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關於FIBA規則中的Art24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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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我認為這部分可以看我所提出的判例搭配思考。. 完全同意。. 25.2.2有三種狀況,請問以上是引用哪個部份?. 為何違例?並沒有違反25.2.2第二小黑點,何來違例之說。. 原文如下:. ‧移動時:. -傳球或投籃時,可以由中樞足起跳,然後一足或雙足同時落地,之後一足或雙足可以離地. ,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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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恕刪....... 為何大家都會覺得接到球後以中樞足跳起. 接著雙足同時著地(此時雙足皆非中樞足)就只能投、傳. 卻不能再運球了呢?. 同樣引用「苗栗縣籃球協會暨苗栗市體育會籃球委員會(http://www.mba.org.tw/)」. 裡的一篇公告文章「2010-2012年國際籃球規則執法解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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