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Re: [新聞] 濫射 影帶曝光 警車逼近騎士

看板B97A013XX作者 (西米露, 宅法工友長)時間15年前 (2008/10/01 22:18), 編輯推噓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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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作者: comicrover (塵浪)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新聞] 濫射 影帶曝光 警車逼近騎士 時間: Wed Oct 1 21:39:13 2008 ※ 引述《pen88 (萎災)》之銘言: : 這是騎車可惜沒被打到的那位 鳥頭人 : 前科的證據 : http://www.wretch.cc/blog/injury781125/12516464 : http://www.badongo.com/pic/4554105 : http://www.badongo.com/pic/4554107 : http://www.badongo.com/pic/4554113 : 尻尻 : 挺屌的 : 內文 : 周xx , 謝xx , 王xx : 因共同傷害人之身體 , 因而致人於死 * : 原判決處3年6月有期徒刑撤銷 , 本案重新審理 , : 因構成防衛過當而致人於死 * : 本庭判決為下 : 周XX,謝XX,王XX,共同傷害人之身體,因而致人於死* : 各處緩刑5年 , 緩刑期間均交付保護管束 !! :           :           :           :          呵呵 .. :          判決 ... * :          我熬的過這5年嘛 ? :          除了這條 .. 還有好多 ˊˋ :          希望能把一切都到此為止 .. 不想在這樣惹 ^ ^ :          在這樣下去真的要在牢裡3年多惹 ˊˋ :          啊 ~~ 我不要 * !! : ======= : 也沒什麼啦 /*** : 嘻嘻 : ======= : 看到一篇更屌的 這新聞的討論串跟推文看到現在,網友好像都是一面倒的支持警察。 不過我認為該名警察是該遭受譴責的。 因為他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下對空鳴槍。 今天被打死的是有前科的人,所以很多人覺得死了活該,那如果被打死的是 平常的老百姓呢??這時候再回來看該名警察的作為,我想應該很多人會認為 執法過當。 當然被打死的前科犯行為鬼祟,還蓋住車牌,一副就是小混混樣。 依照新聞報導,我們想像一下當時的狀況吧,警車看到一輛蓋牌的機車,趨前 要求停下受檢,沒想到他們加速逃逸,於是開始了追捕的動作。 騎機車的那兩人只做了三件事,沒戴安全帽,蓋牌,以及逃避臨檢。 警察當然不會知道他們是前科犯,只知道違反交通規則還想逃,而且車子可 能有問題,可能是組裝車或是贓車,也有可能是超速不想被照而蓋牌。 面對違反交通規則的人,你覺得警察是否有必要鳴槍?? 如果你還是認為有必要,那再想想下一個問題,鳴槍之後還是不配合怎麼辦? 難道直接開槍打死他嗎????當然不可能,任何警察要是直接射殺交通違規的人 ,恐怕牢飯也吃不完了。 既然不能直接射殺,那鳴槍示警有什麼意義?? 完全沒有必要的行為。 別再說這些前科犯死了最好,在那個當下根本沒有人知道騎車的人是什麼身分。 當過兵的都知道有所謂的用槍時機,即便是警方也該會有相關規定,非必要的 時候不可使用。在這個案件裡面,我完全看不到哪裡有開槍的必要性。 死了什麼人是一回事,該名警察在當下的行為正確與否又是另外一回事。 我也不希望自己交通違規的時候被警察開個兩槍阿= =bbb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3.150.27

