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想請問您以法律專業的角度來看複製人的問題

看板B88A011XX作者 (阿貓)時間21年前 (2002/11/15 01: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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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las (島本)》之銘言: : ※ 引述《Peter (阿貓)》之銘言: : :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只能說,你找錯地方、找錯人了, : : 具法律背景的人可以有很多種, : : 跑到大學法律系系板想要找「律師」, : : 這跟跑到7-11買硬碟有什麼兩樣? : : 這已經不只是偷不偷懶的問題了! : 我們希望聽聽有法律背景的人意見 : 而您是屬於我們的範疇裡 : 我們並沒有把您歸在律師的範疇裡頭 : 請您別誤會了,謝謝。 誤會的是你吧! 先回頭去看看你原先po的是什麼鳥, 有法律背景的人的觀點並不等於是從律師角度出發的觀點, 這麼根本的錯誤你還搞不懂清楚嗎? 在這種題目之下, 我很懷疑你的老師或你到底知不知道你們真正想要知道的是什麼! 如果連基本的焦點團體的取樣對象都搞不清楚, 講難聽一點,你們這些傢伙還不就是希望聽到一個聲音說: 「喔!這種事情應該立法規範」或「不應立法規範」之類的話, 只要那是來自法界的聲音,管他是法學教授、學生、法學家、法官或是律師。 這種手法,說穿了!還不就是把一些原應屬於科學哲學或研究倫理層次的難題, 丟給不相關的法律界,然後要法律人擔負擦屁股責任, 喂!這麼多年了,玩這種把戲還不煩嗎? 真是讓人看了就不爽, 「幹!」這就是我的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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