板平坦,並鋪設防滑防撞軟墊。
我自己認為,軟墊可以鋪,但不需要全部都鋪
孩子最容易跌倒的年紀是一歲左右正在學走的時候
可以讓他在軟墊上先練習,但也需要讓他在一般地板上多學習
我自己家裡也沒有全鋪軟墊,我認為鋪軟墊不是重點,重點是那個時期大人要多盯著
只要沒有生命危險,偶爾讓孩子跌一下也沒關係,孩子會學得更快更好
有經驗的保母通常都知道怎麼做
表單要人全部鋪軟墊是有點多餘,我個人的意見~
(補充說明:一直跌一直跌的孩子就應該看醫生,檢查一下哪裡是不是有問題)
另外,我還覺得表單上也比較多餘的一點是--規定要有幼兒睡床
這個對我保母而言是沒差
純粹我個人觀點
我比較傾向讓孩子打地鋪睡覺,安全又自由
鋪上厚軟的墊被,像日本人那樣,多小的孩子睡在上面都很安全
我家孩子喜歡360度亂轉,有時候滾出去了還會自己爬回來繼續睡
之前去托嬰中心,那邊的孩子也都打地鋪睡覺,我覺得那樣很好。
所以,已經跟社區保母中心建言:
是不是可以二選一,家裡環境適合嬰兒床還是打地鋪,可以讓保母自由選擇。
總而言之,(文章太長了請見諒)
我認為政府要將保母全部納入制度管理也是美意
但在執行上必須考量是否某些項目放寬
能夠在不削減保母數量、鼓勵保母職業的面向上,幫助保母進入制度
這才是比較正確的作法吧!
至於制訂收託費用上限,這點我個人覺得很無言...
不如制訂費用下限
勞工都有保障基本工資了,保母也要阿~
我要重申一次
保母的工資實在是不高,相對比工作內容真的蠻辛苦,責任很大。
我覺得,政府在保母薪水這部分不妨放鬆一點
留給家長及保母討論的空間
好保母值得更高的薪水~這是我真心覺得的!
(說到這個要給我家保母一個讚,並不便宜,但我覺得那是她理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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