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刑法問題

看板B94A012XX作者 (pigdog)時間18年前 (2006/01/11 03:17), 編輯推噓17(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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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ephiroth329 ()》之銘言: : ※ 引述《armed (傷心豈止息夫人)》之銘言: : : B的行為一定符合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故意既遂該當. : : 我比較有疑問的是A的行為,假設不用考慮違法性與罪責, : : 其行為與因果關係能否成立? : 我覺得 : 這有因果關係 : A做此決定,甲就(提早)死亡 : 若A不做此決定,甲必不會(提早)死亡 : 不過在容許風險那邊應該可以阻卻不法 : 這是採黃榮堅老師學說之條件因果關係 : 及二階層理論下之結果 : 所以這答案對你來說應該不大合用 : 可以再看看有沒有更適合你的需求的 黃榮堅的答案會這樣?同學你是不是重學一遍會比較好? 我的答案如下: A與死亡結果間有客觀的合法則事實關係,而法規範也可期待結果迴避可能性, 所以條件關係成立。行為本身具有現實化的危險且有產生結果的一定的概然性, 所以具有廣義相當性。不過於狹義相當性方面,第三人的介入行為雖然並非異常, 但是就產生結果的情節而言,絕對凌駕於A的行為,所以A的行為與死亡結果間的 因果關係被截斷。B的介入行為有違法性,而且是故意的行為,所以在責任判斷時 會承認溯及禁止效力,就B的行為肯認其正犯性。 A的行為方面則比較麻煩。就被截斷前的行為而言,其擁有殺人的危險性(未遂), 而這也應該是業務行為,只不過因為沒有得到患者的同意,所以應該不是業務正當 行為(姑不論醫師法與藥事法等特別法規定,這牽涉到人體實驗、IRB審查等問題)。 就國內通說而言,這或許可以該當緊急避難,但是我認為緊急行為與正當行為於類型 上根本就不一樣,所以雖然在判定是否違法的基準上會類似於緊急避難,但是仍應循 推定同意中為當事人利益的類型而為是否違法的判斷。 雖然這必須站在當事人(患者)同意的延長線上進行判斷,但是終究其是一個事前判斷, 擁有違背當事人意願的危險性,此際醫師的行為是否合於醫學上的必要性與醫術 上的相當性一事即會成為重點所在。如前所述,醫師的行為縱或有醫學上(鎮痛醫療) 的必要性,但是在相當性方面絕對有問題,據此其違法性很難被阻卻。 此外,在正當行為類型中,並無所謂的過剩問題,所以醫師應該對於病患的具體生命 危險負起全部的責任,而有可能成立殺人未遂。不過,於隔地犯的情形,著手應該 在B的行為中認定,據此A僅是預備殺人(間接故意)。 最後,要考慮的是現縮正犯論中的擴張處罰事由。於此例中無法確認A與B之間有 心理的因果與物理的因果,所以二者間不會有共同正犯或狹義共犯的問題。 當然如果你認為其間有心理因果、物理因果,且A是直接惹起結果的共同正犯, 則問題會更加複雜。這會牽涉到A是否可以認識到B的行為的問題(罪名不從屬)。 我學的是哲學而不是法學,以上的答案僅供參考。對我而言,這只是遊戲之作。 而提問者應該也是沒有預料到會得到這種回應。基本上,我不認為提問者可以看得懂 我的回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5.29

01/11 09:02, , 1F
受教了...果然是班門弄斧...
01/11 09:02, 1F

01/11 09:06, , 2F
還有...老師你都不睡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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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09:09, , 3F
老師出題目不睡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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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09:42, , 4F
酷!!真的很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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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1 13:11, , 5F
pd大...超酷! >////<
01/11 13:11, 5F

01/11 14:27, , 6F
pd大...超酷!
01/11 14:27, 6F

01/11 17:09, , 7F
pd大...超酷!
01/11 17:09, 7F

01/11 17:32, , 8F
pd大...超酷! 老師不要當我
01/11 17:32, 8F

01/11 19:18, , 9F
pd大...超酷! @o@
01/11 19:18, 9F

01/11 19:40, , 10F
大PD....超苦! 依例我又要推歪 這次順便推錯字
01/11 19:40, 10F

01/11 23:16, , 11F
pd大...超酷! 哇...他發文時間是凌晨四點耶...Orz
01/11 23:16, 11F

01/11 23:55, , 12F
PD~~~~~~~~~~~~
01/11 23:55, 12F

01/11 23:59, , 13F
PD師 借轉
01/11 23:59, 13F

01/12 00:00, , 14F
pd大...超酷! 什麼阿 期末考不好好讀書還跑來推文-.-
01/12 00:00, 14F
akira911:轉錄至看板 TransLaw 01/12 00:00

01/12 00:13, , 15F
我總覺得PD大不是不睡覺...而是剛起床...XD
01/12 00:13, 15F

01/12 00:21, , 16F
學生不才 比較不解的是 醫生的行為因護士的介入 而排除因
01/12 00:21, 16F

01/12 00:22, , 17F
排除因果關係嗎?因為事前醫生明瞭有發生生理排斥之可能性
01/12 00:22, 17F

01/12 00:23, , 18F
且事後病患也確實死於藥物所致之生理排斥
01/12 00:23, 18F

01/12 00:27, , 19F
果真可排除醫生之因果關係 那還有論醫生過失之空間嗎
01/12 00:27, 19F

01/12 00:27, , 20F
我想這是因為溯及禁止 因A醫生事前無法預知B護士的故意^^
01/12 00:27, 20F

01/12 00:30, , 21F
首先 感謝H大的回應
01/12 00:30, 21F

01/12 00:30, , 22F
那麼因溯及禁止而排除醫生因果關係 那還有討論其過失之空
01/12 00:30, 22F

01/12 00:32, , 23F
間嗎?因果關係不只存在於故意犯 亦存在於過失犯中吧
01/12 00:32, 23F
akira911:轉錄至看板 HolySee 01/12 00:37
文章代碼(AID): #13n0WyAi (B94A012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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