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公序良俗
※ 引述《graceki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I》之銘言:
: ※ 引述《butimalone (小天好個秋ﳿﰠ  I》之銘言:
: : 每個人的人權,不分他的地位和行業,我們都要為他捍衛
: : 但我們不能一味創新,一味革命
: : 有些傳統,值得我們再延續好幾個一百年。
: 一切的問題就在於
: 是誰來決定怎樣的傳統值得延續?
: 是某些特定社會階級的人
: 或著更白一點說
: 是我們這些學法律的人
: 所以所延續下來的"社會價值觀"
: 其實只代表這個階級的價值觀或甚而這個階級的利益
: 抽煙跟從事性工作同樣是一般價值中被認為不可取的
: 但為何香菸工業被法律允許而性產業卻被視為違反善良風俗?
: 因為性產業的存廢與立法者的利益和生存都無關
: 而香菸工業則不然
: 深深覺得法律其實是有權者捍衛自己權利的工具...
嘿!小小年紀說話已有CLS的味道,利害,想當年我大一的時候哪會去
思考這類的問題,整天只想到估嶺街找黃色書刊。
不過,有關性的商品化問題其位階應該是高於階級價值的問題,
整個資本主義社會的規訓,幾乎全都會收斂到性與勞動的議題上。
提供一個思考方向:
「論性道德的刑法規制」台灣法學新課題(一)(2002年台灣法學會年報)92年9月
於這篇論文中會討論到性別、性差、性現象、商品化的勞動與非商品化的
性、一夫一妻制、良家婦女與娼婦.....。
有興趣的話,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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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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