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家要作法律系自己的畢冊嗎?
※ 引述《pigdog (pigdog)》之銘言:
: ※ 引述《venev ( )》之銘言:
: : 贊成做本系畢冊
: 你們才髮的真的是不合群。
: 去年做的人數遠低於髮學與司法。
: 今年更是慘澹。
老師啊,還沒統計完唄~~^^
: 院方幾乎替你們付了(將近)一半的錢(十萬),
: 這樣還不想留個紀念?
: 想起我小時候,最後一次的畢業典禮是
: 高中(信義路上的中興堂),拿了一本紀念冊,
: 之後台大兩回、一橋大兩回,共四次的畢業典禮都沒參加,
: 當然也沒有做畢業紀念冊。
: 現在真的很後悔。
可是老師您上課搞笑時對於過往還是倒背如流啊~~
: 如今仍舊可以唱出第一句的笑歌,也只有「XXXX我們的搖籃」了。
: 至於台大與一橋,沒畢業典禮、沒畢業紀念冊,當然也沒有笑歌的
: 記憶,更沒有任何懷念。
: 台大法律對你們而言真的是那麼地不堪嗎?
: 別學我,好嗎?
我是覺得啦,大家都願意花錢團照了,
應該也沒有不作系上畢冊的道理,不是嗎?
全校的畢冊可以不買(畢竟沒有共同的記憶與共同的幻想)
但,我個人而言,法學院的畢冊代表了這四年來的記憶(三年?)
這才是我個人想要留下的,至少是片斷/片段的影像,也彌足珍貴。
而且,二年後,再700餘個日子,
法學院就會搬回去「羅斯福路」的總區了。
法學院不再是「徐州路」上,歷史的象徵。
徐州路的一切都會不得不的殘酷地變成回憶。
徐州大學安在?宿舍安在?靜謐的法圖安在?
也只能在翻開大家願意一起完成的那份畢冊時,
讓回憶淡淡的回甘,那份年少的輕狂吧。
所以囉,之前大家努力地回團照時間,
那麼照了團照,卻沒有附上個人這四年中存在的証明,
豈不是太可惜也太糟蹋了這次的機會呢? :)
所以,私心希望還是越多人願意作越好:)
也才不會讓PD師一直瞧不起財法啊~~~~
我怎麼覺得財法從我大一就一直被老師您淦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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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啊,媽媽女兒說您的刑總有500人……真的還假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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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rooper 來自: 140.112.214.115 (09/29 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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