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個提問請教各位大大們~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小北極熊)時間10年前 (2014/04/25 23:57), 10年前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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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簡單回一下 ※ 引述《kikiroro3679 (Jimmy)》之銘言: : 非常謝謝,關於規則又認識了許多~ : 但還是有些疑點.......XD : 抱歉我知道我很煩 : 1. : Z大所謂"狀況1.不管誰最後碰到,皆未掌控球權,因此無回場" : 既然須以掌控球權為要件,那對方控衛帶球進入前場之後, : 我故意把球拍到他腳上,落回後場,他不就可以馬上衝回後場接球了嗎? : 因為拍到他腳上時,他根本沒辦法控制球權啊 : 又如果進攻方的前場球員飛身救一顆即將出界的球,亂救回後場 : 進攻方球員可以再去後場撿球嗎? : 因為他在空中救球時根本也無法控制球往哪邊彈啊? 這裡說的控制球並非球員控制球而是球隊控制球。 只有在對手獲得控制球、球成死球、投籃或罰球球離開球員手時,球隊結束控制球。 : 2.我們說的三點原則是: : 從後場往前場運球時,運球員的雙腳及球均與前場"接觸"。 : 那請問要下球嗎?還是說球超過中線往上延伸的空間也算? : 如果要下球才算接觸,我是否可以在前場接到球之後, : 第一下運球運在後場,這樣也還不算回場? : 或者是雙腳都已經在前場,球還可以在後場繼續運? 收球時,雙腳都進入前場,球理所當然的也算進入前場。 運球時,球必須運在前場球才算進入前場。 : 3.新增一個問題,可否麻煩定義一下所謂的阻擋犯規以及衝撞免責區? : 阻擋犯規:面向進攻球員+雙腳站定? 雙腳完全不能移動嗎? : 衝撞免責區:在籃下U字型部分,只要不非法出手、出腳 : 不管怎麼衝撞,通通合法? 阻擋犯規:指妨礙持球或空手的對手前進時,所發生的不合法身體接觸。 您後面的那一行是意義不明。 衝撞免責區:當進攻球員在空中控制球,試圖投籃或傳球,防守球員雙腳均站立在免責 區內,此時造成接觸,不應被宣判進攻犯規,除非進攻球員非法使用他的手、手臂、腿 或身體。 : 再度感謝!! 推文的問題,只要不構成帶球走違例的構成要件,要如何拋球都可以。 直接附上規則: 24.1.4 下列情形不作運球論: ....第六個黑點.... ‧不構成帶球走違例時,球觸及地面前,得以兩手交互拋球且停在單手或雙手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61.17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ASKET-RULES/M.1398441426.A.13B.html ※ 編輯: showbread21 (61.231.161.178), 04/26/2014 00:00:35

04/26 00:36, , 1F
推!簡單明確
04/26 00:36, 1F

04/26 17:36, , 2F
謝謝Z大跟S大喔!!
04/26 17:3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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