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2002/11/28
※ 引述《fmk (轟殺注音文錯別字)》之銘言:
: 腳毛你實在太有種了~~~
: 佩服~~~佩服~~~
我覺得最奇怪的是為什麼
校警不敢把人趕走?
連警察也不理?
市政府不是才因為市議員當街被槍殺
加強各候選人的安危嗎?
現場應該有警察。
怎麼讓腳毛自己一個人被架走?
還可跟到校警室?
幸好沒有真的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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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諦崗的地窖囚不死我的信仰,
膺幣製造者才永遠怕曬太陽。
審判日浪子將匍匐著回家,
如果麥子不死 ,我們到哪裡去收穫地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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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9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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