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走步

看板BASKET-RULES作者 (開版拉)時間19年前 (2005/08/03 20:2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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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tziya (ftziya)》之銘言: : 淺述個人看法, : 1. a.只要在任一足落地之前投籃或傳球都是不違例, : b.沒有,理由同上! : 2.要看收球時何腳是接觸地面,則該腳即為中樞足, : 如果是兩腳在空中收球,則先落地的腳為中樞足,後續抬起中樞足,另一腳著地, : 以該腳起跳投藍或傳球,都是不違例(狀況同問題一) : 這邊右腳先落地即為中樞足,乃根據25.2.1第二個黑點的規定,版友認為不是中樞足的看 : 法應該是錯誤的. : 3.a.依規則25.2.1第二個黑點反面解釋是違例的(必須雙足先離地方有一足著地,該足可起 : 跳,然後雙足同時著地,則兩足均不得為中樞足的適用). : b.是規則25.2.1第二個黑點上的規定,不違例. : c.判斷有無走步只要一個觀念,中樞足是何足,在依中樞足規定判斷即可, : 與動作連不連續,快或慢無關, : 只要抬起中樞足在任一足落地前將球投出或傳出皆不違例 : 誇張一點,持球員抬起中樞足作金雞獨立狀, : 他能撐10秒再起跳在任一足落地前傳球或投球也是不違例的. 我覺得這裡有疑問...新規則特地改成可由中樞足起跳.. 應該就是為了區別這種動作,先將中樞足抬起接著起跳的動作..只是起跳時重心的轉移, 依然可以視為由中樞足起跳..所以起跳時中樞足可先離地這是絕對正確.. 但是如果是中樞足抬起後明顯停住應該就不可視為由中樞足起跳吧.. 當然這是個人想法..不見得對... : d.同b,不違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87.247 ※ 編輯: llat 來自: 61.231.87.247 (08/03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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