10/01 21:39,
我推這篇
10/01 21:39

10/01 21:40,
你不要拒絕攔檢沒人會開你槍
10/01 21:40

10/01 21:40,
就是因為不知道是什麼身份所以才要開槍,誰知是不是逃犯?
10/01 21:40

10/01 21:40,
我噓這篇
10/01 21:40

10/01 21:40,
一般人違規會加速逃逸嗎?警察都追那麼久了還不停
10/01 21:40

10/01 21:40,
重點式那個時間
10/01 21:40

10/01 21:41,
如果開槍可以嚇止飆仔也不錯啦
10/01 21:41

10/01 21:41,
敢拒絕攔檢的 就要有被爆頭的心理準備了不是嗎..
10/01 21:41

10/01 21:41,
你一開始就設定那兩個人「只是」交通違規,這不公平
10/01 21:41

10/01 21:42,
既然不能直接射殺,那鳴槍示警有什麼意義 靠 那以後直接開槍
10/01 21:42

10/01 21:42,
就看彈道怎樣了。如果槍法這麼神準 當初其實可以打....
10/01 21:42

10/01 21:42,
那請問何時才應該對空鳴槍
10/01 21:42

10/01 21:42,
這篇中肯 法律有規定 拒絕攔檢 就要被射殺嘛= =
10/01 21:42

10/01 21:42,
只是平常老百姓會擋牌、臨檢逃逸?
10/01 21:42

10/01 21:42,
胡言
10/01 21:42

10/01 21:42,
什麼叫"開始追捕的動作" 真是凡事皆所謂 無事不動作...
10/01 21:42

10/01 21:42,
一堆人反飆仔反到腦殘了,那既不是欄檢,也不是開槍時機
10/01 21:42

10/01 21:43,
請自己去看前文 鳴槍不合理? 整篇都在你認為
10/01 21:43

10/01 21:43,
既然不能鳴槍~警察配槍幹麻?直接送他們橡皮筋一包不是更好?
10/01 21:43

10/01 21:43,
因為他是前科犯 要是平常人 大概鄉民又倒向另一邊了..
10/01 21:43

10/01 21:43,
抱歉 我當過兵 我不知道什麼用槍時機 打靶嗎? 還是打仗?
10/01 21:43

10/01 21:43,
20136說的很好 想幫忙平反也要有點水準吧
10/01 21:43

10/01 21:43,
加油 好嗎?
10/01 21:43

10/01 21:43,
你這篇的最後一句就是說明了一般人通常都會停下來受檢
10/01 21:43

10/01 21:43,
這裡不歡迎沒八卦的心得文 你知道吧
10/01 21:43

10/01 21:43,
你的意思是 以後交通違規被追 逃跑就對了?
10/01 21:43

10/01 21:43,
如果機車上那兩個下車就對警察開槍咧?你想過這種可能嗎?
10/01 21:43

10/01 21:43,
如果他們是殺手 正好要去殺人?
10/01 21:43

10/01 21:43,
你是根據啥東西來認為的
10/01 21:43

10/01 21:43,
推~ 不過前面就有一篇只是違規澇跑結果引來一堆警察追趕
10/01 21:43

10/01 21:44,
當事人遮車牌拒臨檢加速逃逸 通常情況會被懷疑犯罪
10/01 21:44

10/01 21:44,
噓回來,警察只是做該做的事而已,不逃不就沒事了嗎
10/01 21:44

10/01 21:44,
法令有明文警察用槍的條例 你要鞭也鞭他扯謊扯很大
10/01 21:44

10/01 21:44,
就算是美國,也不會追機車追到一個車身,拿槍往人身上打
10/01 21:44

10/01 21:44,
看到擋牌、紅色鳥窩頭、加速逃逸~我覺得開槍合理~
10/01 21:44

10/01 21:44,
所以警察該死?我不否認過當。太多人把公權力當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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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21:44,
就預防犯罪的角度來看 警察還是追捕一下必較好
10/01 21:44

10/01 21:44,
交通違規不會開槍 拒檢逃跑 才會開槍
10/01 21:44

10/01 21:44,
自以為中肯的心得文,警察才不會因為違規就開槍
10/01 21:44
還有 73 則推文
10/01 21:56,
蓋車牌是贓車可能性很高 然後贓車會被拿來做啥也不用我多說
10/01 21:56

10/01 21:56,
警察當下怎麼知道他們只是逃避臨檢而已?正常人需要逃嗎
10/01 21:56

10/01 21:56,
圜警: 路在在抖什麼啦 害我手在晃
10/01 21:56

10/01 21:57,
10/01 21:57

10/01 21:57,
本來覺得警察太over,可是看到家屬整個倒戈..........
10/01 21:57

10/01 21:57,
善良老百姓不會蓋車牌!卸卸!
10/01 21:57

10/01 21:57,
還真別說 警察對空鳴槍也能打趴路人 之前新聞有報過...
10/01 21:57

10/01 21:58,
10/01 21:58

10/01 21:58,
麻雀: 恰巧飛過也中槍
10/01 21:58

10/01 21:58,
10/01 21:58

10/01 21:59,
譴責心得文
10/01 21:59

10/01 21:59,
你交通違規的時候不要逃跑,誰會想浪費子彈在你身上
10/01 21:59

10/01 22:00,
不能排除警察要打輪胎 但是槍身抖,車移動,槍法爛 而打到人
10/01 22:00

10/01 22:01,
沒瞄準好誤殺還是警方的責任 如果用槍沒有正當性的話
10/01 22:01

10/01 22:02,
萬一真的是逃犯呢? 只是交通違規需要鬼鬼祟祟嗎?
10/01 22:02

10/01 22:02,
10/01 22:02

10/01 22:02,
殺的好阿...這各警察該計大功一支.頒發國光獎章才是
10/01 22:02

10/01 22:03,
有人覺得小混混都該槍斃 但警察用槍不當比流氓更恐怖
10/01 22:03

10/01 22:04,
沒對空鳴槍怎麼打到4樓的冷氣?
10/01 22:04

10/01 22:04,
聖光術
10/01 22:04

10/01 22:05,
推lavieboheme 鄉民都認為幹爆一個算一個 又不是在打CS
10/01 22:05

10/01 22:05,
聖光術
10/01 22:05

10/01 22:05,
遮車牌駕車逃跑是善良市民會做的事嗎?
10/01 22:05

10/01 22:05,
10/01 22:05

10/01 22:06,
純虛無八卦
10/01 22:06

10/01 22:07,
吃大便...
10/01 22:07

10/01 22:07,
10/01 22:07

10/01 22:07,
為什麼這些人的態度都這麼差勁
10/01 22:07

10/01 22:07,
黑死爪
10/01 22:07

10/01 22:11,
原po一定沒見過世面 警察不抓壞人 難道抓你媽
10/01 22:11

10/01 22:12,
暴民阿 為什麼要跟他們說道理呢
10/01 22:12

10/01 22:12,
我實在受不了有人把累犯當人看
10/01 22:12

10/01 22:13,
逃避臨檢->妨礙公務現行犯->應逮捕拘禁->逃逸->符合四之3
10/01 22:13

10/01 22:14,
飆仔:科科科 有理
10/01 22:14

10/01 22:17,
學日本的警察只帶警棍(這樣說某些人會不會叫我滾回日本
10/01 22:17

10/01 22:17,
謝謝指教
10/01 22:17

10/01 22:18,
平常老百姓會拒檢+遮車牌?? 加油 好嘛??
10/01 22:18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1.15

10/02 01:23, , 1F
我要噓內文,等等推回來
10/02 01:23, 1F

10/02 01:37, , 2F
辛苦你了
10/02 01:37, 2F
文章代碼(AID): #18uuQvzn (B97A013XX)
文章代碼(AID): #18uuQvzn (B97A013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